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型智慧城市信息孤岛攻坚当按下加速键
编者按
在中国移动发布新型智慧城市运营商宣言一周年的日子里,特别策划本次专题,面对风起云涌的时代洪流,记录中国移动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布局探索、深耕细作,期待中国移动在新时代的新发展。
“大数据技术将决定未来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的高度,而要利用好大数据,首先要打破“信息孤岛”,也就是要解决信息数据在各部门难“流动”的问题。现在数据大多保存在不同的政府部门,如何整理出来建立大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把各行各业的数据围绕一个主题出分析与决策,是科学建设智慧城市的关键。”
————摘自2016年8月12日光明日报文章《智慧城市建设要打破信息孤岛是关键》
信息破壁这个话题在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圈子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是之所以这个概念被反复提起五年之久,意味着信息破壁并非易事。甚至有观点认为再过十年,到了2030年信息孤岛非但不能解决还会更加剧。面对这样愈发尖锐的矛盾,我们更需要冷静思考,抽丝剥茧的审视信息孤岛问题的成因和探寻破局的方法。
1 信息孤岛的背景与成因
智慧城市信息孤岛是指在各个分IT系统建设中,分系统之间的数据资源或者其他信息存在重复采集、相互隔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数据共享和交互可以节约相关的成本,提高系统效率。值得注意的是,信息孤岛是在智慧城市系统,及其他大型复杂的信息数据系统中普遍存在的。这不是中国城市的特有问题,更不是产业链相关企业产品能力的问题。从根源上看,智慧城市建设是政府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化等一系列工程的延申,建设前期是由各使用单位结合自身需求和痛点发起,具有单位各自为建、解决具体问题特点。虽然快速取得了建设成效,但是缺乏横向统筹和纵向规划的顶层设计,因此经历了智慧城市系统快速发展期后,到达一定平台期时,信息孤岛问题暴露成了发展中的必经阵痛。
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主体,政府部门自身就是一个具有复杂结构和职能的体系。纵向上分国家、省、地市、区县等行政级别,横向又包括公安、住建、卫生、交通等不同领域,每个单位都有自己明确的权责范围、资产归属和管理半径,隔行如隔山,不同单位彼此间天然的就存在一定的孤岛性。如在必要的工作中需要跨部门配合,一般则要由上一级领导出面协调,日常情况横向单位之间工作中有很强的界限感。由于我国政府已经运行了数十年之久,在跨部门业务上已经有了丰富的用例和成熟的规则,实体政府工作中已经可以游刃有余跨岛协同。但是智慧城市案例中,智慧系统大多是建立在政府复杂的纵横体系上的新兴设施,实践周期也不过若干年,而数据资料又是在大数据时代逐步异化出的一种新形态的非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无论是政府视角还是公众视角,对智慧城市和数据的认识都存在片面性和局限性。在这种缺乏经验、体系复杂、认识不足的三重背景下,信息孤岛的形成是很难避免的。
2 信息孤岛的生产关系论点
虽然信息孤岛的存在是客观上的事实,但是信息孤岛限制了智慧城市的系统效率、抬升了智慧城市建设的成本也是客观上的事实。因此,孤岛破壁,势在必行。在过去的几年间,无论是监管引导还是企业创新,在破壁征途上也做出了不少尝试:
从技术上看,信息技术在效率和成本上的突破是打破信息孤岛的必要不充分条件。根据在政务数据孤岛调研课题中的定性研究,大部分城市政府公务过程中的数据传递和交换过程,仍旧停留在优盘拷贝、邮件附件、网盘共享这种半自动半人工的上一代办公自动化时代,在数据共享的准确和安全都无法保证的前提下,更不必说效率和成本了。目前主流的方案是:建立一套兼容各分系统的数据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采用系统间软件接口对接,采用定义逻辑推送或在其他信息流上抓举数据的方式实现数据交换共享。目前在一二线城市基本达到全部规划部分落地。故信息孤岛打破在生产力上已经不存在阻碍,那么生产关系是否支持打破孤岛呢。
虽然成熟可靠的技术方案已经摆在面前,甚至许多城市已经建成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但信息孤岛的问题仍然存在——用产品设计的观点看这个问题,答案就很直接了:需求不存在。从业主内部看,投资建设打破信息孤岛的数据交换平台都是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资金,无论是政府客户还是企业客户资金和人力都是宝贵的生产资料,宝贵的资料一定是长期稀缺的,因此投资决策前需要仔细评估,如何将宝钢用到刀刃上,在政府客户面前公共安全、民生福祉、产业经济、队伍建设方方面面都要投入资源,在企业客户眼中产品研发、生产扩大、市场拓展各条各线的分管高管都在等米下锅,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数据交换平台的建立不能有效拉动政绩、业绩,那么在这一条议案就无法从提案竞赛中赢得预算。因此,除非数据共享平台的成本再下一个台阶,亦或者政绩、业绩考评中信息孤岛破壁成为一个评价口径,则在客户内部决策中就始终存在大量“信息破壁需求”的竞争者。
