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法院:执行案件的互联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更新时间:2019-04-30

“滴滴……”,特有的微信提示音定时传来,我就知道是被执行人段某的信息来了。

打开一看,果不其然,手机屏幕上只写了三个字,“我同意”。
瞬时间,一种成就感弥漫在我的心头,回忆起一个多月的点点滴滴我感慨不已,在为自己的努力取得成功喜悦的同时,也为互联网+服务执行工作而赞叹不已。

王某和段某原为夫妻关系,二人离婚后,按照裁判文书的规定,王某每月承担子女抚养费。然而,二人离婚以后段某外出杳无音信,子女抚养费一直也无着落,孩子的父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段某的家在几十公里以外,第一次去我就碰了一鼻子灰,到段某家中以后,我问其父母段某的联系方式,可能他们还没有从儿女离婚的愤怒中走出来,冷冰冰的回答“不知道”,随后在左右邻居当中得到了同样的答案。
我并没有放弃,第二次、第三次,终于执行法官的努力感动了段某的父母,得到了其联系方式。

然而,这个电话号码只是南方某城市的手机号,无法查找段某的行踪,随后我打通了她的电话,后来又相互加了微信好友,可能同样是母亲,沟通起来有着较多的共同点,逐渐地我了解到,段某到外地后生活一直不好,经济较为拮据,虽然很想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经济条件不允许。

了解这一情况后,我又回头做申请人思想工作。经过多次的思想工作,申请人同意降低申请数额,“我申请执行不是单纯的要钱,最起码让段某记起这是她的法定职责”。

双方诉求的裂痕弥合了,一件当事人相隔千里的执行案件,随着“滴滴”的微信提示音圆满结案,也为执行工作插上了互联网+的翅膀。(秦建军 曹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