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检察院获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来源:正义网 更新时间:2019-02-21

2月20日电(通讯员林奔 姜明光)日前,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等多个环节,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授予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该院主动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方面,加强节能管理,成立专门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出台《永安市人民检察院节能降耗管理办法》,对重点节能领域管理和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利用GPS定位系统对公务用车的油耗、车况等进行监督管理,利用办公OA等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强化无纸化办公,全院统一配备双面打印机,减少纸张用量;另一方面,该院还积极推进节能改造,共投入16万余元用于办公楼部分区域节能灯具、节水设备、老化严重的水电管网改造和淘汰能效等级低的空调,积极有序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此外,该院还注重节能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办公场所设置节约行为提醒标识,向全院干部职工倡议践行低碳出行方式,积极派员参加有关部门的节能讲座、节能培训,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节能教育、节能讲座,使节能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规范化、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