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构建行权治理体系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0-06-19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构建行权治理体系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沈政发〔2020〕14号

稿源: 市政府办公室 2020-06-17 16:44:24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构建行权治理体系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构建行权治理体系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加快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构建行权治理体系,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有序共享开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和“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要求,强力推动治理体系、监督体系一体化建设,探索和建立业务与行权结合、监督与治理交互、检查与督查并举的行权治理体系,将监督能力转化为治理能力,不断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建设目标。通过建设行权治理体系,引导数字政府建设新模式,促进政务信息共通共享和业务流程协同再造,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科学配权、改革限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保障监督和治理同向发力,逐步破除“行权履责不明、政务服务不畅、决策依据不足、项目重复建设、民生资金贪腐、慢作为乱作为”等痼痛顽疾。

到2020年年底,行权治理体系初步形成。构建行权管控平台的基本功能,形成市直相关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实现已有行权系统部门的接入,在行权管理、过程控制等方面初显成效。

到2021年年底,行权治理体系深化完善。统一全市政务数据标准,推动政务数据资源的汇集、共享和开放,完善政务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建成行权体系的各类应用中枢,全部行政部门的行权系统纳入治理体系,通过完善治理体系促进政府工作流程的再造。

到2022年年底,行权治理体系应用优化。全面优化各领域应用系统,实现政务数据标准统一、全面共享,通过行权管控平台全面实现各类政府职能的在线管控和集中展示,行权治理体系的深化应用对政府工作流程优化再造发挥重要作用。

(三)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全面梳理政府行权事项,统筹规划全市行权治理体系,编制完善统一的标准体系,集中进行运维。

有序推进,重点先行。优先推动政府行权治理体系建设,先行整合重点行权部门业务应用,再逐步拓展覆盖全部政府行权事项。

改旧利旧,建新推新。推动已有信息系统及政务数据深度整合,对已建的各类系统、设备进行优化改造,避免重复建设。对确需建设的项目按照标准体系统筹规划。

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按统一的标准规范,推动政务数据资源的汇集、共享和开放,不断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

业务再造,强化监督。梳理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行权治理体系和监督体系交互融合。

二、总体框架

(一)采用“1+5+N+1”架构。

1.建设一套设施,补齐运行短板。建设统一政务云,补齐政务云资源分散紧缺、稳定性差等短板;建设统一政务网,补齐网络分割、覆盖不全等短板;建设沈阳大数据运行管理中心、一体化安全防护中心和同城双活中心、异地灾备中心,补齐政务数据中心缺失及网络安全、系统安全隐患较大等短板。

2.建设五大中枢,促进功能融合。建设应用中枢,融合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等各类通用工具;建设业务中枢,融合业务流程、智能开发等各类通用功能;建设数据中枢,融合数据采集、数据加工等各类通用功能;建设治理中枢,融合行权监测、报警提示等各类通用功能;建设监督中枢,融合纪检监督、处置整改等各类通用功能。

3.建设N个平台,做好横纵向贯通。建设政务大数据平台、在线监督治理平台,开发行权管理、资金管理等基础性、通用性系统;优化改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平台等市直部门业务管理、业务服务系统,探索沈阳市数字政府建设新模式、新经验,逐步实现新建平台系统、原有平台系统的分类集合和贯通整合。

4.归口一个门户,联通各层(级)端口。建设统一门户,开设微信、APP和web三类入口,根据不同需求、不同权限,将行权管理、实时监督等各类平台、系统功能联通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等9个端口,实现总门户一体统领,分门户协同应用。

(二)实行“七全七化五联”标准。

1.“七全”。实现行权体系全业务入网,利用信息技术调整和优化行权体系的流程、链条和规则,通过在行权轨迹中设定事项权限、超期报警等功能,实现全过程治理和全方位监督。

全业务。依据工作部门权力清单,按照行政确认、行政许可等行权类型进行分类,全部纳入市政府行权治理体系。

全流程。梳理设定事项内容、监督节点等,实现全流程在线管理。

全链条。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将资金统筹发放、设施统筹配套、待遇统筹落实、保障统筹供给等要素融入行权体系中。

全规则。将现有行权的要素、条件、规则等利用计算机语言和表现形式,全部录入平台系统。

全轨迹。应用区块链技术记录行权轨迹、预警日志,对相关数据进行分布式存储,做到追根溯源、不可篡改。

全治理。构建行权体系,通过风险报警、超时报警等智能化预警方式,及时发现和整治要件虚假、规则不符、审批超时等问题。

全监督。将数据中枢与纪委监督数据库进行互联互通,加大问责与追责力度,强化治理与监督同向发力。

2.“七化”。统筹规划行权体系建设架构,统一建设应用、业务、数据、治理、监督5个中枢系统,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行权治理的融合效能。

