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来源:东北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黑龙江省政府报告剪切(13)

           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改革攻坚和加快发展的繁重任务,对各级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清正廉洁,真抓实干,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

 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明确规范政府职能定位,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今年要做好省直29个部门、195户企业的脱钩转制工作。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机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推进电子政务,降低行政成本。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

  二要增强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拓宽决策思路,优化决策方式。特别是在涉及群众利益、公共安全等问题的决策方面,要由政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请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一起调研论证,提出若干方案和政策建议,然后由政府选择、审核和批准,改变政府及其部门自己调研论证,自己提出方案政策,自己审批,自己执行的传统做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民建议征集、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制度,提高决策透明度。积极落实人大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认真采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畅通民主渠道,自觉接受监督。

  三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从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依照《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所确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及时、全面、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在土地使用、工程承包、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方面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制。

  四要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行与完善集中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行城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解决行政执法职责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进一步清理和调整行政执法主体,大幅度减少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执法行为,逐步消除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现象。

  五要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认真实施《公务员法》,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埋头苦干,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认真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党纪政纪。

  六要继续改善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消除“部门主义”。要强化服务意识,坚决克服“衙门作风”。要强化诚信意识,坚决反对“言而无信”。认真解决好上下梗阻、左右掣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切实把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把审批、执法、检查等重要岗位作为监督的重点,对那些刁难设卡、以权谋私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惩不贷。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起步之年,任务光荣而艰巨,责任神圣而重大。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创我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