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1年全省大数据工作要点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1-04-09

  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大数据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21年全省大数据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报送至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2021年全省大数据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身处特殊历史方位,抓住大数据建设任务攻坚期和机遇窗口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引领,推动党建廉政建设,强化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按照“抓规范提效能、强基础出实效、开新局创品牌”的总体思路,立足于快、着眼于实,将战略意图转化为推进行动,任务化、项目化、责任化推动工作,为践行“两争一前列”新使命、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一、实施数据领航工程,确立发展位势

1.推进“数字政府”规划建设

制定出台省级“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各设区市配套出台市级规划或者实施方案,推动建立高位协调机制,宣传推广规划内容,推动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大数据+产业链发展相关重点工作。梳理公共服务“一件事”、社会治理“一类事”、政府运行“一项事”等实施清单,研究提出具体推进计划方案。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评价研究,做好数字市县评价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全省大数据建设应用综合性评比,对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推进公共数据管理立法

出台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为数据共享、开放、开发利用、资产管理、运营、安全管理等提供法规依据。编写《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释义》,研究公共数据开放与开发利用细则。省市协同宣传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促进公共数据依法管理与服务。鼓励各设区市探索数据管理立法,健全全省数据法规体系。

3.推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制定《数字政府标准化体系发展建设规划》,为系统推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提供遵循。推动组建数字政府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指导省级部门、市县标准化工作。发布《政务服务大数据 数据元规范》地方标准,促进标准推广、引用、管理工作,推动地方标准在各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中引用落地。制定电子政务外网安管平台、运管平台接入等地方标准。

二、实施数据强基工程,夯实发展基础

4.加强全省大数据中心一体化建设

按照“1+13+N”总体构架,细化明确全省大数据中心一体化建设内容,建立集约化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省一体化建设。各设区市加快分中心顶层设计,形成市级政务云等基础设施统一建设、集中管理、按需分配的集约化建设模式。开展全省算力服务一体化建设研究,探索算力融合、云数融合、数智融合,初步形成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格局。推动与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对接,探索协同创新体系建设。

5.加强云网支撑能力建设

推动省大数据“两地三中心”建设,重点打造南京麒麟中心,同步建设同城双活中心和异地灾备中心。完成省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优化提升项目和省大数据“两地三中心”过渡期项目建设,拓展省级大数据主中心云服务能力。制定实施云资源动态管理细则,提升云资源使用效率。按需满足部门上云要求,推动各级业务系统应上尽上。融合5G、IPv6等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省市协同提升政务外网支撑能力和运行保障水平,打造政务系统运行主干网络,推动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至政务外网,力争年底前省垂专网整合率达到50%以上。建成省级政务视频会议系统,推动市级系统建设接入。有序编制大数据服务指南,提高对外服务水平。

6.加强数据支撑能力建设

利用先进安全技术,完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政务外网与互联网、行业专网的数据实时安全交互。构建精准完整的“目录地图”,完成全部设区市目录级联工作。建立完善数据需求、供给、使用评价机制,实现服务闭环管理。拓展数据归集覆盖面,细化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深化省市基础数据库融合应用,拓展入库数据种类和数量,完善自然人、法人属性标签,提升基础数据逻辑聚合水平。加强电子证照在工程建设审批等重点领域的应用推广。做好办件库运维、管理和服务,推进数据实时全量交换共享和向设区市分发,夯实政务服务数据底座。提高数据治理能力,以提升数据归集率、合格率、共享率为导向,制定数据治理工作规则,加强数据质量全周期管理。做好苏址通等有关重点应用的支撑,推动新生儿出生、退役军人服务、困难帮扶、公积金提取等应用场景谋划,按需推动重点领域主题专题数据服务。健全数据按属地回流机制,推动国垂系统数据对接,推进民政、市监、人社、交通等数据向省市部门回流。

7.加强应用支撑能力建设

推动构建省市两级应用支撑体系,加强业务支撑、技术支撑,形成强有力的应用一体化支撑。构建统一用户管理体系,优化CA认证、电子印章、短信平台等公共支撑系统,完善AI、BI、爬虫等工具,定期开展支撑效果评估。按照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统筹推进部门区块链应用,建设省级区块链公共技术平台,提供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区块链支撑能力。利用先进互联网技术,构建政务协同应用平台,推动各地各部门逐步接入,提升政府部门间通信联络、协同办公水平。

