辽宁省政务服务将“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来源:辽沈晚报 更新时间:2019-01-21
推进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服务,实现权威、规范、可信的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服务,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的《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的意见》提出5个方面要求,包括深化行政决策及执行结果公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推进监管信息的整合归集和依法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政务一网通”。
对公众比较集中的意见处理情况需向社会反馈
《意见》提出,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10月1日前,通过同级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征集下一年度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征集时间一般不少于30日。

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规章,起草部门应通过同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一般不少于30日。

对公众比较集中的意见处理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反馈。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要
同步向社会公开发布
《意见》要求,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涉及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企业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对群众切身利益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起草部门应通过同级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并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制定机关的办公机构要对起草部门是否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起草、是否进行评估论证、是否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等进行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经集体审议通过或批准后,由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等信息要同步通过同级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
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率不低于70%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公开、收费、咨询等环节全流程“网上办”,并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流转,到2019年底前,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率不低于70%。同时,聚焦企业注册、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涉及多地区、多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以及用水报装、用电报装、用气报装、获得信贷等具体环节,积极推进联合踏勘、视频勘验、网上审图、多图联审、容缺受理、联审联办,通过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形成适应于“一网通办”的规范化办事流程。

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所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
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全部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
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围绕办理“一件事情”,梳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企业和群众多次跑、多头跑的各类事项,制定“一件事情”清单。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庄(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到2019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所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省、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全省政务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在深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方面,《意见》提出,统一网络支撑,推动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省电子政务外网“一张网”,并完成电子政务外网改造。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将本地区、本部门非涉密网络向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体系迁移整合。同时,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推进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服务,实现权威、规范、可信的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服务,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尽快完成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各部门业务系统按统一规范接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并与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国家、省、市三级互联互通。
建设全省一体化市场监管平台
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建设全省一体化市场监管平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拓展各部门个性化监管子系统,整合市场主体、监管部门、社会公众于一个平台,实现监管事项“应上尽上”、监管信息全流程记录、监管业务跨领域协同、监管责任全过程追溯,做到监管工作可视、可控、可监、可追,实现对监管的监管。

强化数据分析、投诉举报、评价考核等功能,实现监管信息大数据的统一汇聚、集中公开、无障碍共享。编制全省统一的监管信息整合归集业务标准、数据标准,实现标准化传递和公开。

各级监管部门根据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总公开监管信息资源目录,并嵌入监管平台,实现监管信息的标准化、自动化抓取、归集、共享和公开、利用。
实现跨地区、跨层级政府网站信息交换共享
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整合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890便民服务平台、民心网等专业平台前端入口,推动各专业平台间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网上政务服务、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服务。依托省政府网站群和各市政府网站群,采取省市分建模式,建设省市两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凡纳入全国政府网站管理系统的政府网站,都要纳入本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和运行,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纳入本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集约化平台应向平台上的政府网站提供站点管理、栏目管理、资源管理、权限管理、内容发布、互动交流、用户注册、站内搜索、投诉举报、评价监管、个性定制、内容推送、运维监控、统计分析、安全防护等功能支撑。省市平台要做好对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政府网站信息交换共享。(记者 经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