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法制保障+科技赋能”执法办案厦门模式
访厦门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卢炳椿
今年6月,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厦门市公安局连续两届获此殊荣,其打造的“法制保障+科技赋能”执法办案厦门模式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日前,厦门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卢炳椿接受本报记者专访,畅谈厦门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
记者:执法制度保障是执法规范化工作的根本支撑,请您介绍厦门市公安局在这方面的工作举措。
卢炳椿:我们主要强化三个方面。一是做强法律支撑。建立常态化的执法难题研究破解机制,针对基层反映的共享单车、渣土车、汽车租赁、民宿管理、交通事故快处、公交车安全防范等各类执法难题,提请市政府出台政府规章11份、规范性文件13份,制定执法指导意见62份,为基层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二是做细办案支撑。全面梳理各执法岗位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建立证据册、示范卷和法律适用指导意见“三位一体”的类案指导制度,制定菜单式、标准化操作指引,推动执法行为标准化。目前,已出台入户盗窃、电信诈骗、故意伤害等11类常见易错案件的类案证据册,涵盖办案技巧、证据采集等具体内容,让民警执法有章可循。三是做实在线支撑。主动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研发应用“办案百度”App,为一线执法提供智能法律查询、典型案例汇编、量罚幅度指引等服务,并聘用7名法律顾问、48名公职律师和30余名执法办案专家,全天候开展在线咨询和执法指导,让民警执法更有底气。
记者:请介绍一下厦门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新模式的特点和创新点。
卢炳椿:2019年以来,厦门市公安局抓住中央全面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利契机,联合政法委、检察院、法院、财政、工信、商务等部门,探索设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打造“线上线下结合、企业政府配合、部门联通共用”的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新模式,通过全流程监管、集约化处置、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实现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统一处置。截至今年7月,中心共转运涉案财物1858次,入库保管涉案物品104458件,节约执法人员工作时间11148小时,节约财政资金700余万元。
为解决“扣押难、保管难、移交难、处置难”问题,我们创新涉案财物管理“4+”模式,从“政府+”现代化探索、“企业+”市场化运作、“数据+”智能化管理、“标准+”专业化服务方面着手,在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线上打通公检法财四网系统壁垒,引入财政监管,线下购买社会化仓储物流服务,在优化管理模式、提高运行水平上下足功夫。
同时,我们探索出一条政企合作管理涉案财物的新路。目前,全市已有125家基层执法单位纳入管理中心服务范围,大幅度减少了重复建设、多头管理带来的行政成本,仅今年第一季度就清退减少了15家涉案财物保管场所,节约了财政资金600余万元。
记者:厦门市公安局在执法监督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和成效?
卢炳椿:聚焦网上监督、民意监督、源头监督,厦门市公安局确保执法活动更规范,抓好质量关。
我们创新网上监督,依托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中心和所队法制室对执法活动、办案场所、涉案财物开展24小时网上巡查、监控,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落实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建成覆盖全警种的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实现执法单位100%配备采集工作站、执法勤务人员100%配备4G图传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19年以来共查纠整改执法问题864个。
我们健全民意监督,完善民意快速响应机制,借助110、12389、开门接访、公共安全管理平台等渠道,广泛收集“民意大数据”,分析执法办案中的风险人、重点岗、短板项,找准症结、病灶,2019年通过民意监督渠道发现整改执法问题205个,群众来访同比减少13.6%。
我们强化源头监督,深化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完善执法管理委员会运作机制,推进全警情信息录入,强化个案考评通报,推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和敏感个案重点监督机制,对敏感案件实行跟踪监督,2019年共开展个案考评6786起、集体审议案件125起,纠正执法问题1.7万个。
记者:加强执法管理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线,请问厦门市公安局在这方面有何经验?
卢炳椿:执法管理是支撑法制工作的“软件”,执法管理机制越细致、越全面,我们的执法工作就越安全高效、越有保障。
一是打造基层执法管理“桥头堡”。厦门市公安局创新派出所1+N模式法制室,实行一名法制民警配备多名法制辅警流水作业的方式,分流法制员事务性的工作,让法制民警有更多的精力严把质量关。目前,厦门全市74个执法执勤单位已建成1+N模式法制室,被福建省公安厅在全省推广。
二是优化分局执法管理机制。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成立一个中心(执法管理中心)、三个工作组(刑事执法工作组、行政复议应诉组、信访接待组)、两个会商专班(刑事、行政疑难案件会商专班),强化重点执法要素的精细化、智能化管控,从机制上堵塞执法漏洞;强化执法服务机制建设,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和法制部门履职能力。
三是推进执法管理信息化。厦门市公安局建立和拓展了一系列机制,全面推行执法办案审批网上流转,压缩纸质审批流程;整合各类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依托信息系统对案件办理全流程管控和同步记录,自动预警执法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发现违法问题,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坚持科技引领,创新智能化执法办案机制,用科技换警力,用智能化换取工作效率和执法安全。
记者: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公证+”多元调解衔接联动机制被公安部评为2019年度全国公安机关优秀行政执法制度,请介绍一下这个机制的亮点。
卢炳椿:厦门市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源头调处化解机制。集美分局联合鹭江公证处、区法院、区司法局创新建立“公证+”警调联动机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339起,其中疑难复杂案例100余起,成功率达99%。
该机制的主要做法:一是政策引领、警情导向搭建具有专业公证调解、远程在线调解、法官远程指导、远程司法确认等功能的“公证+”集调在线平台。二是源头把关、规范运作,建立联动调处、双闭环警情流转、全流程回访倒查、跨部门联调联动的制度。三是拓展功能服务实战,扩大联调机制外延,做到多维研判、辅助决策、调解前置、主动释法、心理干预、消除隐患。
记者:厦门市公安局在疫情防控执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卢炳椿:厦门市公安局全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制保障,第一时间成立法律保障组,制定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的通告,为一线实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舆论支持;收集、整理、汇编涉疫案件法律法规,出台17份涉疫案件办理指导意见,举办了涉疫案件办理专题培训会;加强违法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保障疫情期间监所安全。
我们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组织交警、出入境、人口等审批单位梳理相关清单,大力开展“不见面审批”服务,在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聚集。我们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十项“放管服”措施,着力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服务保障。(记者 陈栩然)
(本报北京8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