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观点:发挥信息化创新引领赋能全域作用,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来源:赛迪研究院 更新时间:2020-12-14

“十四五”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影响前所未有,信息化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加速步入智能互联、融合创新、全域赋能阶段,引领创新、驱动转型、助推高质量发展的主导作用更加凸显。

“十四五”时期我国信息化发展重点方向

“十四五”时期,我国信息化发展面临新阶段、新机遇、新挑战、新问题等一系列新情况,应该立足于服务国家战略大局,以充分发挥信息化创新引领、赋能全域作用为主线,统筹考虑安全与发展、自主与开放、政府与市场、城市与乡村的关系,着力补齐短板和前瞻布局,加强信息领域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和产业化;着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着力以信息化稳定和扩大就业,增进民众福祉;着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扩大信息消费有效供给,释放内需潜力;着力缩小数字鸿沟,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和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持续释放数字红利,让信息化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强大动力。

(一)加强信息领域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和产业化遵循技术发展规律,体系化梯次推进信息领域核心技术创新突破,促进产业应用与研发创新有序衔接。

一是加快核心技术补齐短板。提高基础软件和重点应用软件自主研发水平。以云计算为突破口,推进云操作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相关领域的应用软件研发。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大力发展面向重点工业领域工业软件。

二是强化战略性前沿技术布局。着眼长远发展,建立关键共性技术体系,加快提升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无人驾驶、区块链、量子通信等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推进量子计算、卫星互联网、类脑计算等新技术布局。

三是建设先进的信息产业体系。提高产品服务附加值,推动信息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迁移。围绕5G规模商用发展信息通信业,加快信息服务向5G演进升级,推动面向未来应用场景的有线与无线通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注重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清显示、物联网等产业链构建,推动产品、模式、业态创新涌动。做大做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强化技术投资保障和开源生态构建。

四是打造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推动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协同互动与高效衔接,引导和支持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畅通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转化通道,推动龙头企业双创平台建设,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共生的“双创”新格局。

(二)推动新型基础设施的部署建设与演进升级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牵引作用,统筹部署泛在感知的网络设施,有序推进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

一是全面加快5G商用部署。加强5G网络建设,实现城市、县域和乡镇的全覆盖。加快产业化进程,加大5G研发和创新支持力度。推动5G与垂直行业深度融合,探索新需求、新技术、新模式,重点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二是升级窄带物联网技术应用。围绕NB-IoT产业核心环节,研究物联网平台化智能感知终端平台系统架构技术、多源感知信息智能处理的软硬件融合片上系统技术等。

三是推动工业互联网纵深发展。以平台为中心,辐射带动工业互联网全链条发展,通过平台的建设迭代牵引数据采集、网络接入、安全防护、应用开发等各产业链条协同发展,带动提升平台供给能力。以应用为先导,循序渐进打造多层次平台体系,建立涵盖生产全流程、全环节的一系列平台解决方案。

(三)建立互惠共享、安全高效、开放有序的数据资源体系信息化开启以数据的深度挖掘和融合应用为主要特征的智能化阶段,应加快建设高质量的数据资源体系,全面推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数据资源价值。

一是持续完善基础数据库,加快重点领域主题数据库。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推动形成开放统一的部门大数据体系。

二是加大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共享协调力度,推动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共享的协调机制。持续建设完善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三是发挥国家和地方开放数据门户网站作用,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适度、合理地跨部门按需共享和向社会开放。

四是加快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

(四)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指南。二是夯实转型基础。三是提升转型能力。推动制造资源云端迁移,加快高耗能、高价值、通用型工业设备上云用云,引导大型企业加快业务系统云化改造,推动中小企业业务云端迁移。加快制造能力平台化开放,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一批微服务资源池,加快制造资源和生产能力在线共享和优化配置。四是优化转型服务。五是创新转型机制。

(五)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释放内需潜力以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为重点,以优化信息消费环境为保障,大力推动信息消费向纵深发展,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一是提升新型信息产品的供给能力,二是强化信息消费者赋能,三是完善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六)统筹数字乡村与新型智慧城市融合发展一是建立城乡信息化融合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二是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是分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十四五”时期政策措施建议

完善信息化体制机制一是持续完善信息化顶层设计。加强对新形势、新问题、新技术、新变革的战略研判,处理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关系,制定“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将信息化规划作为国家重点专项规划进行落实和推进。二是健全协同发展机制。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统筹部署下,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央地协同,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形成合作推进的工作格局。引导相关产业联盟、组织,建立完善合作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推动技术、标准、政策等方面的资源对接和协同创新。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要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同时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切忌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加强对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创新监管方式,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汇聚全国重要监管平台和政府履职过程中形成的数据,并归集到相关市场主体名下。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强化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加大财政资金对5G、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采用政府首购、订购优惠等支持方式,促进电子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规模化应用。二是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鼓励相关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三是创新金融服务和融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投资在全社会投融资中的先导和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信息化领域实行有利于商业运作、持续运营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社会投资参与。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标准体系一是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研究制定电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重点围绕自动驾驶、服务机器人等细分领域,加快研究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法规,为新技术的快速应用奠定法律基础。二是研究建立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组织跨学科领域的行业专家、人工智能企业代表、行业用户和公众等相关方,开展人工智能行为科学和伦理等问题研究,建立伦理道德多层次判断结构及人机协作的伦理框架。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前瞻性和重大关键软件项目为重点,以提高软件产业质量和软件企业的软件工程能力为目标,调整优化软件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督,建立并完善软件质量管理体系和软件评估体系,推动信息化发展进程。

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信息化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针对信息化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在重点院校、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培养一批国际知名的信息化领域领军人才。推进适应我国信息化发展特点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以及人才评价机制改革,鼓励信息化人才有序流动。二是加快劳动者技能的数字化转型。面向在职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等群体,加大软件编程、大数据分析、工业软件、数据安全等数字技能培训规模。构建终身学习数字化平台体系,开发一批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方便劳动者随时随地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三是大力引进海外信息化人才。建立全球招才引智平台,增设国(境)外招才引智机构,依托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展会、赛会引才集才。建立健全技术移民制度,为信息化领域高端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在来华工作许可、出入境、居留、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

深化信息化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一是坚持“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结合“一带一路”倡议等,加快开拓国际市场,输出优势技术和服务,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信息企业和产品。二是坚持“引进来”,加强国际先进技术学习。支持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信息化领域的关键技术方面开展国际合作研究,进行全球研发服务外包,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开展联合研发,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三是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互联网领域安全保护国际条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领域政策和法律互联互通,加强打击网络安全犯罪合作。积极参与制定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参与相关国际谈判与合作,以安全、公平、高效的方式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跨境流动,充分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许旭、鲁金萍、王蕤、王婧、王珂飞、黄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