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朝着“四化”前进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20-06-04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 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朝着“四化”前进
2020年6月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4(2020)》发布暨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理论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朝着标准化、系统化、精准化、智能化方向大踏步前进。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人民法院在总结以往工作得失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2019年着力加强顶层设计、提升标准化水平,以统一的制度和标准统领法院信息化建设。其中,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健全最能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完善顶层设计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法院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已成为法院信息化建设重要的顶层设计工作之一。标准编制作为基础性工作,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规范、规则、指导,可促进技术协作,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系统集成等工作提供了支撑;可建立最佳秩序,以保证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有序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组织更新升级信息化标准,完成新增《12368智能诉讼服务平台技术要求》等15项应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实现对标准体系的完善和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指导,解决信息化标准编制工作与科技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的结合问题。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自始至终都高度重视建设的系统化推进。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梳理了最高人民法院现有信息系统建设现状,围绕系统融合及智能化建设,制定总体设计方案,指导现有信息系统融合升级。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全面推进司法人工智能建设的总体思路》《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版)》以及14项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指导全国法院网上保全一体化办理应用、涉诉信访应用、移动微法院平台、电子诉讼档案目录管理等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司法区块链建设等工作。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法院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通过运用信息化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正在实现案件审判执行、法院内部管理的精准化。如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通过严格的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和科学的数据质量校验方法,保证了案件数据置信度长期稳定在99%以上。这一平台每天自动生成全国各级法院报表和台账近60万张,每年进入计算的信息项近22亿件,不仅使人民法院彻底告别了人工统计时代,而且运用集中汇聚的司法审判数据资源,使各级法院审判工作态势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丰富性大幅提升。同时,通过案件数据和人事数据的关联融合,支持建立起人与案、事与人相关联的信息化绩效管理体系。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2019年,各级法院以人工智能为驱动,继续加快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建设,力求做到决策更科学、办案更高效、服务更周到、管理更精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审判的智能化集中体现于对在线诉讼模式的全面探索,在线庭审的出现对司法工作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重塑诉讼理念,重构诉讼模式,再造司法流程,甚至在实践中不断突破现有制度的框架,推动制度创新。在这一革命性的过程中,无论是互联网法院还是移动微法院的线上庭审功能的实现,都令在线诉讼模式本身日臻成熟。区块链技术固定证据,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电子数据作为司法证据遭遇的种种难题,如今在三家互联网法院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应用,效果良好。2019年,各级法院持续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以电子卷宗全过程流转作为办案辅助的基础支撑,有效提升审判质效,全方位提升审判智能化能力。智能审判辅助不断完善,立案风险自动拦截系统、敏感案件自动标识预警系统、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类案强制检索等,诸如此类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关键技术,带来了全案信息自动回填、文书智能辅助生成、要素式智能审判等深度应用成效,有效提升审判智能化水平,确保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解决棘手问题,规范执行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研发上线终本案件动态管理平台,执行办案平台、联合信用惩戒系统进一步打通与审判办案平台、人民法院外部相关系统平台的数据通路,数据共享力度和范围日益扩大;财产网络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自动查询、批量控制、智能筛选、深度发掘等项功能趋于完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透明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有效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见习记者 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