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息化基础之定义公安数据信息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9-03-08

公安信息既公安数据,公安体系之庞大导致公安信息之庞大、公安数据之庞大,即使属于同一组织,不同地区,不同环境,公安数据信息也不一致,这就会引起让公安头痛的数据冲突问题。

为解决上面问题,我们可以将公安信息重新定义,分别从三个角度来分析,第一、公安的数据信息,第二、公安的数据体系,第三、公安数据体系架构。

第一、 公安数据信息

这些信息由公安部定义的,有省公安厅定义的,有地方根据情况自己定义的。拿人来举例,人的身份证号、人的籍贯、人的姓名、人的指纹、人的出行记录、人的住宿记录等等都属于公安范畴的数据信息,当然还有很多了,像案件各种信息、涉及物品各种信息、涉及案发地案发时间等信息,都属于公安信息

第二、 公安数据体系

公安数据体系也可人为是对公安数据信息的分类,公安的各种数据就是数据体系的元素。

很多地区公安会以人、地、事、物、组织来分类。

有些专家会从社会管理的角度分为人、案件、物品、地址、机构

有些文章会从对犯罪打击处理的角度分为人、案件、物品、证据、线索、时间

无论怎么划分,都是大同小异,我更喜欢用人、物、组织、时空、行为来分类,人分为管理对象、管控对象和警务人员;物分为物品、证物、痕迹;组织分为社会组织、社会机构、涉案机构或组织、警务机构;时空分为时间、地点和电子空间;行为分为社会活动行为、违法违规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

用图示的方法更好理解公安数据体系:

以人为中心的数据体系
以物为中心的数据体系
以案件为中心的数据体息

当然体系众多庞大,以上距离简单了解。

第三、 公安数据体系架构

上面介绍到3个公安数据体系,数据体系架构就不难理解,就是众多公安数据体系之间的贯通,这样就构成了公安数据体系架构,这个架构太重要了,从纵向横向覆盖所有公安数据信息,在这基础上,可想想的空间非常之庞大,什么大数据、人工智能统统有课用武之地。

如下图:只是事例,真实情况更复杂

公安数据体系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