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动市场管理信息化
来源:中房网 更新时间:2020-06-08

 6月2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要求加快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今年年底前力争全国所有市县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

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快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通过网上“一窗受理”平台,与税收征管等系统无缝衔接,实现一次受理、自动分发、并行办理、依法衔接、一网通办,杜绝“进多站、跑多网”。

二、大力推进网上受理审核。利用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等网上受理审核。

三、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进一步提升登簿和传输数据质量。规范登簿行为,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簿,不得随意填报或擅自减少数据项内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辅助登记簿的填写、审核和校验工作,确保登记簿内容全面、准确,不重、不漏。

五、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要求,在宗地、房地一体不动产单元新设或变更时,编制统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建立不动产单元表。确保不动产权登记等各项业务,实现“一码关联”,便利共享查询追溯。

六、加强登记纳税衔接。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实现登记纳税有机衔接。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和涉及的相关税收等全部作为“一件事”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七、深化登记金融协同。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并深化服务内容。对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新申请贷款、借新还旧、延期续贷或贷款展期的,实现银行查询、贷款审批、抵押首次登记或变更和贷款发放无缝衔接;率先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抵押登记中应用电子登记证明,逐步取消纸质证明,积极稳妥拓展延伸服务点的领证、换证、查询等自助服务。

八、全面实施预告登记。落实预告登记制度,率先实现网上办理,积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延伸登记端口,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主动将预告登记结果推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

九、不断延伸拓展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加强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支撑房地产市场调控。

热点评析

1、“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为日后房地产税的开征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以往,我国不动产登记流程十分复杂,需要亲自到现场办理资料审核、面签、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等,在这些环节中,若有一方面出现问题,将大大延长登记取证的时间。对于购房者而言,不仅花费了大量时间成本,还有可能事情办不成。此次《意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进一步提高办公人员的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从而减轻购房者到现场办理的压力。

《意见》要求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和抵押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实际上,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2500个市县实行了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超过1100个市县推出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尤其是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地方纷纷加快推行网上业务办理。从意义来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加速建设,不仅减少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更大便利,同时,信息数据的共享将有效降低房地产市场风险,也为日后房地产税的开征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2、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实现信息可追溯

此次《意见》第一次以文件形式明确提出“不动产单元代码”的概念。不动产单元代码如同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企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伴随不动产的产生、变更、转移和灭失的全生命周期,是不动产的唯一标识码。

《意见》提出要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一方面是为了有效串联土地和规划管理各个环节,实现“一码管地”;另一方面,是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起不动产交易、税款征收、确权登记等各项业务,实现“一码关联”。换言之,有了不动产单元代码,不动产的所有信息都是可以追溯的。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的查询,可以追溯到购房者手中的每一套房产信息和交易情况,使不动产信息更加透明化,杜绝了购房者虚报、瞒报现象的发生。

3、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此次《意见》中的一个亮点是提出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制度。也就是说,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而私自处分该不动产,将不发生任何物权效力。在以往的预售商品房交易中,从购房到办理登记领取证书,往往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加上手续繁琐、相关工作人员不配合,时间上可能会更长。此外购房者全款购买的预售房被“一房二卖”、再次抵押等情况也逐渐增多。预告登记制度的出台,将简化办理流程和时间,对处于弱势的购房者来说起到积极作用,充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