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玉珍)市委出台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提出,要深化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财政和金融管理、投资、司法等体制改革,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中共泉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泉州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试行办法》,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交流任职、能上能下等制度。研究制定调整不称职党政领导干部、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办法。全面推行党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选范围的试点工作,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交流制度、任职回避制度,加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间的干部交流和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部门之间主要负责人的定期交流。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并公示《泉州市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推进电子政务与行政审批相结合的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市、县、镇三级电子政务在线审批服务平台,通过互联互通、统一认证、数据共享,形成全市行政审批网络体系。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和行政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和办法,推进配套制度建设。
深化财政、金融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和规范公务车辆的管理和改革的办法,节减行政成本。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改革,健全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票款分离、收支脱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泉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和责任约束。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总体规划、一企一策、分步实施”的原则,规范有序地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工作,进一步加强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稳步推进企业负责人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公开招聘部分副职试点工作。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对职务犯罪侦查进行监督制约的制度,健全检察机关对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查处机制。建立维护司法公正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司法工作规范和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惩处司法领域的腐败行为。
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制定《泉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建立泉州市招投标信息库和评标专家库,建立工程招投标不良记录发布制度和招投标投诉处理制度,完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机制。建立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一步完善网上用地审批制度,扩大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范围,全面推进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及其市场建设的制度规定,研究制定国有、集体产权公开拍卖、竞标、挂牌出让、协议交易等规则,修改完善《泉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