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婚姻登记网络信息化管理
来源:当代生活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据了解,过去,全区很多婚姻登记机关仍沿用旧的统计模式,连电脑都没有配备。而一些已配备电脑的婚姻登记电脑软件仅局限于一般的办公自动化。各级婚姻登记机关独立操作,自成体系,未形成区级婚姻登记网络系统,市级登记机构也未与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联网。

  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之后,结婚变成了个人行为,持有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各市、县登记机关信息不能互通,即使是有人本月在南宁市青秀区登记,下个月再去江南区登记,工作人员也无法把关和监督。管理手段的严重滞后,给重婚类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由于民政部门的登记机关和公安的户籍部门没有一个联网平台,婚姻状况的更改如何显示到户口簿上,则全靠当事人自己主动去做。目前,许多当事人结婚或离婚、丧偶后,并未及时到户籍部门更改相关事项。使一些已登记结婚的人士,户口簿上仍显示未婚。而个别人明明离婚了,户口簿上仍是已婚,不能办理登记再婚。

  动向:婚姻登记年内实现联网

  据自治区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区进行了以相对集中登记为主要内容的婚姻登记体制改革。全区1000多个婚姻登记机关“浓缩”成现有的146个婚姻登记机关,使全区婚姻登记基本实现了归口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目前,全区婚姻登记信息资料虽未能实现全区联网,但所有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实行了电脑信息化管理,部分已配备了婚姻登记信息管理软件。

  按照民政部的最新部署,年内全国将实现婚姻登记联网,广西也将随之调整部署,年内要实现涉外婚姻登记与民政部数据库联网,并争取年底实现全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数据联网。到时候,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查询到居民的婚姻情况。

  释疑:联网查询不会泄露个人隐私

  婚姻登记情况毕竟属于个人的隐私,婚姻登记情况联网后,是否意味着谁都可以上网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状况?个人隐私是否会因此容易泄露?

  据了解,按照民政部实施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婚姻登记档案仅限于在民政部门当场查阅,不得外借。婚姻当事人需出示身份证,才可以查阅本人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除此以外的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因此当事人完全不用担心自己的隐私会被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