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推行网格化信息化监管模式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来源:商洛新闻网 更新时间:2020-06-11

近日,商南县制定下发了《商南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创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实加强全县各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构建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新格局。

商南县遵循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四级网格划分框架,在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区全面建立第二级、三级、四级网格管理机制,着力消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的“盲区”,下大力气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危害秦岭生态安全的违规行为处置在萌芽状态,坚决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质量和水平,保障生态安全,筑牢生态屏障。各网格区管理区域明确,负责本区域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网格区之间边界清晰,做到无重复、无交叉。网格覆盖秦岭生态保护核心区域内等保护区和国有天然林等重点区域,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空白。完善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标准,建立勇于负责、敢抓敢管的激励机制。对不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最严格的问责。

对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按照从基层到县级的层级,分别设置第四级网格、第三级网格、第二级网格的三级网格体系(其中一级网格属于市级)。第四级网格由全县涉及秦岭地区的126个村(社区)主任、2个国有林场负责人及网格员组成,各村委会(社区)主任、国有林场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网格长;第三级网格由全县涉及秦岭地区的各镇(办)主要领导及第四级网格长组成,各镇(办)镇长(主任)为网格长;第二级网格由县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第三级网格长组成,县长为网格长。第四级网格网格员每天在网格内进行巡查并做好工作记录,发现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应进行劝阻,并及时报告本级网格长,网格长按照职责迅速处置,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及时向第三级网格的主管人员报告,并配合做好有关后续处置工作。第三级网格负责本辖区内网格员的管理,具体做好本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协调管理等工作;协调解决第四级网格及本级网格职能单位(主管人员)上报的问题,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及时报告第二级网格主管部门,并配合做好有关后续处置工作。第二级网格负责制定本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方案、工作制度,领导和监督本辖区第三级网格工作开展,进行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协调解决第三级网格及本级网格主管部门上报的问题,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报告第一级网格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后续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