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包头市劳动保障部门围绕自治区和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新形势下劳动保障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坚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和包头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包头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大的社会保障支持。
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5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57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36万人(含“4050”人员6419人),分别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245.8%、102.5%和128.4%,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05.2%、102.5%和128.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7%以内,低于自治区下达目标0.63个百分点,低于市委、市政府下达目标0.03个百分点;全市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12.1万人,完成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00.1%。一是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再就业。在全自治区率先全面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服务社区活动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全市有49个社区达到了充分就业服务社区标准,有1313户零就业家庭的1708名成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二是严格控制失业率的攀升。将登记失业人员纳入到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部分优惠政策的范畴,在继续促进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同时,促进了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实现了下岗向失业并轨。三是不断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对全市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共培训408人,职业技能鉴定218人。全市有67个劳动保障事务所达到“新三化”建设标准,达标率为68.4%。四是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全年筹集再就业资金7458.2万元,使用再就业资金7414.1万元。把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有机地结合起来,全年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614.4万元,完成自治区目标的115.3%。五是以市场为导向,依托行业企业,发挥职业院校的作用,整合职业培训机构资源优势,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3.4万人,再就业培训8.5万人,创业培训208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1.2万人,职业技能鉴定2.7万人。六是积极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在全市开展了针对农民工的“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发放就业、维权等方面的宣传品4万余份。各级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组织了专场劳务洽谈会,开设了专门服务窗口,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建立了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维护权益“三位一体”统筹服务和联动机制,促进了外出外来农民工转移就业合理有序地流动。
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包头市劳动保障部门把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实现了社会保障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认真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措施,2005年两次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生活补贴,每月人均增加了153元,使参加包头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分享到了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包头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平均水平达到771元,高于全国和自治区的平均水平,切实解决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偏低的问题。按时足额为全市16.5万名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17.65亿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二是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实行了五项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核定。对全市各类参保企业和单位进行了五项保险缴费基数的统一核定,切实减轻了各项社会保险分别核定给企业带来的负担。三是坚持不懈抓扩面,把更多的劳动者纳入到社会保障范围。2005年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了41.4万人、43.5万人、52.86万人、24.2万人和27.78万人,使更多的劳动者有了社会保障。四是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坚决执行各项基金预决算、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等制度。五是进一步规范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全市建立了534个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有14.3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纳入了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了99.5%,其中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的离退休人员比例达到了56.2%,高于自治区下达目标16.2个百分点。
劳动关系协调和维权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与职工工资同步增长机制,促进城镇从业人员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二是切实维护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破产中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做好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工作。依法审核了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三是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把劳动保障年检与日常执法监察、专项监察与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与提高企业守法意识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开展了用人单位诚信评价工作,有53家企业已被评为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单位。重点对私营企业法人和劳资人员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7期,培训1560人,提高了这些企业的守法意识。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4154户,立案查处群众举报案件355件,结案349件,结案率达到了98.3%。全年共补签劳动合同16271人;追发劳动者工资517.4万元,涉及4566人;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337.4万元。四是加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工作力度。2005年,全年共立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37件,涉及农民工5059人,追回拖欠工资1109万元。五是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44起,结案243件,结案率达到了99.6%。
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绩。按照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金保工程建设。一是完成了市域主干网建设,实现了市级数据中心与10个旗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及经办机构的联网。二是建立了全市养老保险资源数据库,完成了10个旗县区养老保险业务数据整理和新旧系统数据迁移工作,为建立市级数据中心奠定了基础。三是按照劳动保障部核心平台设计标准,完成了旗县区社会保险应用系统的本地化工作,启动了养老保险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市、旗县区两级数据的网络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