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微信就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必两地奔波,为淄博公安点赞!”山东淄博籍的王先生在青岛工作,近日因生意需要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他在淄博公安微信公众号“淄博微警务”中填报信息,进行人脸识别,短短2分钟后,一份加盖“淄博市公安局证明专用章”的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便开具完成。
近年来,淄博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公安工作与互联网科技的融合,打造全新的“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淄博微警务平台,打通了网上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平台通过“实名注册、刷脸认证”,可办理交管、出入境、治安、网安、禁毒、监管等公安业务。同时,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企业、群众和民警意见的基础上,平台推出了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扫码挪车、交通违法处理等11项高频次业务在线秒办,每年有20余万名群众无需到实体公安机关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一键生成居民“电子身份证”
“网上出具的证明没有法律效力,是当前网上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不突破它群众就卡在那里,还要跑腿去盖章确认。”淄博市公安局网上公安办公室负责人马婷婷深有感触。
为此,淄博市公安局推出了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将实体身份证件转化为电子证件,有效解决了群众在未带身份证的情况下急需办理各类业务的问题。群众通过淄博微警务平台进行刷脸认证,通过人脸识别的生物技术比对后,即可在手机上生成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为确保淄博微警务平台开具的证明及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合规合法顺利应用,淄博市公安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启用“淄博市公安局证明专用章”和应用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的通知》,明确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等同于实体身份证效力。
同时,淄博市公安局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打造了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应用体系,群众可在全市各区县11个行政服务中心办理6000余项行政审批业务,业务部门在核验电子证件后即可打印证件,减少群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环节,以达到“减证件、减环节”的目的。此外,淄博市公安局与市邮政管理局联合推出寄递物流亮证功能,群众在全市40余家寄递物流企业寄发快递、信件时可直接使用,提供最大限度的便民服务。
创新推出堵路移车功能
自2014年淄博市公安局设立网上公安局,淄博微警务平台已经历三次更新升级。
“第一个版本主要提供指导性服务,告诉群众办事步骤、材料要求;第二个版本是审核性服务,看看材料全不全、符合不符合要求,让群众只跑一次腿;目前的最新版本则是全流程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一键搞定。”淄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孙刚说。
“楼下停的是你的车吧,挪挪好吗?”“好的,我马上下楼。”近日,家住淄博张店的李先生发现小区里有一辆车挡住了出口,于是他打开淄博微警务公众号,找到挪车功能,将挡路车辆的号牌输入进去,打通了对方的电话,实现了顺利出行。完成挪车后,由于对方手机显示的是一个虚拟号码,仍是无法联系的陌生人。这是因为平台设置了第三方隐私通话系统,而且通话的过程是录音的,以防止恶意骚扰的情况发生,避免对当事人的不利影响,保障个人隐私。
以前律师查询当事人户籍信息要到派出所,现在通过微警务就可以了。可律师要超出范围查询、侵犯他人隐私怎么办?淄博微警务平台会比对申请查询内容与实际查询内容,一旦发现不符,就会推送给司法局依规处理,严重违规者将失去从业资格。如此形成闭环系统,让信息规范运行,让群众放心。
“我们将继续丰富淄博微警务平台功能,加强应用创新,深化业务流程再造,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地将公安业务迁移到网上办理,确保群众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淄博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申延军表示。(记者 王若冰 通讯员 李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