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奏响“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强音
来源:中国教育装备网 更新时间:2019-11-04

   内蒙古赤峰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始于1998年,二十年来历经实践摸索、规范提升、全面发展等不同阶段,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改革,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明显的工作成效,奏响了“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强音。

一、建设“赤峰市政府采购网”,实现政采工作信息透明化、全程电子化、监管穿透化

针对以往政府采购管理和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中存在信息壁垒、系统功能较弱、采购流程冗长等突出问题,结合本次政府采购改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重新搭建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截至2019年9月,“赤峰市政府采购网”访问量突破14万人次,采购信息公告4771条。随着监管平台的重新搭建和不断优化,政府采购监管理念不断转变和水平持续提升,实现政府采购工作信息透明化、全程电子化、监管穿透化。

(一)信息透明化。以政府采购信息服务门户“赤峰市政府采购网”为载体,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公告公示、监督检查、招投标等相关信息记录,通过信息检索,为各采购主体获取采购信息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便于社会各界对采购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实现可定制的政府采购门户网站,实现政府采购计划申报、采购交易和资金支付“一网通办”,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

(二)全程电子化。立足赤峰市实际,本着“高起点设计、高技术标准、高灵活扩展、高程度兼容、高安全运行”的指导思路,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破除原来的财政内网系统格局,运用互联网重新构建政府采购监管平台。通过对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整合CA平台,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商城”、“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数据多向交互,实现与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预算执行管理系统”、“赤峰市财政局国库业务管理系统”的有效对接,实现政府采购从预算管理到采购计划、方式变更、合同管理、统计分析等全流程的电子化管理。

(三)监管穿透化。通过运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全面的监督管理功能。科学设计管理流程、控制节点,建立严密的系统内控机制以及与执行交易平台的协调互动,减少审批工作,建立起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齐抓共管的穿透式监管模式。

二、实施政府采购备案制改革,推动政采监管主体责任化、采购效率化、服务专业化

坚决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率先在全区推行政府采购备案制管理。主要做法是:除依法需核准的(采购进口产品、公开招标变非公开招标)采购计划外,取消现行采购计划的财政审批环节,改“审批制”为“备案制”,采购单位足不出户可完成计划填报、备案、推送至市政府采购中心全过程。截至2019年8月底,已办结备案制采购计划1356笔,采购预算6.73亿元,推动政府采购监管主体责任化、采购效率化、服务专业化。《中国财经报》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了赤峰市备案制改革的经验做法

(一)主体责任化。实施备案制管理,主要依托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努力构建与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政府采购备案制管理工作模式,“还权”于采购人,从过去财政多岗审核的审批转为由主管部门核准的备案。加强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采购人的主体意识和责任观念,真正实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实行备案制后,预算单位登录“政府采购业务监管系统”进行项目备案,经部门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平台将自动生成项目批号并下达市政府采购中心或有关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二)采购效率化。实施备案制管理,力求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建立集政府采购业务监管系统、信息基础库、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平台、云平台服务为一体的政府采购业务电子化平台,极大提高了采购效率,缩短了审核时间、减少了工作流程。改革前,采购人办理政府采购业务,从采购预算资金确认、审批采购计划、执行采购项目、审核采购合同备案资料到采购资金支付需五大程序13个环节;改革后,采购过程全部电子化,采购流程最多7个环节,变“采购人跑腿”为“数据跑路”,实现采购人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也不用跑”。

(三)服务专业化。实施备案制管理,一方面,政府采购监管平台依据“异地注册、分级管理、安全登陆、数据共享”的原则,建立“采购单位库、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专家库、商品库、诚信库、法律法规库、采购档案库”八大基础信息库,采购人在填报备案信息时系统会自动提示相关法律法规,使采购人在选择组织形式、采购方式时准确掌握政策依据,采购计划备案过程中,采购人能够及时查询采购流程,跟踪项目实施。另一方面,使原来从事政府采购监管审批的工作人员工作重心转到为采购单位提供更加专业化服务上来,较大提升了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三、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推进集中采购规则统一化、品目动态化、竞争公平化

针对货物类和服务类集中采购频次高、数量大、品种多等特点,牵头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赤峰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上线实施以来,网上商城交易从采购计划备案到成交公告发布用时不到4个工作日,采购效率大幅提高,推进货物类和服务类集中采购规则统一化、品目动态化、竞争公平化。

(一)规则统一化。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四位一体、分事设权、业务协同、资源共享”为构建理念,在法定规则的体系下,构建起监管部门、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之间良性运转的现代化电子商务和网上购物模式相结合的政府采购平台。印发《赤峰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暂行办法》《赤峰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施细则(暂行)》,探索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推动网上商城建设与政府采购备案制管理、政府采购系统优化、政府采购服务水平提升相互衔接和有机融合,网上商城采购全程留痕,财政部门通过信息化系统全流程监督,融监管于系统,创新政府采购管理。

(二)品目动态化。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对政府采购品目实施目录制和动态管理,边试点边总结边优化。在试行阶段,对《赤峰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8—2019年赤峰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的通知》中通用类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公开招标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网上商城目录。根据赤峰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市、县两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的活动纳入试点范围。

(三)竞争公平化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施过程中通过与云平台全网比价、商品报价信息公开、最低价中标等措施,网上商城增加了市场竞争力,提高了优惠幅度。截至2019年8月底,共有193家供应商入围网上商城,网上商城发布竞价采购项目竞价公告2394笔,成交公告1604笔;采购预算2185.1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063.67万元,节约资金121.47万元,节约率5.56%,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