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智慧”为动能!辽宁法院向信息化建设3.0版目标迈进
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人民法院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审判质效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一方面对全省法院的审判运行造成冲击,另一方面为全省的审判执行工作打开了信息化发展的机遇之门,紧随着辽宁法院互联网综合业务平台、辽宁法院“双激励”通报平台在全省三级法院的正式上线运行,审判质效激励机制、日常考勤、办公流程审批、内部会议管理等内容搬到了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上操作和处理……辽宁法院抢抓到了信息化时代发展的机遇,向“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3.0版目标迈出了积极的一步,全面助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审判指标“上网亮相”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就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
今年2月底,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全省法院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确定了提升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提升办案效果、加强案件监督等11项分解目标和34项具体举措,多维度、全方位构建了提升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保障机制。
为了使这一保障机制落实落细,年初以来,省法院专门派出考察组赴先进地区法院“取经”,张学群在深入10个中级法院、25个基层法院和7个派出法庭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建议后,建立了辽宁法院、法官(干警)“双激励”通报机制。省法院技术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促进执法办案智能化、管理科学化、监督实时化,6月初,辽宁法院“双激励”通报平台应运而生。
7月10日早8时,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房涛上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登录辽宁法院“双激励”通报平台,查看调兵山市法院及相关法官的办案质效排名。“近1个多月以来,我每天都要先看这个平台,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一目了然,我们与其他法院办案质效有没有差距、差距在哪方面、差距大不大,都非常直观。”房涛告诉记者,调兵山市法院以通报中落后的指标为导向,及时预判、全面客观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都得到了有效提升,上诉率与发改率也降低了。
“应该强调的是,‘双激励’是通报机制,不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审判质效管理,督促各级法院、法官对照先进找差距、找短板、改进工作才是我们的初衷。”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刚告诉记者,审判指标“上网亮相”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指标持续向好,司法行为愈加规范,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构建互联共享网络司法管理迈进“指尖时代”
“付某交通肇事案,其现羁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申请下周二使用云审平台进行远程审理。”
“没问题,我们全力支持,明天派技术人员帮你们调试,确保视频庭审顺畅。”
上述对话发生在5月15日,新民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中华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张文丰之间,这是自5月6日辽宁法院互联网综合业务平台在全省三级法院移动终端上线后,沈阳两级法院首次就审判工作开展的互联互通。
使用这一平台的高效性、安全性让张文丰感受颇深:“通过这个平台,可以按照法院、部门序列‘按图索骥’,找人十分便捷,而且我们互相发送的文件、图片都是内部信息,作为司法机关,更关注信息安全有没有得到保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综合业务平台使全省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直接受益。
7月10日8时30分,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全打开手机通过综合业务平台预约了会议室,10分钟后,他所在的第三党支部就在20楼会议室内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学习。
辽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干事徐晓桐告诉记者,基层法院的很多政务工作都需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请示,以前必须拿着书面材料往返20公里到辽阳市区各部门办事,现在全部通过手机解决,时间从以天计算压缩到以分钟计算。
“综合业务平台是以‘钉钉’软件为基础的信息化平台,旨在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办公办案能力和工作效率,是辽宁‘智慧法院’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5月初上线时覆盖面(全省三级128家法院)全国第一。”省法院技术处负责人介绍称,信息化技术手段坚持服务司法管理,切实提高司法决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
以“智慧”为动能保持全国法院第一方阵
张学群曾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管理是推进法院事业发展的永恒主题,贯穿于审判执行、行政事务、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用制度管好人、管好事、管好案、管好权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从对内管理的角度来说,理顺业务部门和服务需求部门的关系,构建全面覆盖、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法院信息化工作网络是在加强法院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技术处负责人如是说。
近3年来,全省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快审执速度、增强司法亮度、传递司法温度,为人民群众和司法工作者提供“双向”便捷通道。今年,综合业务平台还将继续优化使用体验,增加律师服务、互联网庭审、“双激励”通报平台等新功能,更好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在辽宁法院抢抓机遇、奋勇争先的背后,“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是辽宁法院人不断提升“互联网+司法”的能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竭的力量源泉。
“智慧法院”建设先后经历了以流程为核心的1.0阶段、以网络为核心的2.0阶段和目前以数据为核心的3.0阶段,每一阶段信息化建设的重心都有所不同,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深化的过程。
近年来,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力,有力地推动了司法审判、司法决策和管理手段的变革,成绩可圈可点,变化有目共睹。
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和沈河区委的大力支持下,我院逐步完善了网上诉服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司法查控、网上拍卖、远程开庭、移动办公办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等应用系统,实现了主要业务流程和管理事务网上运行、网上办理、网上管理。下一步,我们将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将最新的信息技术融入到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中,力求做到决策更科学、办案更高效、服务更便民、管理更精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作者系沈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