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好差评”制度一个好评
来源:福建日报 更新时间:2019-11-11

近日,省发改委出台《福建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相关规定,为“好差评”制度的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好差评”制度大家并不陌生。出去吃饭或网上购物,遇到服务态度或商品质量等问题,消费者会给予差评,这往往能倒逼商家积极改进服务解决问题。

将这一理念引入政务工作中,意味着什么?企业和群众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移动端、实体政务大厅等办事的时候,都能对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作出评判,满意就给好评,不满意就给差评。评价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经核查确定为差评的,相关部门要限期整改甚至追责;“好差评”结果还要作为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依据,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引入“好差评”制度,“政务服务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不再是空话。相关部门不仅要提供服务,还要想着法子去提供更加廉洁高效优质的服务。这样一来,企业和群众将成为政务工作中占据优势的一方,倒逼政务服务部门更加注重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主动提供有温度、有速度的“好评”服务。政务服务将实现从“以政府供给为导向”向“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的转变,实现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转型升级。

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需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需要高水平的政务服务。多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持续推动数字福建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企业群众和政府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越来越畅通,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政务服务水平越来越高。我们要给“好差评”制度一个好评,希望各政府部门能进一步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对标最高水平,持续深化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源源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新气象、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