数据化。实现行权、流程、规则、轨迹、预警、比对、问题的数据化,以数据为根,用数据说话。

标准化。遵照统一的技术、数据、接口、安全和可视化标准开展建设、改造工作,促进规范应用、运维和展示。

集约化。坚持统一规划、建设、应用、运维,探索和尝试组件式开发,将应用系统合理拆分,用于老旧系统更新改造和新建系统快速组装。

通用化。按照可融合、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要求,推行一点开发、连点成线、连线成网,实现同类行权单位共享共用,避免重复建设。

智能化。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进一步提升应用领域和应用效能。

精细化。全面、细致地融合业务、流程等核心要素,精准发现、分析、处置问题,提高监督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常态化。依据事项办理条件、规则,针对基础数据库变化情况,每周或每月进行自动轮巡比对,筛查、统计、分析、汇集新问题、新线索,实现常态化监督、常态化治理。

3.“五联”。建立完善的组织和运行机制,实现全市行权体系的一体化和“一盘棋”,各部门既要坚持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又要做到逻辑穿透、密切协作。

多层级联用。通过有效覆盖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多层级应用单位,根据不同权限和需求联合应用。

多地域联通。通过在全市、沈阳经济区、甚至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有效联通多地域业务、规则、数据、轨迹,实现多地域治理、监督。

多系统联动。通过全面接驳户籍人口、电子证照等全市基础信息系统和业务系统,确保联动响应。

多部门联办。通过行权业务(行权服务)、行权事项多部门联审、联批、联办,统一系统、规则、流程、轨迹,实现事项一体化监督治理。

多业务联管。通过融合行权、项目、资金、资产、决策五大基础管控平台,集中管理监督不同领域的业务。

(三)推进“行权业务(行权服务)+治理+监督”建设模式。

沈阳市行权治理体系信息化建设坚持“行权业务(行权服务)+治理+监督”交互融合、自下而上、横纵相连的建设理念,确定了“一套抽屉、双轴管控”的建设模式。

1.一套抽屉。建设权力运行治理监督平台,将市直部门确有权力和临时权力按照权力类型分别装进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权力及项目、资金、资产、人事14个抽屉(14个权力运行治理监督系统),实现全系统入网,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2.双轴管控。双轴分别是横轴——制度管控轴和纵轴——过程管控轴。双轴管控融合了一通(运用一套通用系统,避免重复建设)、两管(管住干的事、管住管的人)、三不(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四权(科学配权、改革限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五责(确责、守责、落责、尽责、问责)、五中枢(业务中枢、应用中枢、数据中枢、监督中枢、治理中枢)、十四个设定(设定事权类别、内容、流程、权限、要件、条件、规则、时限、数据比对、轮巡周期、公示评价、监督节点、违规报警、问题管控),实现事前分权明晰责任、事中预警坚守标准、事后查处核定依据,做到全过程即时治理、全方位动态监督、全领域辅助决策。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行权治理体系。建设全市行权管控平台,将各类行权事项全部数字化入网、全流程管控;建设在线监督治理平台、政务大数据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总门户、治理舱、监督舱等平台系统。2020年年底前,完成行权管控平台的搭建,并实现在线监督治理、政务大数据平台的主要功能;2021年年底前,完善行权管控平台功能,接入各单位行权事项,实现管控可视化,在全市范围深化应用。(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完善治理体系的功能中枢。建设应用、业务、数据、治理和监督五大功能中枢,保障共享同一技术架构、数据服务,底层数据互联互通、功能组件和治理监督统一嵌入,避免重复开发。2020年年底前,完成各中枢基本功能等;2021年年底前,完善基本功能,并拓展应用;2022年年底前,五大中枢功能全部融合应用,监督推动治理,监督治理交互。(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推动已建信息系统深度整合。完成全市已建业务行权平台优化改造工作,保证已建系统具备治理和监督功能,顺利融入全市行权治理体系。完成监督治理小专项优化和整合工作,使其适应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2020年年底前,完成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营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7家试点建设单位行权业务应用系统的整合,推进市教育局、城乡建设局等12家推进建设单位行权业务应用系统的整合;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已建市直部门行权业务应用系统的整合。(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四)统一行权治理标准体系。规范行权治理体系信息化项目建设和数据管理。结合沈阳市行权治理体系建设的架构及模式,在技术服务及安全保障方面,统一技术标准、数据标准等相关标准,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沈阳市行权治理标准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信息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沈阳市推进行权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应急局、营商局、民政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大数据局、信息中心主要领导。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行权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行权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定行权治理体系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大数据局,负责牵头行权治理体系顶层设计、总体规划推进、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大数据局局长兼任。各相关部门对承担项目组建专项工作办公室和工作专班,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行权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成立沈阳市推进行权治理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建立以专家咨询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行权治理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重大项目立项等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建立沈阳市行权治理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保持全力推进、联动推进态势。(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信息中心、各相关部门)

(二)健全制度体系。配合市人大推动《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颁布实施。围绕行权管控、行权监督、数据共享等方面健全管理机制。加快梳理行权流程,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信息中心)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行权治理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创新督查考核机制,将行权治理体系建设列为重点督查事项。加强各类监督,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促进我市行权治理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实效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大数据局、信息中心)

文件链接: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构建行权治理体系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