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关于严格落实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的通知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1-07-09

关于严格落实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管理,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三审”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流程

1.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错误。

2.复审。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信息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3.终审。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对政治类表述是否规范进行审核把关,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三、严肃“三审”纪律

1.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3.要严格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4.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严禁公号私用,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以个人名义发布不当言论。

5.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禹会区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