8.加强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

按照大数据安全总体工作思路,做好云网等基础设施边界防护,做好终端的安全监管,做好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分析、挖掘等全流程安全管理。探索利用量子通信等技术手段,加强数据安全保密传输。推进设区市网络运管平台、安管平台建设,做好省、市平台对接。构建主动防控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感知水平,提高通报预警和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协同各级政务大数据主管部门、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和大数据中心,联合建立全省大数据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考核,防范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三、实施数据赋能工程,深化应用服务

9.深化数据共享开放

强化数据共享协同机制,优先发布高频数据资源和共享接口,确保全省同步使用。结合高质量发展考核,优化数据共享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通报。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探索数据溯源和数据产权保护。建立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试点跟踪评价机制,推动未申报试点设区市和省级部门发掘新应用项目,高质量完成国家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建设完善省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推动制定公共数据开放清单,鼓励社会数据共享共用。推动数据流通体系建设,探索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10.深化“苏服码”应用

统一可信认证,完善“苏服码”功能,关联个人和法人各类信息,实现一人一码、一企一码,一码贯通人(法人)、证、场景各个环节。编制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苏服码”标准规范体系。拓展“苏服码”试点应用,在南京、常州、苏州、南通、扬州等设区市以及人社、生态、交通、文旅、市监等重点领域先行推广,逐步实现省内一码通行。推进电子码证合法化制度建设,加强码证管理,深化“苏服码”建设和应用,确立“苏服码”在政务服务领域唯一标识码地位。持续做好“苏康码”常态化运维,推动“苏康码”数据共享与应用。

11.深化决策咨询服务

加强与各类研究机构合作交流,提升发展研究水平和实践应用能力。构建领导驾驶舱应用,建立驾驶舱内容运营机制,常态化提供高质量数据分析报告,与部门合作开展专项数据服务。重构全省大数据系统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全省信息服务体系。开展数据跟踪、监测与分析工作,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务服务效能监测,做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工作。

四、实施效能提升工程,优化队伍管理

12.营造良好对外合作生态

推动组建省大数据集团公司,探索多元投入、快速建设、人才流动等新型机制模式。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ICT及相关行业龙头企业,搭建协同研究平台,围绕数字政府建设、社会治理、区块链应用、决策分析、产业赋能等领域,探索协同研发与创新应用新模式。探索构建全省大数据行业发展促进平台体系,推动形成全省大数据建设应用新生态。成立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发挥大数据智库作用。

13.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整合全省大数据行业专家资源,构建“大数据讲堂”省市共建模式,促进全系统干部培养培训和能力提升。依托高校教育资源,借鉴行业企业创新经验,探索建设全省大数据系统教育实训基地,开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和观摩交流。结合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和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组织全省大数据条线专题培训、交流互动,促进大数据学习研究“省市一体化”。探索全省大数据系统人才工作开放创新,发挥全局性上下联动协同效应。

14.提升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忠诚核心、勇担使命。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活动,大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知史爱党守初心、多为群众解难题。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履行政治责任压力,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努力构建“三不”机制,推进“廉洁机关”建设,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进一步摸排各类廉政风险点,紧盯重大项目招标和建设关键程序关键节点,强化细化日常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实施统筹保障工程,推动一体发展

15.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制定任务推进表,严格落实责任制,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设区市对照任务安排,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目标、责任和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全省大数据管理系统座谈会,及时掌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16.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各部门按照任务要求,围绕数字政府规划建设要求,把大数据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每半年度向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报送进展情况,切实保障工作落地。优化建设模式,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投资、运维和项目建设模式改革,鼓励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和服务,提升集约化水平,避免重复投资。

17.强化评价考核

建立重点项目工程逐级备案制度,确保有效推进全省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建立大数据工作评价常态化机制,检查各类平台建设、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等落实情况,对责任不落实、未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和优化营商环境评估,细化数据共享交换、外网管理使用等评价体系,有效指导和促进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