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税申报今年试点
来源:深圳特区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我市各区将有1至3个单位试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个税申报今年试点

  【本报讯】(记者王轲真)深圳市地税局日前明确,我市今年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将在各区先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推进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

 据了解,在市地税局新电子税务系统个人所得税申报征收软件上线之前,各区税务局将自行选择已开通互联网办税系统的、信息化程度较好的1至3个扣缴单位,试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股东、投资者须申报公司股本(投资)总额、个人股本(投资)额等。储蓄机构、证券兑付机构向储户和企业债券持有人支付的存款利息和债券利息所得,以及上市公司向股民支付的股息、红利所得,均须申报。税务机关将定期对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和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情况进行交叉稽核、分析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