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创新助推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20-01-02

    指挥中心报警系统响起,指挥员通过工作群迅速发布预警信息及指令,17分钟后路面巡警就将嫌疑男子控制;用手机扫描墙壁上的快速报警求助“二维码”,不到20秒,巡逻民警就跑到了记者面前……这是《人民公安报》记者日前在杭州公安机关采访时亲历的一幕。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怎样用好大数据、让大数据为公安工作赋能增效?杭州公安机关用大数据快速破案、用“指尖警务”服务民生、用“大脑+手脚”的警务组织模式服务实战,一系列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探索,为公安机关智慧警务建设提供了良好示范。
科技创新是推动公安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实现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的引擎驱动,离不开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释放的强大动能。新的形势下,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标志的新一轮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也为公安科技创新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这为加强公安科技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应用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部党委始终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把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作为科技兴警的重要抓手、上升为公安部党委的一项战略工程,坚持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深化基础建设,强化实战应用,推动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当前,正处在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的特殊历史阶段,社会矛盾凸显叠加,对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党中央以及公安部党委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第一引擎”的作用,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找准科技创新与公安工作的结合点,进一步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实现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和公安工作智能化水平大提升,推进社会治理能力跨越式发展。
人民群众的痛点、难点,就是公安工作的着力点、关键点。强力推进大数据建设,必须以服务人民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依托“互联网+政务”整合数据信息资源,实现数据信息资源的联通共享,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要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和分级分类、依法依规管理,完善工作监督机制,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严防数据滥用和泄漏,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坚实、更有保障。
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大数据时代,为公安机关运用科技创新提升工作效能带来了新机遇。各级公安机关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聚焦警务实战需求,坚定不移走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之路,持续推动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真正发挥科技创新助推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引擎驱动作用。(本报评论员 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