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创优发展环境
来源:江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发展环境是影响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一个地方的发展如果缺乏资金、技术、项目、人才,都可以通过引进来解决,惟有发展环境不能引进,只能靠自己去创造。创优发展环境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激发全民创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各级党委、政府都应把创优发展环境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创优发展环境的整体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优发展环境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单位的发展环境负总责。要把创优发展环境的成效作为奖优罚劣、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领导干部挂点帮扶企业的机制,搞好跟踪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特别是在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级督察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督察,督促各级部门改进工作。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创优发展环境、促进和谐创业的浓厚氛围。

  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服务意识。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经济建设服务。要进一步强化全局观念,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努力为经济发展搞好服务,为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良好环境。要教育党员干部公正用权、廉洁用权,支持创业、服务创业。要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主体意识,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观念,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要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承诺,落实政策,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投资者和创业者。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改善政务环境是创优整个发展环境的关键。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项目和环节,简化审批手续。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拒不履行职责等行为,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单位效率低下、办事推诿等问题。要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机构,抓紧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完善配套,为经济发展和全民创业提供一个良好的窗口和平台。

  完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创优发展环境。制度建设是创优发展环境的保证。要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逐步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全民创业相统一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努力消除破坏发展环境、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要把创优发展环境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结合起来,注重从提高人的素质入手,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规范行政行为入手,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提高依法行政、高效廉洁的工作水平;从加强监督入手,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强化对机关行为的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强化公平、公正,强调政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创优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政府及其部门的主体责任。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灵活运用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公开栏等形式,并认真搞好政务窗口和电子政务建设,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快网上办公的进程。

  加大惩处力度,严查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是创优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要认真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查处重大工程项目和土地出让行为中规避招投标、非法分包、转包行为,查处行政执法中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的行为,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和与民争利的行为,查处办事不公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特别是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要从严查处,并及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