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1-07-19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2021〕4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1年7月

目录
引言
第一章发展现状
第一节改革实施情况
第二节面临形势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主要原则
第三节发展目标
第四节规划布局
第五节实施策略
第三章总体架构
第一节管理架构
第二节业务架构
第三节技术架构
第四节数据架构
第五节安全架构
第四章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第一节健全规范高效的服务机制
第二节拓展便捷泛在的服务渠道
第三节提供普惠均等的民生服务
第四节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
第五章推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
第一节加强总体设计和基础平台建设
第二节提高科学精准的经济调节能力
第三节强化综合高效的市场监管能力
第四节优化精细智能的社会管理能力
第五节完善规范透明的公共服务管理能力
第六节增强系统科学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第六章强化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第一节打造统一集约的协同门户
第二节创新高效的在线办公模式
第三节赋能其他党政机关数字化发展
第七章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第一节夯实公共数据管理基础
第二节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第三节推进数据规范有序流通
第八章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第一节增强政务云服务能力
第二节提升政务网络支撑能力
第三节完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
第四节提升业务中台能力
第五节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第六节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第九章筑牢数字政府安全防线
第一节巩固安全技术体系
第二节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第三节加强安全管理运营
第十章深化体制机制建设
第一节优化统筹管理体系
第二节完善建设运营格局
第三节加强咨询智库建设
第四节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第五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一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加强资金保障
第三节加强队伍建设
第四节加强实施监督
第五节加强宣传培训
附件1 指标计算方法
附件2 名词解释


引言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化发展,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数字政府是全面数字化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在促进数字经济、建设数字社会、完善数字生态中起到关键的引领作用。2017 年以来,我省全面启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在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行政协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果,2018、2019、2020 年连续三年获得全国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第一名,广州、深圳长期位居全国重点城市前列,省内各地级以上市对标先进,积极推出大量改革举措,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典型经验做法,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有力带动了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了数字化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广东要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这决定了广东要继续深入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以更大力度的改革创新支撑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目标、架构、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战略部署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期限为2021—2025 年。


第一章发展现状
第一节改革实施情况1
一、改革成效
2017 年以来,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政务信息化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一体化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形成,网上政务服务水平全国领先,企业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数字政府服务于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一)创新数字政府体制机制和建设运营模式。

在全国率先部署启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李希书记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委深改委会议,研究部署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马兴瑞省长亲自担任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先后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任务。省政府先后印发《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和《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 年)》,以政府机构改革、体制机制再造为突破口,“全省一盘棋”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撤并调整省信息中心以及省直各部门44 个信息中心,组建省政务服务数据管
1 本节数据统计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理局,结合全省机构改革工作,在市县两级设立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初步建立了全省政务信息化统筹管理格局。创新建立“政企合作、管运分离”建设运营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企业、运营商的技术和服务优势,组建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广东公司),承担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职责。数字广东公司员工队伍已超过1900人,在省内21 个地级以上市设立分公司,对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起到重要技术支撑作用。珠海、汕头、汕尾、
中山、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等市参照省级模式,与数字广东公司当地分公司合作,为本地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提供服务。
