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云南警方向着新目标奋进
来源:云南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新的一年,为切实按照公安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要求,在“基层基础年”里为加强维护国家安全、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队伍正规化建设,省公安厅孟苏铁厅长,提出今年全省公安机关奋斗的6项新目标。

    目标一:

    统一思想认识,把公安工作的主要精力集中到基层基础工作上来。基层基础工作的“厚度”,直接影响到公安工作的发展速度,掌控力度和水平高度。全省公安机关领导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作为思考问题、部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目标二: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牢公安工作的队伍基础。县级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要求上下对口,不设分局、警署,城市和城镇派出所要完善队组警务模式,防止出现机关化倾向;同时,要选好配强基层公安“一把手”,改革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对公安民警工作上爱护、生活上体恤,素质上强化教育培训,推进基层所队的规范化建设。

    目标三:

    加强基层警务保障,打牢公安工作的物质基础。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措施,把主要警力充实到基层一线;积极争取中央、省、州(市)几级财政支持,有计划、分步骤完成基层所队的无房新建设、危房改建设等基础项目建设;努力解决基层所队无交通工具、无通讯器材、无办公电脑等问题,为侦查办案部门配备必要的现场勘查设备和侦查技术装备逐步改善基层的基础装备条件;积极推动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创造条件提高基层一线民警的福利待遇。

    目标四:

    加强基础业务建设,打牢公安工作的专业基础。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加强人口管理,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安基层科技应用水平。把构建警防、民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以维护农村社会的平安和谐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平安和谐云南的构建。目标五:

    加强基层警务机制建设,打牢公安工作的运行基础。要让民警走出办公室,走进社区,把基层民警的派工式执勤模式,变为主动作为式;按照犯罪和治安问题在多大区域内突出就在多大范围内组织打击整治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组织专项整治;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公安工作走群众路线的新思路、新途径,建立扎实有效的群众工作机制;健全接处警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预案措施,提高公安机关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控制动态治安问题的能力。

    目标六:

    加强工作管理指导,为基层基础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科学调整工作考核导向,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科学合理制定考核标准;要建立量少质高,综合规范、能够应用和共享的基层所队台账,把基层民警从繁杂的报表和统计数字中解放出来,进一步健全完善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工作班子,积极为基层一线民警创造健康良好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