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全面推行属地政府土地监管网格化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1-04-20

 

一是以区县(市)区区域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市)区政府,一级网格长由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一级网格内划分区片,分别由县(市)区政府副职担任片长,负责区域内土地监管任务。主要负责辖区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对重点区域、造成恶劣影响或违法面积较大的违法行为,组织所在乡镇(街道)及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消除违法占地状态;加强对执法人员、机构、执法装备、办公用房、现场执法等方面的保障;监督考核二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对其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
二是以乡镇(街道)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二级网格长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二级网格内划分区片,分别由各乡镇(街道)副职担任片长,负责区域内土地监管任务。主要负责辖区内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施土地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土地不定期巡查、抽查,并及时上报一级网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拆除违法建筑,消除违法状态;监督考核三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对其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
三是以村组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组,三级网格长由村组主要负责人担任,三级网格内划区分片,村组班子成员担任片长,负责片内土地监管任务。主要负责本村组集体组织范围内土地巡查工作,对土地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及时上报二级网格;协助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拆除违法建设和恢复土地原貌;协助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葫芦岛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