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澳大利亚国库部长弗赖登伯格表示,澳联邦议会当天通过了《新闻媒体和数字平台强制议价准则》,该准则将确保数字平台使用澳新闻媒体原创新闻内容时,向后者支付合理报酬。
该准则提供了一个框架,让新闻媒体与数字平台可以进行友好协商,同时双方也可通过“公正和平衡”的仲裁程序来解决重大争端。
在此之前,就这一法案,澳大利亚政府与数字平台脸书几乎打到了“鱼死网破”的地步。为反抗该法案通过,2月17日,脸书禁止澳大利亚媒体和民众在脸书上分享、阅读澳媒和国际媒体的新闻内容。
这一举动甚至导致澳大利亚政府机构的脸书页面无法打开。其中包括需要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最新疫情信息的3个澳卫生部门,以及自然灾害和天气预警机构。
有报道称,澳气象局的脸书网页不能正常运作时,该机构正准备发出关于昆士兰州存在山洪风险的警报。而西澳正处在野火和丛林火灾威胁下的时候,消防局的脸书页面一片空白……
近些年来,在全世界各地,数字平台把握住移动互联技术发展的大趋势,依靠互联互通、搜索,以及算法的优势,将传统新闻出版行业的生存空间逼得越来越狭小。谷歌、脸书这样的美国科技巨头,是其中的领军者。
根据路透社研究所《2020年数字新闻报告》所引述的一项民意调查,52%的受访澳大利亚人将社交媒体作为主要新闻来源,其中脸书排名第一。
与此同时,有数据显示,在澳大利亚的网络上每投入100美元的广告,谷歌平均获得53美元,脸书平均获得28美元,其他新闻媒体能够分的总共还不到20美元。
早在2018年,澳大利亚政府监管机构就开始调查谷歌和脸书对媒体和广告竞争的影响。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发现,科技数字平台财大气粗,传统新闻出版机构根本不可能与之抗衡。
为此,2020年4月,澳大利亚政府开始着手起草强制性行为准则,以解决传统新闻出版机构与谷歌、脸书等科技巨头之间市场竞争失衡问题。2020年7月,相关法律草案正式公布。
草案的目的,是希望新闻出版机构能够单独或整体就新闻推送和搜索结果中的内容与数字平台展开谈判,并从数字平台获得相应的分成。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交由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进行仲裁。
草案还规定,如果平台公司在未能与传统新闻出版机构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出现违规行为,针对每起违规的处罚可能高达1000万澳元,或相当于科技公司在当地营业额的10%。
澳大利亚政府此举,引发了谷歌和脸书的强烈不满。
谷歌率先发难,表示如果草案通过,谷歌会将搜索引擎撤出澳大利亚市场。但很快谷歌就反悔了,同意向新闻机构支付费用,购买新闻内容。
脸书则坚称与新闻发布者之间的价值交换其实对新闻发布者有利,脸书认为,平台分享为媒体创造了数以亿计的收入。
关闭澳大利亚新闻页面的作法,引发了普通受众对脸书的强烈不满,甚至有不少用户开始号召大家卸载脸书APP。同时,脸书此举也遭到了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欧盟等多个国家、地区政府的谴责。
脸书被“打脸”,只好恢复了澳大利亚新闻内容的分享,并表示将在今后三年斥资10亿美元用以支持新闻业。
澳大利亚政府也对议案进行了修改。原议案规定,新闻机构与数字平台无法就新闻内容公平支付达成协议时,澳政府将启动强制仲裁机制。在修正案中,政府指派的仲裁员正式介入前另加了2个月的调解期,各方可在此期间达成协议。
澳大利亚是全世界最先利用立法手段,强制脸书和谷歌等数字平台为新闻内容付费的国家。
截至目前,加拿大政府已表示将提出类似法案。而法国也正在强调版权法中相关规定,要求大型科技平台在发布内容产品时,需支付一定费用。此外,有媒体报道,英国政府预计也将有所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