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网络信息化手段为民服务解难题
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20-04-13

 

近日,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网红”县长,他们在各类新媒体平台直播售卖本地土特产,帮助农户和企业解决销售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谁掌握了互联网,谁就把握住了时代主动权;谁轻视互联网,谁就会被时代所抛弃”。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各级干部,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县长直播“带货”现象引发热议,正是各地运用信息化手段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夺取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双胜利的生动写照。

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应用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重塑,深刻地改变着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刻,能否用好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攻坚克难,考验着各级干部的治理能力。县长直播“带货”火了,究其根本原因,是通过运用互联网思维顺应了形势、找准了需求、解决了难题。

打通保供促销最后一公里,为农副产品供需平衡架起桥梁。农业稳则天下安。受疫情影响,目前一些地区农产品供应相对充足但消费持续低迷,供需不平衡现象突出。由于生产销售衔接链条不畅,农副产品普遍面临滞销难题,部分地区农产品运输受阻,影响了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湖北等地积极推进农业复工复产,4月1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与拼多多合作,共同签署了《“乡村振兴及抗疫助农”战略合作协议》,邀请县市负责人直播帮助农民卖货,畅通农副产品销售渠道,确保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县市负责人直播形成的示范效应,有利于带动各类实体店、电商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全方位产销对接活动,把因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遭受的损失补回来。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一些被抑制的消费需求有望逐步释放,通过网络直播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将为消费回补反弹打下坚实基础。

塑造“政府+电商+社交平台”新模式,以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消费扶贫是近年来有效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一种扶贫形式,为贫困地区稳定脱贫和产业持续发展提供了长效机制。县长直播带货推动“互联网+消费扶贫”模式创新,充分调动生产者、消费者、平台运营商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构建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有效机制。以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为媒介,网络直播促进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跨界合作、优势互补,让偏远贫困地区产品更好地融入全国大市场。一些贫困地区土特产品具有资源稀缺性,但受交通不便等原因限制,品牌社会认可度不高。县市负责人为辖区内农产品代言,相当于运用新媒体平台发布公益广告,有助于提高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的辨识度,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

走好全民直播时代网上群众路线,展现强信心、接地气、暖人心的担当作为。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超4.3亿人,网络直播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产品,也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践行新时代网上群众路线,各级干部要走出传统舒适区到生产生活一线去,网民群众在哪里,党委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就要覆盖到哪里。当前境外疫情加速扩散蔓延,全球国际经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县长直播带货不仅能够直接促进本地产品销售,还具有带头复工复产提振市场信心的象征意义,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心剂”。网络直播不同于开会作报告,语言要接地气、形象要亲民,这就引导各级干部自觉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方式方法,让党的创新理论和惠民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进入网民屏幕里。

推动县长直播此类善用网络信息化手段的创新举措行稳致远,仍需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补短板、强弱项,防范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领导干部直播带货的流量效应是短期的,长远来看可持续的消费扶贫最终取决于产品和服务质量。因此,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增强供给体系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确保特色产品的安全和品质。

此外,领导干部担任网络主播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要严格遵守《广告法》《互联网广告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事求是推荐产品,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产品供应商、直播平台企业、网络主播、消费者等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制度上避免出现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推荐“三无产品”等欺诈误导情况,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和风险。

县长直播带货毕竟是互联网新经济下的新生事物,各方难免有不同认识和看法。为民服务解难题是各级干部践行初心使命的任务要求,应当发挥容错纠错机制作用,以更加包容审慎的态度看待各类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切实为敢于担当、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干部教育培训要聚焦互联网时代干部治理能力提升,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全面提高各级干部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作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