组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为进一步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我省组建了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邀请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主任王钦敏担任主任,同时建立专家库,目前共有48 名委员,180 名专家库成员。专家委作为省政府的决策咨询机构,参与制定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对重大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的建设实施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了数字政府基础理论、重大政策、前沿技术等课题研究,在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发挥了重要决策参谋和智力支撑作用。
(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走在全国前列。

打造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等政务服务品牌。我省针对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陆续推出了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等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其中,广东政务服务网涵盖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政务服务大厅的228 万项政务服务事项。面向个人办事的“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全省实名注册用户突破9347 万,上线高频民生服务1706 项,其中1231 项服务实现“零跑动”,111 项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业务量累计超过51.6 亿件。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粤商通”APP 注册商事主体突破600 万,集成涉企重点事项961 项,
托“手机亮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免证办”。
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全国领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每年发布的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网上政务服务调查评估报告中,我省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省级政府第一,广州、深圳长期位居全国重点城市前列。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四免”优化,提供超过200 项“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推出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打通市场监管、税务等6个部门的业务系统,实现开办企业“一次登录、一表填报、一个环节、一网通办”。制定全省政务服务大厅标准体系,推广“一窗通办”模式。强化“政银合作”,将高频服务事项接入商业银行超2 万台终端,推动数字政府政务服务能力快速向基层延伸。建成线上线下全覆盖的“好差评”体系,全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率先上线泛珠“跨省通办”服务专区,16 个地级以上市与泛珠九省通过线下开专窗、线上设专栏方式,实现3644 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三)各级政府部门履职能力整体提升。
“掌上政府指尖办公”初步实现。推出“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以满足政府部门内部办文、办事、办会需求为基础,以提供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的业务协同为导向,打通政府各部门业务流程,实现部门纵横联动和协同办公。“粤政易”已为全省21 个地级以上市、11 万个组织机构,总计超过166 万名公职人员开通账户,接入政务应用600多项,满足了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办文、办事、办会等大量业务需求。“粤政易”累计访问超8000 万次、公文交换350余万份,每天收发消息超600 万条,公文处理效率提升超过40%。针对政务视频会议需求推出“粤视会”应用,实现电脑、手机、大屏等多种方式便捷接入参会,各地各部门累计参会方超2.2 万家。
省级部门应用创新成效显著。各部门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和基础底座,围绕疫情防控、政府决策、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等领域开展系统建设和应用。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商务厅依托“粤省事”上线“汽车下乡”“家电下乡”板块,有力拉动疫情期间消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打造粤企政策通”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的政策信息服务;省教育厅依托“粤政易”搭建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保障全省教育系统4.5 万所学校有序复学;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两平台”有效规范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在统一平台开展执法,并支持基层执法人员掌上执法;省财政厅加快“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建
设,为省级110 多个部门提供服务,构建全省财政核心业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高效管理模式;省自然资源厅通过“粤政图”为疫情动态监测、精准决策提供支撑;省交通运输厅在数字交通、一体化数字平台、数据治理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效;省水利厅推出“互联网+河长制”信息系统,对省内河湖进行精细化管理,获评水利部“智慧水利优秀应用案例”;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监管全流程电子化和自动留痕,支撑我省“互联网+监管”能力评估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省医保局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业务“网上办、扫码办”;省消防救援总队主动探索“智慧消防”建设,应用成效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电
网公司依托“粤省事”“粤商通”实现用电报装“零跑动”“指尖办”,24 项用电报装服务信息少填56%,材料少报85%。
各地创新应用亮点纷呈。各地按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总体部署,与本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筹谋划、同步建设,促进全省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广州市“穗智管”平台已初步建成城市运行综合“一张图”、数据辅助决策“一张图”,包括智慧党建、民生服务、营商环境、医疗卫生等20 个主题应用场景;深圳市推出“秒批”“深圳
90”“全城通办”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能力全国领先;珠海市数字珠海综合服务平台以数据资产管理为核心,汇聚数据资源“一张图”,荣获2019 中国数字政府特色评选50 强案例;佛山市建设全市社会治理中心,纳入超过30 个部门的会管理事项及业务,统一编制全市网格6000 多个,实现社会治理“一网共治”;惠州市以数字水政、城市防灾防汛为突破,利用大数据提高预警、预测和处置能力,提升极端降雨天气防汛抢险响应效率;中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产业扶持资金发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探索信用奖惩应用,2018 年获得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颁发的“特色性平台网站”荣誉;东莞、江门、肇庆等市推出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套资料、全程网办”,大幅压缩办理时限;汕头、韶关、湛江、清远、云浮等市推进政务服
