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关于加强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0-04-23


关于加强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凤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依托滁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技术平台升级改造暨市县两级政府网站一体化项目,我县政府网站已于3月份完成升级改版并上线试运行。为不断提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指标》)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微博微信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3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国令第 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数据保存。升级改版后的政府网站试运行期间,老版网站与新版网站将并行,新版网站正式运行后将适时关闭老版网站及数据库,如需保存老版网站数据,请各单位尽快到老版网站下载保存。老版网站的网址为http://old.fengyang.gov.cn/

二、加强账号密码管理。各单位首次登录新版网站后台(http://guanli.chuzhou.gov.cn/login)应及时修改账号初始密码,密码建议使用“字母+特殊字符+数字”方式,长度不得低于16位,并每3个月至少修改一次。县政府办将定期检查账号密码更新情况,对账号密码设置不规范、长期不更新的单位,将予以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尚无账号而确需开通的单位请及时与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联系。

三、加强政务动态信息维护。为保证数量统计及时、准确,请各单位通过后台报送政务动态信息(政务要闻、政务联播、视频新闻、通知公告),通过电子邮箱等其他方式报送的信息,将不会被自动统计。具体操作:登录网站后台,进入紫色板块内容管理系统,找到要添加的对应栏目,添加信息内容,点击保存即可;正文内容里添加的照片尺寸为宽度800,高度自动生成,对于政务要闻,如有照片,需在右上角缩略图位置上传一张正文里的图片,图片尺寸为宽度640*高度410。

四、做好内容维护。要认真学习研究《指标》,严格按照指标内容作好网站与新媒体信息内容保障工作。要紧密围绕本单位职能定位,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注重传播质量,提高信息内容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尤其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

五、规范引导回应。要认真办理网友留言,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留言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承办单位须向交办单位书面报告办理情况,无法办理的应予解释说明,同时向来信人说明情况,告知联系方式。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平台反映的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办结回复。网民留言和办理结果应遵循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审核发布。

六、做好在线访谈和新闻发布会工作。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聚焦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当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及工作实际,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开展在线访谈和新闻发布,如需增加,请及时对接上报。原则上政务公开主体单位每年必须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参加在线访谈活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发布单位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县政务公开办也将根据阶段性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不定期地邀请相关单位参加访谈和新闻发布会。

七、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对全县各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包括微博、微信、APP、小程序、企鹅号、今日头条、抖音、快手、UC号、百家号等)再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梳理当前政务新媒体存在形式。在本次机构改革过程中,仍有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政务微博微信公号的迁移、整合、变更和注销,须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对于信息发布次数较少,更新不及时,阅读量、点赞量不高,不能及时整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基本运维标准的政务新媒体,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将适时组织约谈维护单位负责人。

八、继续做好“凤阳县人民政府发布”微博微信良性互动和传播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政务月榜指标体系,请各单位信息员进一步加强对“凤阳县人民政府发布”政务微博微信推送信息的点赞、转发频次,做好网评工作。

九、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和解读。对于规范性文件等政务公开信息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和方式及时发布,同时须配备相应的政策解读解释。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再加工和再创作,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新闻发布会、专家政策问答及部门负责人在线访谈交流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和解读。原则上规范性文件在上报印发时,相关解读须同时上报。

十、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相关人员须加强学习《条例》,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梳理属于本单位的公开事项,根据公开内容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公开时限予以公开;要加强保密意识,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公开涉及公民个人隐私完整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手机号码、家庭详细住址、残疾人信息、疾病信息等),或按照相关要求采取一定保护措施,做到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

十一、完善考核监督。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政务公开办将继续安排专人对各单位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进行日常运维监测,实行“日巡查、旬提醒、月通报”制度。根据信息质量、发布时效、传播效果及在网站监测中被发现存在问题的多少和整改效率等方面制定完善分级分类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版网站上线后的业务培训未能及时开展,各单位网站操作人员在登录新版网站后台、报送或发布信息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联系。

4月30日前,请各单位认真填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在线访谈议题征询表》(附件2)、《新闻发布会议题征询表》(附件3)、《政务微博微信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须加盖公章报送至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魅力122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陈改、孙越、王梦静,联系电话:6729020、6730390。

电子邮箱:xxzx6729020@163.com

附件:1.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表

2. 在线访谈议题征询表

3. 新闻发布会议题征询表

4. 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登记表

                 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8日

附件1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和

联系人信息表

填表时间:             日

单位分管

负责人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办公地址

 

网站公开电话

 

备注

请以电子文本发送至xxzx6729020@163.com

有关说明:

表格各项请完整填写,联系人系信息员,主要负责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保障,以及网民留言办理等工作;如果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与网站信息工作分别由不同人员承担,本表格可分开填写。
附件2

在线访谈议题征询表

填表时间:             

单位名称

 

访谈主题

 

访谈内容

简介

 

意向时间

 

访谈嘉宾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访谈联系人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备注

请以电子文本发送至xxzx6729020@163.com

有关说明:

1. 表格各项请完整填写,意向时间原则上可放宽到20215月底;访谈嘉宾原则上不限定人数,但至少1位为本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2. 列入访谈计划的议题,由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根据计划安排提前电话通知或通过OA发送在线访谈提示单,告知有关事项。

3. 此项工作列入年度政府网站工作考核,根据报送和参加情况进行评分。

附件3

新闻发布会议题征询表

填表时间:             

单位名称

 

发布主题

 

发布

内容简介

 

意向时间

 

发布嘉宾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发布联系人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备注

请以电子文本发送至xxzx6729020@163.com

有关说明:

1. 表格各项请完整填写,意向时间原则上可放宽到20215月底;发布嘉宾原则上不限定人数,但至少1位为本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2. 列入新闻发布会计划的议题,由县政务公开办根据计划安排提前电话通知或通过OA发送在线访谈提示单,告知有关事项。

3. 此项工作列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根据报送和参加情况进行评分。

附件4

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微博名称

(链接)

 

微 信 号

(二维码)

 

其他新媒体

 

主管单位

(股室)

 

是否委托其他单位运营

 

 

姓名

职务

手机

负 责 人

 

 

 

信 息 员

 

 

 

运 维 员

 

 

 

  

请以电子文本发送至xxzx6729020@163.com

 

有关说明:

1. 2019年排查摸底未上报或新开通政务新媒体单位,请完整填写表格各项,若本单位未开通政务新媒体或已关闭注销,请据实填写上报。

2. 此项工作列入年度政府网站工作考核,根据报送情况进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