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法院系统“五个一”推进司法信息化应用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1-02-20

近年来,毕节法院系统创新“五个一”举措,着力构建智慧法院新格局,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2020年,市中院信息化应用年度考核位列全省中级人民法院第一,荣获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织金、黔西、纳雍县法院分列全省基层法院信息化应用年度考核前三名。

一是明确“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市中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将信息化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将信息化工作纳入全市法院工作要点,在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上明确“信息化走前列”工作目标。坚持“建用并举、狠抓应用”的信息化发展思路,常态化研究部署信息化工作,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建设、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推广、电子卷宗智能化应用、智慧执行系统建设等重点工作,以全流程网上办案助推审判执行效率提升。

二是坚持“一体化”推进。坚持两级法院信息化一体化推进,着力破解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不均衡问题。整体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对照最高院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所涉40项指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补齐短板。充分发挥织金法院全国智慧法院试点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整体提升。整体提升信息化应用,将信息化应用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调度、同督促,全年通过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收转刑事案件3820件,网上立案9584件,网上开庭1130件,网上调解3035,成功开展网络送达23082件,开展网络拍卖6426件,多项应用考核指标居全省前列。

三是构建“一中心”研判。统一构建市级审判数据中心,存储管理电子卷宗、电子档案、庭审录音录像等司法数据,实现在数据中心实时提取和分析审判执行业务数据,在线呈现业绩态势,分析研判存在问题,为分析、研判、指导全市审判执行质效提供了有力数据支撑。深化数据中心运用,深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全市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达到95.74%,排名全省第二。提升智能化辅助办案水平,为2021年全市全面推行“无纸化”办案办公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是统筹“一平台”管控。在省法院指导下,市法院承建全省智慧执行大数据平台,推进智慧执行“1+4+10”系统建设(即一个平台、四个系统、十项对接)。按照“中院统筹建平台、基层法院推应用”工作模式,先行先试智慧执行系统应用,推进大数据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进一步推进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规范了执行工作流程,实现了执行工作数据动态监控,促进了执行质效提升,为全省法院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经验。

五是强化“一系列”保障。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打造网络安全2.0版,补齐网络安全短板,提高预警、监测、跟踪、处置能力,切实筑牢网络安全屏障。强化专项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信息化建设资金,完善数据中心机房、智慧法庭、诉服大厅、执行指挥中心等建设,支撑信息化平台运行。强化专职人员保障,通过统一招考专职技术人员和购买外包服务充实运维保障力量,加强系统培训教育和操作指引,提升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