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信息化推进监督一体化建设
来源:西宁晚报 更新时间:2020-07-16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成果,今年以来,城东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拓宽监督路径,以“1个中心+2个平台+6个监督子系统”为总体架构,打造“清鉴”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监督平台,助推一体化建设工作科学、高效运转。

“两个责任”信息化纪实 全过程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等制度......”这天一上班,韵家口镇纪检专干马洪娟习惯性地登录“西宁市城东区两个责任纪实考核系统”,熟练地将昨天的会议记录上传至对应的责任清单,并将纸质材料归档备查。这种通过“互联网+”手段实现履责行为一事一记、随做随记、留痕管理的方式,已成为城东区各党组织及纪(工)委的工作习惯和行为自觉,成效明显。

据了解,“两个责任”纪实考核系统,是城东区纪委监委探索大数据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果之一,于今年5月在全区34个职能部门和8个镇街道全面推开。该系统通过责任清单在线分解、履责情况在线报送、工作落实在线督促、痕迹资料自动汇总,实现“两个责任”监管从静态向动态、从重结果向结果和过程并重转变,通过“管家式”全过程跟进监督,确保各单位知单履责,痕迹化管理到位,成为督促责任主体把工作落实到平时的重要抓手,也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问题倒查提供依据。

今年6月,区医疗保障局负责人登录平台发现自己被“亮红灯”了。原来,该单位未及时在系统内录入主要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教育情况。“两个责任”纪实考核系统对超时未履责的情形“亮红灯”实时预警,实现常态管控、闭环管理,倒逼主动履责,有效破解平时不重视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底检查考核突击应付补会议、补文件、补材料、补台账等形式主义和纪检监察机关依靠传统监督检查方式监督乏力问题。

通过“线上巡查+线下抽查”,纪实系统有效解决了少数领导干部不会抓、不想抓、不敢抓的问题。截至目前,城东区各部门各单位上传履责清单1323条,填报任务清单254条,区纪委向不及时履责的10个单位下发督办函,对上传资料弄虚作假的1个单位在全区通报批评并约谈全体班子成员。

廉政短信一条 廉洁教育一片

“您好!今天是您的政治生日,希望您时刻牢记党员身份、践行入党誓词、不负党的重托、严格廉洁自律......”

2020年7月6日,城东区5名领导干部同时收到了一条来自区纪委监委发送的短信,与其他短信不同的是,这条短信的内容来自于“廉政提醒系统”。

该系统以全区百余名科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重大节假日前夕等时间点,用柔性教育、提醒告诫等方式达到提前预防、警醒的效果。据悉,自今年开通廉政提醒系统至今,已先后向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发送短信140条,干部反响良好。“在入党日这天收到区纪委监委的廉政提醒短信,让我一下子回忆起当年入党时的初心,我将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关怀,永葆清正廉洁!”一位领导干部在收到廉政提醒短信后赞许地说。

“掌上”监督平台 “小微权力”不再任性

“微腐败”是基层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而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村级权力过于集中,边界不清,运行不规范,公开流于形式,监督几乎无从着手。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做到治标与治本一体化推进,城东区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思路,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集“政策发布、重点项目、资金查询、三务公开、权责清单”五大功能模块为一体的基层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给小微权力监督装上了“千里眼”,让人人成为“小微权力监督员”,从源头预防和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该监督平台围绕“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干了什么事、效果怎么样、有没有问题”这条主线,将各类民生资金的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全面公开,实现对每笔资金从上至下、从部门到个人到项目的全程监督。同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微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村级重大决策类、日常管理类、便民服务类3大类21项“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权一清单、一单一流程”,绘制出“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基层干部严格照单用权、依单做事。群众可通过平台门户网站、终端查询机等途径,进行实时监督,倒逼职能部门、各镇街道以及村和社区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同时,区纪委紧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多、金额大、周期长,环节复杂,十分专业,传统监督方式很难监督到位等问题,把工程管理的每个环节“晒”在平台上,用信息化手段照亮甲方乙方关联的‘暗箱’,实现工程监管与廉政监督深度融合。

随着小微权力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基层信访增量减少,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上半年,全区信访总量45件,同比减少14件、下降23.7%,其中,重复信访5件,同比减少5件、下降50%。

