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纪实
来源:抚州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9-12-02

“互联网+政府收费”全面助力“放管服”改革——我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纪实

 近年来,市财政局按照“五型”政府建设要求,深入推进 “放管服”改革,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在全省率先启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0月底,全市上线单位数达到1858个,覆盖率达到96%,累计完成缴款215万笔81亿元。11月1日,该项工作被国务院办公厅作为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

机制改革“一盘棋”。

推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机制改革,

既是政府公共服务转型升级的硬任务,

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

为此,市财政局不断创新管理,破解难题,

把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推向深入。

一是理念创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是一项涉及面广、跨层级多的系统工程,市财政局坚持用系统化思维纵向打通各个环节、横向关联各项服务,推动业务办理集成化、一体化,坚持通过系统互联互通和统一数据标准,实现数据的自动化收集和全景式展现。

二是制度创新,在全流程业务在线办理基础上,持续加强制度创新,不断防范可能存在的超标准征收、应收未收、缴库不及时等风险。同时,以收缴电子化为契机,研究建立自动对账、自动审核、差错自动更正、资金及时缴库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效率,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方法创新,在实施路径上不搞单兵突进,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不断加强与执收单位、代理银行的沟通协调,先后召开20多场座谈会,找出执收执罚对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再确定上挂各执收子项目及收费标准。目前,共录入非税收入及代收款项目1662个,完成了统一的执收项目库建设。

系统构建“一体化”。

突破原有工作模式,

重新梳理优化管理规制,

重构业务管理流程,

由传统的财政票据和非税收缴“两张皮”

转化为“以票控收”一体化。

一是规范项目管理,及时对各类执收项目进行清理,以财政部制定的统一项目识别码为基础,建立了统一的执收项目库,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和各执收单位无权增减收费项目,更无权限在系统挂接项目,如需增减项目须报省财政厅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同时,违规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系统自动拒收,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收费行为。

二是优化票据管理,所有收费对应使用的财政票据,全部升级为财政电子票据,制定标准化财政电子票据“三合一”管理方式,减少财政票据在执收单位、缴款人、银行、财政部门、报账单位之间的实物流转,降低人、财、物及时间的消耗,并通过系统进行全程电子化监管,在全国率先实现财政票据与非税收缴管理一体化,充分体现了“电子控收”的非税收缴管理新理念。之前纸质票据在执收单位、缴款人、银行、财政部门、报账单位流转完全程至少要3天时间,采取电子票据后,实现了数据实时共享和利用。

三是节约建管成本,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在抚州试点成功后,将采用全省集中模式建设,由省级统建统管,市县级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直接使用,实现资源共享、集中管理,避免各级财政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也大幅降低了征收成本。按2017年市财政局本级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使用纸质的财政票据共花费80.6万元印刷费测算,启用电子票据后,第一年支付非税收入电子化系统实施费和服务费32万元,节约经费60.3%,而以后每年只需支付日常保障服务费8.75万元,可节约经费89.1%。

安全监管“一张网”。

将制度机制固化

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中,

优化流程,严格管理,

压缩违规操作空间。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取消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户,所有非税收入资金缴入代理银行非税收入收缴待结算账户,日终由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按资金分成及归属发出清分指令,将资金清分到各级财政,实现了非税收入直缴入库,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杜绝了“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等现象。

二是统一收缴规程,各执收单位在收缴非税收入时,执行全省统一的收缴规程,以项目库里的项目为准,没有的项目,开不出财政票据,也就收不了费。执收单位缴款时采取直缴为主、汇缴为辅的资金收缴模式,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

三是监控全程留痕,系统实时记录执收单位每一笔收费的项目名称、科目代码、收费金额、收费时间、缴入银行、票据信息,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均无法更改和删除,系统保存期限30年,既方便个人今后查询,也便于执法部门据实检查,实现了电子监控、全程留痕。

高效便民“一条龙”。

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

整合各类资源,搭建高效平台,

提高协同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拓宽收缴渠道,在保留银行柜台缴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金融支付工具,不断拓展线上线下资金收缴渠道。目前,市财政局代理银行已开通企业网银、个人网银、自助柜员机以及具有银行聚合支付功能的固定和移动POS机、自助缴款机等资金收缴渠道,大大方便了缴款人办理相关业务。如市财政局车管所利用多种缴款方式,整合新车上牌流程,实行业务资料全程内部传递,车辆查验和登记受理由原来两次排队30分钟以上缩短到5分钟之内一次办结。

二是方便单位对账,缴款码的唯一性、执收项目编码的统一性、缴款资金入账的及时性、资金清分的一条线等特点,避免了不明款项的发生,执收单位在系统里查询开票金额、缴款金额、到账金额,再核对自己单位发生的业务情况,即可完成对账工作,无需跑到财政部门进行对账。

三是提高缴款效率,缴款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缴款,且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票据,供缴款人查验、下载、打印,缩短了缴款人办理业务的时间。如不动产登记利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现一次性缴费,办结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减为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其他一般登记7个工作日,做到便民利民。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缴款短信或缴款书,并自动推送短信或发电子邮件告知缴款人,缴款人根据缴款信息即可自主选择缴款渠道进行缴款。如交警处理车辆违章缴费,违章人可用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动动手指”随时随地在线缴费,极大地方便了缴款人,真正实现了让缴款人“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跑”就能轻松缴费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