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推智慧+法治政府新模式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9-08-13

内蒙古以智慧+法治政府新模式全力破题法治政府建设

 

内蒙古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坚持建设法治国家首先要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要靠建设法治政府来带动的工作理念,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构建法治政府智能化一体平台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重大决策不科学,行政执法不规范,依法行政的透明度不够,公共法律服务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全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

一是建立法律法规应用管理平台。通过建立国家、自治区、盟市三级法律法规库,为自治区法治建设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二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定制开发全国首家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胸卡,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平台。将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进行了详细梳理,制作26项考核模版放入平台,并进行赋分,督促政府和各部门科学决策。四是建立行政复议、仲裁、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平台。应用大数据统计分析研判,提高行政机关文明执法水平。五是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平台,将工作任务纳入考核指标,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化平台,被评为2019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中央依法治国办将内蒙古司法厅列为全国“数字法治”建设唯一试点,为全国法治工作信息化平台提供经验和做法。

第二,坚持目标导向,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

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没有实现全程留痕,行政执法公示没有建立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没有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全区8300多个行政执法主体和12.7万名行政执法人员,人员构成复杂,行政执法中存在有法不依、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基层重大领域执法力量薄弱与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并存等问题。一是按照国务院“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的专项工作协调组。起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审核办法,增强执行可操作性,拟提请自治区政府以规章的形式出台。

二是开展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清理工作。三是在司法厅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室、仲裁庭、行政裁决庭和人民调解庭“四大法庭”,探索成立内蒙古仲裁发展促进会,研究制定了《自治区仲裁工作管理办法》,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夯实基础。

第三,坚持创新导向,厚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针对法治宣传教育中停留在一本书、一场活动、一沓子传单等传统宣传模式,宣传方式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等问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指示精神,破解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短板和不足。一是建立法治宣传金色品牌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组织100支法治乌兰牧骑上半年开展公益性法治演出1000余场。制作的3集《法治乌兰牧骑》纪录片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打造全国首部法治乌兰牧骑系列动漫剧《小司来了》,中央各大主流媒体第一时间转播报道,点击量达1亿次;与宣传部、电影电视局联合印发文件,在院线免费上映,被评为“五个一”工程奖。

二是打破过去传统的宣传模式,充分运用新媒体以及4K智能机顶盒和JIPAD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乌兰牧骑走进千家万户,达到线上线下互动普法的效果,提升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宣传中心职能,在司法厅建成1500平方米的宣传中心,成为司法部在全国的唯一一家分中心,以接地气、留得下、传得开为目标,制作多样化的宣传产品,送文化下乡,送法下乡,增强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法治宣传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治环境的示范带动作用得以充分体现;法治政府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得以充分体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率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