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身份证不应由公众买单
来源:天极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天极网特稿(记者 方堃)有媒体报道,目前已开通了通过短信的方式来查询身份证相关信息的服务,以此来验证身份证的真假。用户发送需要查询的信息到指定号码后,该号码会对用户查询的信息给予回复,每次收费5元人民币。据报道,这种查询方式问世以来,已陆续在全国各主要城市开通,北京市民的身份信息也已于今年1月中旬纳入到该系统。目前,该系统可查询到全国4亿多人口的身份信息。今年之内,全国人口信息有望全纳入到该系统中。

毋庸置疑这项服务作为一项典型的“电子政务”应用,将在政府机关、金融单位、商业流通、中介服务、货运和电子商务等领域有力地遏止和打击利用假身份证欺诈和犯罪等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在查询的过程中却要用户来支付5元查询费则有欠妥当。笔者与提供身份证查询的相关网站联系后,对方表示他们只接受通过手机、上网的方式查询,而无法向用户提供上门查询服务。由于相关平台资源产生了费用,无可避免的要由用户承担。

  如果个人身份证信息允许向社会公开,那么就表示有关部门应当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倘若个人信息不允许向社会公开,则提供身份证查询服务当属非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提供身份证查询服务属于合法范畴,应为职能部门所应该担负的义务。因此,绝不能将本属于政府职能部门所应该提供的服务用来牟利。

  虽然对方在网站上宣称是执行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但与1角1条的短消息费,及2元1条的信息服务费相比,5元已属“天价”。据了解,点卡、点歌等增值服务创造的利润与高考、分数查询声讯台和工商税务催缴信息声讯台所创造的利润相比简直望尘莫及。从本质上而言,提供考试分数查询的声讯台与提供身份证查询的短信服务并没有明显的区别,他们都是以出售本应免费的公共资源的方式来获得利润。虽然考试分数查询声讯台已经在近年来逐渐在各城市消失,但是这种获利模式却并未随之消失。

  从收取身份证查询费用的事件上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电子政务在近年来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然而在发展理念上却出现了偏差。从发达国家发展电子政务的经验来看,无一不将免费作为重点之一,尽管在实施时引入了客户关系的理念,但并未将公众作为盈利的对象,也并不存在将政府事务过度市场化。身份证查询收费服务则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事务绝不能过度市场化,查询身份证的费用也不能由公众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