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与智慧检务创新
来源:正义网 更新时间:2020-02-13

 

疫情就是战情,在这场重大公共卫生危机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化手段,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这既是对检察科技信息化供给能力的一次全新挑战,更是推动检察信息化转型发展、构造新时代智慧检务生态的契机。

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化条线应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挖潜增效”原则,保障好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各项办案办公工作的有序运转,创新提供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的智慧检务产品,全力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的试点运行和升级维护,提前谋划“十四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力争全面实现新时代智慧检务体系和科技供给能力现代化。具体而言:

建议加强新时代智慧办案体系和科技供给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符合一线干警实际需求的智慧办案产品体系,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为龙头,丰富完善检察业务信息化基础产品链、智能辅助办案产品链、数据分析应用产品链、法律知识服务产品链等四个产品链条,提升业务软件“高内聚、低耦合”程度,防止重复投资、重复开发。优化服务“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检察科技供给结构。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上下功夫,提升刑事检察信息化产品供给质量,加大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信息化产品供给力度,创新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化产品供给方法,补足“四大检察”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均衡的短板。明确以办案为中心的检察科技供给原则。重视检察业务信息化需求分析中需求痛点多元化、业务技术认知差异等特征,深入应用业务需求管理平台,及时响应检察长、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信息化需求,对其中业务需求技术上暂时无法满足的,检察信息化部门要及时准确进行说明,并将有价值的需求列入科研计划。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升检察官工作效能的检察科技供给思路。积极参与和推动政法协同建设,重点推广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远程接访等视频应用,用足用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的卷宗识别、智能编目、图像识别、实体识别、案卡填录、辅助阅卷、文书纠错、文书屏蔽、量刑辅助、出庭辅助和文书比对等11项相对成熟的智能辅助功能,积极探索移动办案新模式。

建议加强新时代智慧管理体系和科技供给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遵循检察管理规律,满足检察政务管理和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需求的智慧管理产品体系,以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为基础,升级和完善检察办公信息化产品链、队伍建设信息化产品链、检务保障信息化产品链等三个产品链条,变被动为主动,变管理为服务。一是加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移动办公的科技供给力度。在疫情防疫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利用政务微信、互联网检务视频云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办公办会;浙江省检察院紧急印发通知,在疫情防控关键期为全体检察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群体提供“一站式”移动检务办事服务,均起到了良好效果。二是加大队伍建设的科技供给力度。“完善法律监督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提升体系”是《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的任务之一,建议进一步优化“检答网”“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互联网咨询平台”“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项目建设,探索菜单式、个性化网络培训模式和学员线上自主选学机制,扩大培训受益面,为检察人员赋能增效。三是加大内部监督的科技供给力度。借鉴山东省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等项目经验,对检察权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人员、重要环节、重大决策开展静默化、自动化、可视化的智能廉政风险防控,实现对司法办案、日常办公的动态实时监管和自动预警,夯实检察官司法责任。

建议加强新时代智慧服务体系和科技供给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让群众满意,受检察官欢迎”的智慧服务产品体系,升级完善检察宣传信息化产品链、检务公开与检察服务信息化产品链等两个产品链条,打造信息驱动、科技支撑、服务联动、多赢共赢的阳光检务新模式。一是强化全心全“E”为公众服务的检察科技供给导向。树立“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理念,变单向公开、单向宣传、单向服务为双向沟通、网络互动、按需定制,应用科技手段健全“信、访、网、电、视”全面融合的反馈机制,畅通信访受理入口,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改进检察环节的法治工作。二是创新“互联网+检察宣传”模式。统筹检察日报社“报、刊、网、视、端”资源,采取云服务模式,建设集调度指挥、全媒采访、编辑审校、舆情分析、效果评估、经营发行、技术支持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融媒体中心,不断丰富检察新闻内容池和涉检舆情信息库,提升中检报业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和公信力。探索检察宣传和文化建设的智能辅助,加强全国检察新媒体矩阵的内容共享、管理联动、协同发展的科技支撑。三是创新“互联网+检察服务”模式。加强检务公开服务的广度、深度、速度,探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与工作网版统一软件联动机制,实现应公开案件信息经相关智能流程后自动公开,减少检察官跨网数据交互工作量;探索按季度对外公布检察业务数据新常态;完善信访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实现信访智能分流、信息全程跟踪、超时自动预警;加强线下、网上、掌上、热线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根据群众需求不断优化系统前台,同步改进系统后台,实现检察优质服务全覆盖。

建议加强新时代智慧支撑体系和科技供给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因应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律,满足智慧办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支撑保障需要的智慧支撑体系,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网络管理、应用研发、运维服务、数据分析、科技研究的现代化水平。一是推进检察科技供给“基础工程”的高可靠发展。做大做强检察工作网,逐步推进检察信息化重点应用向检察工作网的有序迁移;创新检察特色中台思维,解决业务(前台)与技术(后台)“两张皮”问题,优化检察信息化总体架构,升级强化智慧检务支撑平台;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安全可靠工程等“一把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申报和立项实施。二是推进检察大数据科技供给“重点工程”的实质化运转。将大数据服务作为检察信息化新的业务增长点,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的高可信协同应用,推动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数据共享、互用、互信,建立数据信任体系,推进法检电子卷宗随案移送试点,以区块链技术打造政法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检察监督新模式;优化统计软件2.0建设,探索“十大业务”大数据分析的“专题报告+专业意见+专项服务”机制,为检察业务研判和领导决策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持。三是建议积极稳妥推进检察科技研究“亮点工程”创新化引领。对于在司法场景中总体准确率、稳定性、智能化水平仍有待提升,应用需求尚不明确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要鼓励在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各联合实验室内进行试点探索,缩短基础技术到行业应用的孵化周期;要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保护,实现技术输入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转变;要加强智慧司法的边界研究,对智能化应用的定位、范围以及救济等加以明确。

(作者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