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警再推“互联网+”服务
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 更新时间:2020-03-05

青岛交警再推“互联网+”服务 网上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

3月4日讯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青岛交警为认真落实《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目前,市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和手机app网上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
据介绍,可以查询的事故包括: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查询主体限定为事故当事人各方(包括事故当事人、事故当事人的近亲属、事故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代理人)以及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三类。其中,事故当事人各方无需提出申请,即可网上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经申请,可以网上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46号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有关办案程序和文书送达相关规定,查询内容包括案件受理、扣留扣押、调查取证、检验鉴定、事故认定、事故复核、损害赔偿调解等处理进度,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等处理结果。

查询方式目前有两种:一是,查询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页版(122.gov.cn),点击【我的主页】【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输入查询凭证提供的事故编号和查询码,验证成功后,用户点击【查询】按钮查看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信息;二是,可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点击【业务中心】【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输入查询凭证提供的事故编号和查询码,验证成功后,用户点击【查询】按钮查看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信息。
查询需要获取事故编号和查询码,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查询主体”只需要口头申请,事故处理民警就会为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凭证》,凭证内包含事故编号和查询码,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即可查询,非常方便。3月1日以来,青岛交警已为各方事故当事人制作“查询凭证”62张。(记者孙杨 通讯员曲海青 栾心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