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20-03-12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

   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3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应急管理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参与疫情防控和服务复工复产的有关情况。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透露,除两名人员确诊病例外,全国19万名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指战员均在岗在位。面对疫情防控和应急救援双线作战任务,消防救援队伍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坚持“一分钟”出动,既做好日常灭火救援工作,又做好应对各种灾害事故的准备。

据统计,1月20日以来,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9.3万起,出动指战员100.8万人次,出动车辆17.9万辆次,抢救遇险人员6470人,转移疏散人员25347人,抢救财产价值20亿元。

琼色介绍说,消防救援队伍还承担起涉疫救援救助任务,根据群众需要和当地防疫指挥部安排,配合开展涉疫人员转运、涉疫场所消毒、涉疫物品和车辆洗消、转运防疫物资等工作,提供排水排涝、紧急送水、送药就医等救助服务工作,目前已累计完成相关工作任务7537起。
     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针对应急管理部是否计划在今后的抗击重大传染病突发事件中发挥更大作用,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回应说,依照中央“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能定位,应急管理部负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尽管应急管理部不是应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业务主管部门,但作为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与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肩战斗,主动承担了一些急难险重任务,努力做好相关保障性、服务性工作。

尚勇说,作为一个新组建部门,应急管理部成立将近两年,我国在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体现出改革成效和新体制优势。

“但是,这次疫情警醒我们,必须进一步提升应急能力,做好应对更加复杂、更加困难局面的充分准备。”尚勇说。

尚勇指出,应急管理部正对照自身的职责职能,抓紧研究如何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并且组织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如何改革完善重大安全风险的防控体系,健全完善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建议,在实战中不断完善我国的应急管理体制,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尽职尽责。
      工程项目审批均线上办理
就住建部如何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和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介绍说,针对不同地区疫情对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工作的影响程度,住建部要求各地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统筹做好建筑工人返岗、建材供应、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省采取“一图一码”,以县域为单位制定五色图,分级制定防控策略,利用大数据建立个人健康码,动态掌握个人健康信息,为复工复产提供了引导和保障。

此外,住建部还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自动延续企业资质,对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企业资质,有效期在6月30日前期满的,自动延续到7月31日;鼓励以银行保函等替代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同时鼓励银行对资信良好的建筑企业在授信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线上全流程办理,采用在线申报,在线审批模式,对其承诺的提交材料可在疫情后补交。

初步统计,截至3月8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共19.25万个,已开复工11.19万个,开复工率达到58.15%。
     将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
随着各地复工复产,很多企业可能赶进度、赶产量,这些做法可能加大安全生产风险,应急管理部将采取哪些防范措施?

尚勇说,集中复工复产是安全生产的高风险期,风险叠加、隐患积累,应急管理部将采用先进的监管手段来防风险。去年,在全国的危化品企业和煤矿初步建立起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功能,拓展范围,拓展到所有的危化品企业、煤矿、非煤矿山以及其他重点工矿企业,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重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并运用人工智能进行研判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尚勇说,今年,“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系统也将投入应用,发挥信息化特别是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

同时,强化分区分类精准监管。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商贸等一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包括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院、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强化事中监管,重点排查风险,及早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坚持服务和督查相结合,组织各行业领域专家,直接到企业一线“一对一”对安全风险排查指导。

尚勇指出,将进一步压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应急管理部推广了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公示制度,对违规者实行失信惩戒,严防安全生产出现盲区和漏洞,坚守安全生产的红线和底线。

此外,应急管理部将推动修订出台新的安全生产法,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提请审议,而且今年还要修订煤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推动修订刑法,将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通过法律加大安全生产整治的力度。□ 本报记者 侯建斌

本报北京3月10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