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息化建设为备案审查持续“加码”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更新时间:2020-01-23

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在这个重要的日子,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工作又取得一项新的重要成果——全国人大审查建议受理平台在中国人大网正式开通。此后,除了写信,公民只要点点鼠标,就能即时提交审查建议。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通信息壁垒,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顺应时代潮流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2016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始着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各项准备工作,希望借力信息化,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经过三个多月的调研和准备,2016年7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批准,法工委和办公厅秘书局、信息中心组成联合工作组,正式开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

2016年底,全国人大法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正式开通运行。目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都已全部按统一格式完成电子报备。电子报备实现了全覆盖和常态化,电子审查系统也在不断完善中。

“备案审查平台建设是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运行以后,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有了大幅度提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在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上这样说道。

2019年,在实现电子报备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着力推进同国务院电子报备系统的联通,实现统一报备。“也就是说,地方只要向我们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报备一次,报备内容就自动被推送到国务院的系统平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介绍说,如此一来,在这两个平台,同一法规的报备文号、内容和提交项目都是一致的,充分发挥了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智能化作用,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2019年3月,栗战书委员长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建成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推动地方人大信息平台延伸到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作关于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通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目前除个别偏远地方外,地方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已延伸到所有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有的已延伸到所有的县、市辖区、县级市。

记者了解到,一些有条件、有能力建设的地方,在实现规范性文件报备电子化的基础上,不断拓展辅助功能,利用新技术推动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多元化,有效提升立法服务水平。

比如,广东省人大引入了智能辅助审查功能,对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智能匹配,对任一条款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可能存在不适当问题的条款自动标记,自动生成初审意见,并通过信息平台的征集意见功能开展法规、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征求意见,智能辅助地方立法工作。再如,江苏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具备辅助审查功能,即在与法律法规数据库连接的基础上,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设定关键词自动查找和比对,从而完成初步审核。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推进建设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也即将上线发布。届时,将向全社会提供权威、准确、完整、及时更新的法律法规数据信息。

从备案系统到审查系统,从各个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到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到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这几项“数字工程”,不仅为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加码”,更是建立起全过程民主的“网络直通车”,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备案审查制度优势,切实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利。(记者 舒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