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体化平台枢纽 让群众“一次申报”基层“一次录入”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20-11-19

本网石家庄11月17日电长期以来,信息采集多、重复录入繁、数据共享难、群众跑断腿等问题是基层干部和企业群众的沉重负担,更是双方矛盾的主要聚集点。今年,河北省政务服务办抓住为基层松绑减负这个“牛鼻子”,充分发挥一体化平台枢纽作用,着力解决“平台重复要、基层重复报、企业群众反复填”等形式主义问题,让广大基层干部轻装上阵,老百姓办事无后顾之忧。聚焦便民利企 实现项目审批“一次申报”

河北省按照源头治理,重点突破的思路,率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这一办理数量大、审批环节多、企业反映最强烈的领域,开展“一次申报”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数据标准统一是解决重复申报的前提,政务服务部门牵头协调发改、住建等部门,从分析整理各市申报表单入手,清理核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各市、县政务大厅“一窗受理”系统等平台在申报阶段的15个数据字典,“化繁为简”梳理出了河北省统一的1张申报总表,总表不再是简单的取数据项并集,而是按照“能简则简”原则充分优化,数据项由原来的134项减少至36项,表格项目实现大幅“瘦身”。

此外,在河北政务服务网上开设统一申报专栏,依托一体化平台统一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类型分类设立统一申报入口,实现了所有项目只需一次填报“一张表单”即可完成申报。“一张表单”还支持系统智能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等基础数据无需再手工输入,申请表格最多少填50%,材料重复提交情况减少了70%,彻底改变了以往需要在不同系统重复填报相同信息、提交相同材料的情况,实现企业和群众办理同类事项“一号登录,一次申报、信息复用”。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特殊环节多、数据变更频繁的实际情况,依托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系统,建立了数据实时推送机制,将统一申报信息、评审勘验等特殊环节信息实时推送给各审批平台,及时更新审批过程数据,保证各部门审批人员都能实时掌握项目审批状态和过程数据,防止审批“卡壳”。经过一系列优化举措,投资项目办事申报材料复用率达70%,审批时限缩短30%,大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着眼基层减负 实现政务数据“一次录入”

今年,河北省坚持全省“一盘棋”,从解决基层“多报、急报、重复报”数据材料抓起,统一数据标准、统一信息报送渠道、统一数据共享三步齐走,切实解决了基层工作人员重复报送数据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

经过深入调研发现,重复报送数据重点集中在行政审批数据和行政执法数据,主要涉及政务服务、发改、住建、司法、市场监管、检察院等6部门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共计9个平台。6部门将信息报送主体、数据内容、数据流向、平台功能等具体情况进行汇总研究,以统一数据标准为原则,将数据分为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用评价5大类,通过整合优化同类数据项,最终形成5张数据表单,确保了每张表单的数据项全面满足各部门业务需求,实现了同类数据全省“一张数据表”。

为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枢纽作用,明确了政务服务类数据统一由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归集、监管类数据统一由“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其他类数据指定唯一系统填报的总路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数据统一汇聚后向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信用信息、双随机监管等9大平台及时推送,全面满足各部门数据需求,实现了数据上报“渠道唯一”。

此外,根据数据共享范围广、数据量大、时效性高的现状,狠抓数据安全,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台账,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责任,在数据传输的关键节点,使用加密、脱敏、防攻击、防篡改等工具,采用访问限制、授权管理、流程审计、流量控制等策略,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了数据安全“零风险”。

据统计,河北省目前已建立了数据标准统一、归集渠道唯一、数据共享共用的工作格局,79类数据已通过一体化平台实现全省共享共用,基层工作人员从原来的需要将数据在9大平台录入26次,降低至仅需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信用河北3个平台1次录入,实现了各类数据“只报一次、充分共享”,切实减轻了基层人员负担。(付兆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