而从业主外部看,数据资源在信息安全和商业竞争上存在两个维度的壁垒建设需求,没错,不是打破壁垒而是建设壁垒。基于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需要,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公民、企业的隐私数据,更重要的是数据的科目和规模到达一定量级后,个体隐私矛盾上升为群体隐私矛盾,这些数据就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机密、绝密数据,和打破孤岛带来的便利相比,机密泄露给社会稳定带来威胁更为致命,故掌握共享的程度和方法非常敏感而微妙;基于商业活动工作的业务需要,企业部门也掌握众多用户行为、用户画像的数据资料,这些资料是企业之间商业竞争的秘密武器。所以不必说数据共享,企业家甚至不希望市场上其他人知道他拥有了怎样的数据。数据共享等同于在商业战场上推倒城墙,门户洞开。而暴露自己掌握的数据类型,同样会被对手掌握了战略动向,在商业竞争中陷入被动。
3 新冠疫情再揭信息孤岛伤疤
在2020年抗击新冠疫情的过程中,信息孤岛饱受诟病。在疫情蔓延期间,“辨识过去一段时间内用户是否去过疫区的认证服务”这一需求突然爆发,紧迫性和广泛性很强。从投资的角度看,智慧城市、互联网、物联网相关的体系建设已经前前后后数十年之久,软硬件系统的建设投入也是千亿级的体量,单单一个流动人员是否跨境、是否来自疫区的认证功能的难度级别,在智慧城市体量面前吹弹可破。从技术层面看,自然人用户只要平时使用手机,那么无论是接入基站信息、还是APP手机的用户GPS定位信息,场所消费交易行为留痕等种种方式可以很快交叉验证,证明用户是“清白之身”。可是实践中,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社区还是公安,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旧采用原始的人工查证、问题质询、手动填表的工作方法。真的没有产品能对接吗,自然不是。原因正如上述分析,卫生、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短期内工作量暴增,有大量的警情、疫情需要迅速响应,连续数十天无休作业,没有精力牵头对数据资源进行整合;IT企业之间互通数据,虽然技术上可行,但是商业上没有合作动机,甚至有些企业持有的用户数据还是非法获取的,更不敢声张。
4 大数据局成为破局关键
鉴于上述分析,单单依靠技术创新提高生产力是无法突破信息孤岛问题,必须要用管理创新的方法,给政府部门政策导向,给社会企业商业模式,信息孤岛问题才有解。按照现行市场的游戏规则,政府部门代表公共利益,企业代表相关者利益,信息孤岛问题限制了城市效率和抬高成本,是公共资源浪费,属于公共利益范畴,因此政府部门适合作为信息孤岛牵头人;而企业自身商业数据资源是具有私有产权特征,除涉及公共利益,如疫情需要,应当由其自主决定是否共享和共享的程度。2018年10月山东省成立大数据局,此后全国各省市政府依次成立了以大数据为业务重心的新部门。按照目前的情况看,大数据局致力于推动当地IDC等各种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的推动,是智慧城市的对口单位之一。但是在笔者看来,大数据局如果只是做信息化,那实在是大材小用,错过了大数据时代的为国建功的历史性机会,相比之下做信息孤岛破壁者则再合适不过,主要原因有三:
1.如前文所述,信息孤岛事关公共利益,政府出面代表推动执行出师有名;
2.大数据局覆盖的信息化和智慧城市相关工作和住建、网信、工信等太多部门的业务存在交集,很难取得工作亮点;
3.信息孤岛是大数据领域发展的瓶颈,如能理顺,对于整个行业的贡献远大于IDC建设、算法研究等。
同时,大数据局作为成立较晚的新部门,也需要大量的资源投入来赋予其打破孤岛的力量:
1.有效的政策支持,生产关系问题牵一发动全身,而政府工作又要师出有名,因此来自省市领导甚至中央层面的政策支持非常关键;
2.对于信息共享行为进行鼓励,在政策引导下,政府部门可以将信息破壁提上政绩考评,企业配合破壁可以获得产业扶持和财政倾斜等;
3.IT专业人才汇聚,大数据仍旧是一个技术密集型产业,因此对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专业素质要求。
大数据局获得了相关资源后,逐步推进几个重点工作:
1.通过行政手段、技术手段两条路摸清社会上各公司、机构拥有的数据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通过立法或制定行政规章,明确何种数据在何种范围达到何种程度的共享,让信息孤岛破壁名正言顺;
3.和大数据、通信等相关企业合作,协助监督全社会实现信息孤岛破壁。
不难看出,打破信息孤岛是一条漫长且艰辛的道路,中间也必然经历试点、修正、暂停、重来、再前行的螺旋上升过程。但是从国家战略层面看,大数据战略已经深入人心,从国家领袖到商业精英,从黎民百姓到网络大V,无一不在行动上论证着大数据的大趋势。故在文末,笔者默道一声,打破数据孤岛,纵行路崎岖,然前途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