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以信息化手段破解疫情期间审判难题
来源:闽南网 更新时间:2020-03-18

在减少人员集聚、阻隔疫情传播的铁规禁令下,如何充分保障群众诉讼权益、企业复工复产?省法院党组向全省法院发出“三个不中断”的动员令:防疫最紧要,但司法为民不中断;线下暂停了,但网上服务不中断;庭审顺延了,但公正司法不中断。
一个多月来,全省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妥善回应因疫情影响群众诉讼的各类问题,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跨区域远程办理诉讼事项。对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省法院要求各地不再强制要求其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尽可能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数据显示,2月3日至3月5日,全省法院通过网上立案5545件,网上开庭2128件,网上调解1964件;全省12368诉讼服务热线累计接听29112人次。
网上执行不打烊
“有了这些钱,工人的工资就有着落,买材料的钱也有了。我们对企业复工复产更有信心了。”近日,申请人郑某到石狮市人民法院办理好案款领取手续后,对本案法官林镇中这样说。
原来,在疫情防控期间,郑某经营的工厂接到数批关于制作疫情防控宣传标语、胸卡等的订单。但苦于经费紧张,工人工资及材料款无法筹措。郑某想起去年年底向石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石狮某房地产公司予以返还60万元购房款一案,便通过石狮法院执行沟通平台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案件承办人林镇中看到郑某的留言后,再次启动对石狮某房地产公司的财产查控程序,发现该公司近期在某银行存入一笔款项,遂立即予以冻结扣划。这笔款项到位,为郑某解了燃眉之急。
疫情防控期间,福建法院以线上执行、隔空执行为主,全面推行“网上办公、智慧执行”无接触执行模式,利用执行“总对总”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集中查控。
为确保查控财产不流失,全省各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高速运转。值班人员每天将执行大数据系统的分析统计结果,向承办法官推动查控节点临界的预警信息。同时,广泛使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确保执行工作不停摆、执行措施不断线。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法院还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被执行人财产处置采取灵活的变通措施。长乐、建宁等地法院创新地将VR虚拟全景展示技术运用在了司法拍卖上,让竞买者足不出户也能完成房屋验收,既减少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聚集,又提高了拍卖的成交率,节约司法资源。
“云上”办案显高效
“原告,你那里信号啥样?”“很清楚。”“被告能听清吗?”“可以的,没问题。”
“请保持网络畅通,我们的调解马上就要开始……”
2月24日,一场线上“隔空”调解在罗源县人民法院法官汪孟的指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而此时汪孟因请了探亲假,正身在湖北省随州市老家。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她的返岗计划,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耽误审判工作,汪孟开启居家办公的工作模式。她引导当事人登录“福建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和有序引导,原被告双方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疫情中,传统的线下审判模式面临着人员大量聚集的风险。为此,福建法院积极探索“云”审判新路径,运用好各类远程庭审平台。
据省法院网信办负责人介绍,2019年8月上线的“福建移动微法院”,让“云办案”“云调解”“云听证”等审判模式成为现实。依托“福建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中“掌上法庭”的多方视频功能,案件承办人、合议庭、书记员及当事人,在进行严格的实名和身份认证程序后,可在任一地点通过联网的手机、平板电脑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听证或简易庭审。
而针对刑事案件开庭的特殊性,福建法院充分运用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科技法庭”建设成果,实现了法院与公安看守所之间的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庭审。
2月24日,莆田市首例涉疫情诈骗案在仙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因疫情防控需要,被告人并未提押到庭,而是在当地看守所里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庭审。仙游法院经“隔空”开庭审理,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400元。
3月4日,福鼎法院以同样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法庭经审理以非法狩猎罪从重从快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从受理到审结仅用2天。
“云上”办案既满足开庭审理亲历性的要求,又实现了庭审全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使得庭审可追溯、可还原、可监督,倒逼着司法审判的公开透明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