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运用信息化技术推进《社区矫正法》实施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20-06-29

昆明6月29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云南省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的具体情况。未来,云南省将重视信息技术运用,强化社区矫正科学治理。

《社区矫正法》共九章六十三条,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社区矫正决定、接收、解除、终止程序和相关职责,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主要措施以及社区矫正保障人权和未成年人特别规定等内容。

据介绍,云南省从2005年开始社区矫正试点,2009年在全省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主管部门从公安机关调整为司法行政机关。截至2020年5月底,全省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8万人,现有在册对象3.3万人,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低于全国水平。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华介绍,《社区矫正法》颁布以来,云南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强化社区矫正依法治理,与此同时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强化社区矫正系统治理。此外,《社区矫正法》列出专门条款支持信息化建设,云南省将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技术支撑力度,打造“智慧矫正”中心,形成移动互联、智能应用和信息共享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同时,云南省将进一步完善系统网络审批报请流程,提高调查评估效率,保障法院速裁案件要求;推进检察院社区矫正对象数据信息比对,防止人员脱管漏管;共享公安人口动态数据信息,加强日常行为管控。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忠华介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矫正不仅要对他们进行道德、法治教育,组织参加公益活动,协调人社、民政等部门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和保障,同时还要对他们严格进行依法监管,帮助他们悔过自新。

据了解,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等将发挥自身职能,监督或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下一步,云南省将立足省情,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创新民族治理、边境治理、乡村治理,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安心接纳社区矫正对象、让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切实提升云南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