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检察”,特殊时期特别有聊儿
由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指导,正义网主办的第17场智慧检务沙龙,首次以线上直播的方式举办。图为直播现场。钟心宇 摄
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通过小鱼易连平台连线参会。
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电视屏幕参与线上会议。
湖北省荆门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参与线上会议。
疫情期间,一场特殊的“零距离”庭审在“云端”展开。过年探亲却因疫情滞留在湖北的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官黄英,作为一起贩卖毒品案的公诉人,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在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的远程办案室内,参加了这起案件的在线庭审。
审判长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主持庭审活动,被告人在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接受在线庭审,公诉人黄英则在湖北省汉川市在线出庭。“三方、异地、同期在线”,不到一个小时庭审便顺利结束。
这是疫情之下,检察机关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工作的一个缩影。为确保战“疫”、办案两不误,各级检察机关向科技要生产力,办公办案在“云端”,而这也促成了第17场智慧检务沙龙的主题定位:信息化助力检察战“疫”。
6月16日,第17场智慧检务沙龙首次于“云端”举办,与会人员围绕信息化战“疫”以及战“疫”中的技术应用等话题展开交流研讨(本报6月17日一版曾报道)。
办公办案两不误
疫情来得突然,工作却不能因此停摆。不仅检察工作不能等、不能拖、更不能推,防疫的任务也必须不打折扣地完成。在此背景下,检察机关探索了检察工作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化科技的有益实践,借助信息化科技手段开展工作。
信息化使得远程办公成为现实,随时随地“云端”沟通。“复工”之初,远程居家办公成了多数人的不二之选。即便是到了单位,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不扎堆、不聚集的基本要求。会议如何进行,部门间如何沟通、工作如何流转等问题,也摆在了检察官的面前。怎么办?
检察机关因时而动。疫情之初,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就敏锐判断,疫情期间网络办公信息化手段不可或缺,在假期就对互联网视频会议系统功能开展测试,提前谋划。一上班,技术人员就为各单位召开视频会议、网上办公等提供全天候、精准化支持。同时,要求省级检察院技术信息部门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进网络办公、移动视频等应用。
在江苏,检察机关研发的网上办公系统“苏检政务通”和掌上办公系统“苏检掌上通”派上了用场,办公、办文、办会、办事的需要通通得到满足不说,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也变得更加及时顺畅。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介绍说:“疫情期间,江苏检察机关的内部文件全部实现了网上流转,非涉密工作转移到手机完成,有信号的地方就能办公,在家就能开展工作。”
在山西,则是移动检务综合应用、13710督办系统、手机视频会议、检务云盘、无纸化会议系统、远程无纸化阅签系统等齐上阵,检察官们即使不见面,办公办会也不停摆。
信息化亦打破了空间壁垒,消除了办案时遇到的距离障碍。“三远一网”等远程办案系统,更是在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而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的基础上,又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公诉案件,必须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办理批捕案件,一般也要进行讯问。然而疫情期间,看守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办案人员无法到场开展讯问和调查取证工作,案子该怎么办?
湖北检察机关早早建成的包括远程提讯在内的视频可视化系统帮了大忙。据了解,远程提讯系统在湖北省130个检察院和103个看守所实现了全覆盖。“远程提讯系统是湖北检察机关在疫情期间使用最多的一个系统。”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金说,“疫情期间,基本上每个检察院都开展了远程提讯,确保了检察干警不出门就能‘面对面’讯问嫌疑人。”
在山西,每个检察院至少配置3套统一的高清远程视频系统,每个看守所配置1套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和远程提讯系统,以此来开展跨地区跨系统的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等工作。
今年3月,山西省吕梁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虎涉黑案件中,有109人被羁押。“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吕梁市检察院在一周时间内,对关押在太原市第一、二、四看守所的80名犯罪嫌疑人以及关押在吕梁市看守所、孝义市看守所的其他29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远程提审,有效保障了案件诉讼进程。”山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介绍说。
案例不胜枚举。今年4月,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顺利完成了对李某德涉黑案的远程庭审。该案开庭时,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分别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进行视频“无接触”审理,实现了“三方、异地、同期在线”。
可以说,在信息化办案的背景下,公检法司之间实现了互联互通,法官在法庭、检察官在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方式“面对面”地完成提审、出庭、送达等全部工作。
在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效录看来,“利用‘三远一网’等信息化系统办公办案,不仅可以确保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统筹兼顾、同步推进,还可以实现讯问、庭审全程电子留档、全程可见、全程留痕,真实地记录相关诉讼活动的完整过程,有效监督办案人员的执法司法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工作质效不打折
