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助推政府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来源: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更新时间:2021-03-10

 数字技术的发展为市场监管带来了新的驱动力,以数字化手段助推市场监管能力提升,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能力”。以“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在数字政府建设体系引领下夯实数据治理基础,打造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一、数据治理是实现数字化市场监管的基础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可有效汇聚海量数据资源,形成数据资产,摸清数据家底,以数据治理驱动市场监管,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应继续加大数据挖掘深度,拓宽数据采集范围,实现市场监管数据采集全覆盖,夯实数据采集基础。形成“让数据说话,让数据决策,让数据监管”的治理机制,更好地反映被监管对象的行为实质。

二、数字化手段可有效防范风险,实现全流程市场监管

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被监管对象的原始数据和市场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模拟推演,开展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可实现潜在风险点的事前预警,从而有效防范风险,从源头解决监管缺位、管理滞后等问题,实现以事后监管为主的传统监管模式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动态监管模式转化。

三、政务数据共享为实现跨部门协同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建立政务数据分级共享机制,构建政务数据一体化监管共享平台,可以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不同监管部门间监管结果互联互通,一方面可以针对问题企业进行重点监督,重点防范,另一方面可以避免监管重复和监管漏洞,节约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监管合力。

四、建设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基础设施是数字化市场监管的安全保障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的前提是数据安全,“互联网+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对网络安全提出了新要求。在安全技术层面,随着数字新基建国产化的不断发展,信息领域核心技术的突破能够为市场监管构建健全的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政务数据、企业数据和公民数据的隐私安全。

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数字财务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