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来源:青岛日报 更新时间:2020-06-30
      青岛出台方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建成全市统一标准体系实现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青岛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青岛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根据《实施方案》,到2023年建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包括区市政府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基础夯实阶段(2020年年底前)。包括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层政府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基层政府要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坚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区(市)政府要逐项对照梳理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区(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积极利用多种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
第二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基层政府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探索完善村(居)务公开渠道,加强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综合利用信息公开栏、广播、益农信息社、微信群、公众号等群众方便获取的渠道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探索在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专栏中开设“村(居)务公开”专栏,以村(居)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
第三阶段为攻坚验收阶段(到2023年)。基层政府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建成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