如果说,“三远一网”、云办案等创新工作方式解决了疫情期间特殊办公条件难题,那么知识检索、智能辅助办案等检察知识服务系统,则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提供了解决之道,保障了特殊时期的办案质效。
据了解,湖北省检察机关在疫情期间,超过三分之二的干警下沉一线抗疫,余下的不足三分之一的干警则要承担起办案的工作,人手有限,任务极重。可即便如此,湖北检察机关还是努力为疫情防控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靠的是什么?“得益于我们近几年大力建设的智慧刑检、智慧民事、智慧案管等一系列辅助办案系统。”王永金介绍说,“这些系统为疫情期间案件办理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疫情期间,我们办理的案件,有6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承办人依托系统推送的疑点项,对案件进行针对性审查,受理后一天内即向法院提起公诉,系统推送的量刑建议完全被法院采纳。”王方林介绍说。
王方林提到的系统,就是近些年江苏检察机关推行的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这套系统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检察官办案经验法则设定规则,由计算机自动阅卷和查找问题,辅助检察官办案。
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由“机器人”自动抽取电子卷宗,搜索归类、甄别判断出程序、证据、事实等方面存在的疑点和重点,供检察官逐一审查判断处理,通过结果递进关联引用,自动生成法律文书,推送类案参考和量刑建议,由检察官最终作出审查处理决定,并同步开展出庭辅助和法律监督,做到了“侦、捕、诉、判”合一,实现了从传统纸质阅卷向网上电子阅卷转变。
“它还可以将发现的问题向各类远程视频应用延伸,为承办人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会商等提供帮助,真正实现远程办案、‘隔空履职’,在疫情期间人员少接触、不聚集的情况下,有力保障了司法办案正常开展。”王方林表示。
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则汇集了全市的检察业务数据,并以数字驾驶舱形式进行展示。“针对这些数据我们构建模型进行专题分析,比如疫情期间我们建立了涉疫案件分析专题,实时分析、预警涉疫案件态势,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案件。”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森红介绍说。
检察服务不缺席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一直以来,检察机关都竭力为群众提供统一、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疫情期间,如何让这项工作不缺席?
信息化技术使得群众来访不受阻。湖北省红安县王某的女儿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案发后,王某向红安县检察院申请了司法救助。在等待司法救助审批的过程中,王某多次到院里反映情况,情绪激动,希望尽快拿到救助金。今年3月,黄冈市、红安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开展视频接访,耐心地对王某释法说理,并进行情绪疏导,王某当场表示将遵守并理解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不再上访。
信息化技术使得服务律师“不打烊”。江苏省检察院案管大数据平台中有一个权利保障模块,检察机关在征得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同意后,可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手段告知各类程序性信息。律师也可以使用在线预约、异地卷宗刻录等功能,不用来回奔波,也就减少了被传染的风险。
信息化技术也使得帮教不再有距离感。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在疫情期间,使用“未来学院”App对三名罪错未成年人进行线上帮教。这款App是为帮教罪错未成年人而量身定制的,可以实现线上监管、学习、互动,同时构建了智慧量化的评估体系。江苏省无锡市、宿迁市等地检察机关依托微信建立的未成年人帮教小程序,设置了视频教育、防疫宣传、思想汇报、布置学习任务等功能,为检察官、社工老师、帮教对象提供一体化帮教服务,疫情期间在帮教观护未成年人方面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打造信息化办公办案美好未来
在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科研管理处处长秦仲学看来,疫情之下实现战“疫”和工作两不误,对检察信息化人员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正是通过创新工作,我们也更加聚焦‘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提供优质科技产品。”他说。
“三远”(即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在疫情期间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但是需要看到的是,“三远”建设以省级院制定规划、统筹推进为主,在更契合各地技术条件、业务应用、经费统筹实际的同时,也带来全国发展不平衡、各地技术方案差异大等问题。“在疫情防控期间,地方检察院远程讯问系统使用率显著提高的原因是有临时的应急机制,如看守所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等,预计疫情结束后问题和困难依旧。”秦仲学表示。
对此,他认为应当编制出台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建设技术指引,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各地建设。研究编制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等业务规范性文件,明确案件适用范围、程序规则、管理规定等;明确检察院各部门建立内部配合机制,与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法院等协商建立外部工作机制。
随着工作网的不断完善,秦仲学认为还应统筹规划检察机关涉密网、工作网、互联网视频类应用,进一步厘清“三远一网”与听证直播、统一软件2.0、信访2.0等系统之间的关系。规划建设最高检和省级院视频中心,统筹内网、工作网和互联网视频系统建设和应用。
“工作网作为主要的办公办案网,主要承载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听证、远程接访等办案业务视频应用,内网承载视频会议、培训讲座等视频应用,互联网作为以上系统的延伸和补充,同时承载公开类、为民服务类等视频应用。”他进一步补充。
智慧办公办案的场景亦需要优化。在苑涛看来,第一要快捷,一套口令打通所有业务系统界面,满足办公办案的全方位呈现;第二要可控,无论在家在单位,使用手机或是笔记本电脑,都能在保密环境与普通环境下自由切换,无缝融合;第三要方便,一次任务通知推送就可以实时更新所有平台,所有办公环境具有协同关联能力。
满足用户的主观体验,又贴近生活实际的优化,这才是更智慧、更人性的优化,亦应是检察机关努力探索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