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晚记者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了解到,《深圳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切实提高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运转效率和成效。
其实,2019年10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就印发了《深圳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试行)》。在《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2020年有关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部署,参考北京、上海等地有关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经验与启示,深圳自我加压、快速行动,对《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是对这一句话的创新实践。事情办得怎么样?问题是否真正得以解决?服务态度好不好?办事群众和企业感受最直接、也最有发言权。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把群众的感受作为评价工作的第一标准,这些理念就是要通过制度设计来化作温暖易感的细节。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优化了政务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从群众企业办事的“全事项、全渠道、全平台、全流程”角度出发,推进政务服务全方位提升。
显而易见,“好差评”制度有助于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的“含金量”,直指办事群众企业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关键在于,它本身就体现出一种以民为本、开放包容的现代服务理念,在其约束激励下,必将不断跑出服务“新速度”、提升“新温度”。毕竟在今天,数字政府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等,都是评价政务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尺。从群众企业的办事体验出发,向数字化、智能化要效率,必然会不断带来有“速度”又兼具“温度”的方便和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差评核实整改反馈流程,便于政务服务机构在收到差评工单后进行针对性核实与整改。这样的规范,突出了差评整改反馈情况监督,确保差评评价“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每一个言之有据的差评,都代表着群众企业的意见与诉求,也代表着潜在的改进和完善方向。面对差评,相关单位以刨根问底的态度,分析原因,查找短板,积极改进,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好差评”制度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目的。
作为创新之都,在政务服务改革上,深圳一直都是不停顿、不止步。从小切口入手,以办事群众和企业的体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核心,深圳对高质量政务服务能力的构建和追寻,成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超大型城市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鲜明注脚。这其中彰显出的精益求精的服务意识,正是一座城市不断超越、迈向卓越的核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