务应用向基层延伸,茂名、阳江等市大力推进“全市通办”“跨省通办”,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河源、梅州、揭阳等市着眼民生领域和产业发展,大力推广人工智能(AI)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汕尾市通过建设“民情地图”,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数字化样板;潮州市大力推动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在全省率先上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四)支撑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有力服务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在全国率先解决港澳居民网上办事身份验证等关键问题,方便港澳居民在内地办事;“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网均设立大湾区政务服务专区,已上线交通、教育、医疗、社保、工商、税务等领域180 余项服务,政务服务一体机可办理131 项政务服务事项;港澳居民和华侨持出入境证件,可在广珠城轨、江湛铁路、省汽车总站通过自助闸机实现实名制验证、办理进出站检票手续。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突破口,推进“湾区通”改革项目实施,开展市级“互联网+监管”综合试点,规划建设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开展特区数据条例制订,政务服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流程秒批、秒办。支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初见成效,通过集约化模式统筹推进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潮州等老区苏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信息化建设,补齐营商环境、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短板。
全力支撑疫情常态化防控。在省疫情防控指挥办统筹指挥下,公安、卫健、交通、通信管理等部门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第一时间建立防控核心数据共享机制,汇聚国家、省、市三级105 个部门306 类约75 亿条数据,为快速精准摸查重点人群,支撑基层形成管控闭环发挥了关键作用。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在防控关键时点创新推出“入粤登记”、“粤康码”、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跨境货车司机监管、进口冷链物流操作人员登记等79 项应用。通过强化电子证照、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应用,打通在线办事关键节点,推出一大批“非接触式”政务服务,在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粤康码”集成海关出入境健康申报,支持粤澳健康码跨境互转互认,累计使用人数已突破1.06 亿,累计亮码21 亿次,珠海口岸日均约20 至30 万
人持“粤康码通关凭证”通关。
(五)持续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发。
数据资源总量和共享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2019—2020 年)》,以应用为导向,组织实施全省政务数据治理工作,建设门户统一、需求统一和目录统一的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73 个省级部门和21 个地级以上市已累计编制发布31405 类政务信息资源,汇聚262 亿条公共数据。建成全省五大基础数据库,其中,人口库已整合17 个部门人口基础、就业、社会保险、婚姻等78 类信息,包含1508 个信息项8.22 亿条数据;法人库已汇聚635 万家企业、598 万个体经营者、7.5 万个社会组织和6.1 万个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整合省市场监管局等13 个部门的123 类数据,包含1979 个信息项6 亿多条数据;社会信用信息库整合汇聚来自10 个国家部委、35 个省级部门、21个地级以上市的18.7 亿条信用数据,为6 个省级部门提供50 个数据接口,支撑20 个业务应用,日均调用4.4 万次;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库已汇聚影像、矢量、地名地址等约30TB 的空间地理数据,并已发布矢量地图、影像底图等299个地图产品;电子证照库已发布2377 种证照目录,1750 种开通发证服务,累计签发有效证照超5.4 亿张。
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工作。全面开展数据资源普查工作,基本形成全省统一的系统清单、数据清单、需求清单。60 个省级部门和21 个地级以上市已累计通过省数据普查系统梳理发布数据资源37480 类、数据需求1950 项。基本建成统一高效、互联互通、质量可靠的数据资源体系,形成政务大数据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数据上云、服务下沉”,全
面支撑民生服务改善和营商环境优化。
(六)不断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云网基础支撑能力全国领先。按照“全省一片云”“全省一张网”的思路,统筹推进全省政务云和政务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省级政务云两地三中心和梅州、河源等14个政务云平台地市节点的部署,推进佛山、中山等地市云平台纳管,形了“1+N+M”建设布局,支撑超过1250 个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规模位于全国前列。政务外网已覆盖260 多个省级部门和21 个地级以上市,实现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全覆盖,可用率达99.9%。统筹推进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近三年安排9.41 亿元支持14个地市政务云设施和梅州市政务外网建设,并从2021 年起安排2.31 亿元支持14 个欠发达地市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本地节点和7 个欠发达地市数据分析平台。
公共支撑能力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初步建成以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为核心的公共支撑平台。省统身份认证平台已对接国家平台,支撑全省759个政务服务业务系统,覆盖43 个省级部门和21 个地级以上市。省电子证照平台累计签发1750 种超过5.4 亿张电子证照,实现45 种个人、42 种法人常用证照全省覆盖,在近24000项高频服务事项中实现关联。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支撑基层26 类服务场景,累计接入业务系统255 个,用章2.38 亿次。
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编制全国首个省级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体系总体规划,建立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初步建成“云管端”一体、管理与技术防护并重的网络安全体系,覆盖网络攻击发现、通报、处置、溯源、打击全流程。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政务云平台密码资源池,开展“粤盾”2020 广东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发布全国首个体系化、可落地的省级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并成立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产业联盟。共封禁恶意攻IP 地址4716 个,发布全网安全风险预警1212 次,对重点应用系统开展2044 次上线前安全测试,加固3019 个安全漏洞,发现处置网站木马5187 个,云平台成功拦截1.08 亿次安全攻击,实现安全零事故。