“线上”一键集结 “线下”联动协作

针对基层监督点多面广、监督力量有限、工作质效不高等现实问题,城东区纪委监委着眼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探索打造“四位一体”的“联合监督监察系统”,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便捷互通、整合共享的优势,通过线上监督做加法,线下深化联片协作、联动督查做乘法,进一步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借力信息化“织密”监督网。

“启动联动协作机制,由派驻监督监察联动工作二组对驻在单位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情况督查工作,第三派驻纪检组组长刘强同志担任组长.......”7月9日一早,城东区纪委监委联合监督监察协调指导中心发出了这样一条指令。

十分钟之后,第三派驻纪检组组长刘强打开联合监督监察系统,进入待办事项栏目后看到了一条工作指令,点击签收后,他赶忙联系第四派驻纪检组组长王立新兵分两路开展督查工作。

7月13日,也就是距离接收工作指令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刘强又一次打开联合监督监察系统,点击“上报”按钮,通过指尖将近日开展督查工作情况一键传送至联合监督监察协调指导中心。

像这样以线上集结,线下联动协作的工作模式从而实现高效监督、精准监督的方式方法,是城东区在积极落实省市纪委关于推进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要求基础上,深化探索的另一有力举措。区纪委监委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巡察办、信访室、党风室、审计局、2个派驻联动组和2个片区协作组八方监督资源,由单一“各自为战”监督向“协同作战”监督模式转变,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信息共享、职能互补,有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实现全网贯通,合力下好监督“一盘棋”。

统筹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镇(街道)纪工委、村(社区)监督组织四层力量,聚焦主责主业,把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把业务短板弥补起来。重点突出“派驻机构联组协作、镇(街道)片区协作、147名村(社区)廉情信息员网格监督”三大板块,以深内涵、全覆盖、高效率的发展要求,逐步实现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上下协同、一体推进、整体提升的工作格局,进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化监督体系。

服务好不好 “码上”来评议

近日,在城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办事的细心市民会发现,每个服务窗口都放置了一个醒目的“阳光评廉”微信二维码卡台。这个卡台是做什么用的?

据西宁晚报记者了解,城东区纪委监委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的热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作风建设遇到的难点,创新研发的“阳光评廉”服务评议系统,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窗口业务开展、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监督中,旨在解决窗口单位存在的服务态度不佳,办事效率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真正让公众参与、受公众监督、请公众评判,精准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助推营商环境改善,实现监督强化作风、监督规范行为、监督促进发展。

前来办事的群众只需拿起手机,通过扫描“阳光评廉”微信二维码标识,进入评议页面点击“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即可对窗口服务人员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群众扫码评价后,区纪委监委的评价系统后台就会收到评价结果,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分析、判定、甚至处理,并会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对评价群众开展回访,确保形成科学高效的全方位监督闭环,切切实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区纪委常委、副书记高萍向记者介绍到。

智慧管家助力清廉乡村建设

“如果中庄村没有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明细,平台就会发出预警,以后有了这个智慧管家,我们的监督就能更精准了,实现辖区各村村务清、规矩明、干部廉、村风正的目标也就越来越近了。”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李芝霞正在电脑前操作。

李芝霞说的智慧管家正是城东区纪委监委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清廉建设融入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社会管理等村居建设的方方面面,而集成开发的延伸至村一级的“清廉乡村系统”。据了解,该系统通过日常工作、组织机构、工作纪实、考核管理、信息化监督、纪委绿色通道6大功能模块,由各责任主体填报民主决策、职责落实、运行机制、阳光账本等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系统自动预警、实时分数排名、镇(街道)审核、区纪委监委抽查的方式,建立清廉乡村建设考评体系,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督查和定期通报,切实发挥监督考评的导向激励功能。

在此基础上,城东区纪委监委针对基层监察对象数量多,而监督力量相对不足、监督发散的问题,依托原有的村居监督力量,聘任147名廉情信息员,为基层监督提供眼睛和耳朵,让“清廉乡村”建设多了一道监督“前哨”。廉情信息员可直接通过“城东纪检委”微信公众号将收集到的基层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行使权力等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上报,自动传送至“清廉乡村系统”,为科学分析、精准研判村级廉情提供强大支撑,做到“管理无盲点、监督无遗漏、廉洁有保障”。

“我们建设该系统的目的是解决村级党组织在行使权力上不按政策、不讲程序,在公开上不透明不及时或选择性公开,在制度建设上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在监督上缺位、空位、失位,在农村“三资”管理上制度缺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使农村政治生态有效净化,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和谐。”城东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