二、主要问题
回顾“十三五”期间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改革初期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特别是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在“十四五”期间重点研究解决,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面向企业群众的服务能力仍需进一步强化。
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重复填报、多次证明等现象仍然存在,“就近办事、一次办成”的体验不强,线上、线下办事融合不深,存在线上、线下要求的事项办理材料不一致的情况。“粤省事”“粤商通”地市专区、特色专区服务能力不足,用户体验感与移动互联网应用仍有差距,“一网通办”仍需从“可用能用”向“好用爱用”不断深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尚未完全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部分城市存在不同区县无法通办的现象,群众办事需要“多地跑”“折返跑”。
受限于证照共享、信息化系统支撑不足,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等专项改革统一开发的系统外,大部分地级以上市政务审批系统暂未开发“套餐办理”功能,无法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办理。涉企政务服务办理便利程度仍需提升,企业办事仍然存在申报材料复杂、审批环节多、耗时长、同一环节涉及部门多等问题。降低融资成本、便利税费缴纳、政策精准适配等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关键服务需求缺少数字化支撑,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服务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
(二)省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政府内部行政协同水平不高,各部门系统联通不畅,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重复录入填报、部门间办事反复跑动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地区和部门间协同能力还需加强,各部门信息化“纵强横弱”的现象仍普遍存在,跨部门、跨区域的应用协同和大系统、大平台建设比较薄弱,业务、系统、数据的壁垒仍未完全打破。部分领域单点治理成效显著,但碎片化、分散化治理现象普遍存在,精细化、智能化的治理机制和平台系统尚未完全建立,“一网统管”的业务模型、技术标准仍属空白,一体化治理平台、监管平台的应用建设不够完善,省域治理能力短板明显、亟需补齐。
(三)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
公共数据资源底数不清,数据采集、更新责任机制尚不健全,仍存在数据来源不清、质量不高、完整性不足等问题,无法有效支撑跨部门协同应用需求。数据资源缺乏深加工,大数据支撑和改善政府决策的作用不明显。数据共享不够充分,基层数据需求缺少有效响应,“数据饥渴”现象仍然存在。数据应用面较窄,政务大数据与社会化数据融合、碰撞效应不明显,无法充分发挥公共数据价值。公共数据开放质量不高,目前开放的1.4 亿多条数据,仅占目前汇聚的公共数据的0.6%,大部分开放数据未实现全省覆盖,总体上仍呈现“数据总量规模小、数据质量较差、可利用率不高、用户参与度低”的特点。政企数据融合利用较少,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数据融合利用路径尚不明确,尚未形成具有广泛可行性的数据融合利用机制,总体上距离数据要素市场化的目标还
有较大差距。
(四)技术架构成熟度和整体安全防护能力有待加强。
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支撑能力不强,政务云架构单一,云平台弹性管理能力不足,已上云系统不同程度存在低负载情况,但在应对业务高峰压力时又无法智能调集资源。目前省市两级政务云都已建成,但距离全省一片云“可视、可管、可控”要求还有差距。全省政务外网缺少统一规划,韧性不足,风险抵御能力不高,网络承载能力动态调整未能实现,网络使用效率有待提升。此外,现阶段政务外网未能对视频流量进行精细化划分,无法为视频业务提供充分的流量保障。公共应用支撑能力还不够完善,平台化、组件化、敏捷化、集约化的应用开发模式尚未有效建立,部分专业技术性强的公共支撑工具(如地理信息平台)还未能广泛应用。安全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边界、安全总体规划、安全机构协同联动、实战安全培训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数据共享开放、个人隐私保护、政务外网安全、政务终端安全、密码保障等技术体系仍需提升。新技术在数字政府领域的应用范围和深度不足,5G、人工智能(AI)、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政务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
(五)体制机制和运营能力仍需进一步优化。
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联动还不够充分,除“粤系列”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等通用平台外,省、市在跨层级应用和技术架构上整体对接、联动较少。数字政府公共平台未能充分支撑各地政府数字化转型,特别是在信息化落后的欠发达地区,普遍只能推广“粤系列”等成熟应用。此外,珠三角城市和其他地市之间的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区涌现出一批在全省甚至全国领跑的优秀案例,但部分欠发达地区由于财政资金及人才队伍不足,信息化建设欠账较多,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明显差距。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服务能力仍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在资源整合、业务创新等方面,与各地各部门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发挥平台优势、整合带动产业上下游企业、共同做强我省政务信息化产业方面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数字
政府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指南等仍需进一步完善。
第二节面临形势
“十四五”期间,国内外环境面临深刻变化,信息技术革命持续演进,给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带来重大机遇和挑战。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背景下,数字经济作为撬动经济增长的新杠杆,成为各国提振经济的重要方向。面对全球性数字化浪潮,我国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建设,这也要求我国持续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从国内看,我国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数字技术在赋能国家治理的同时,也对传统治理模式带来了诸多挑战。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下,大数据成为重要战略性资源,各省(区、市)都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建设数字政府,促进经济发展、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浙江省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撬动各领域创新变革,构建了由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浙江政务服务网组成的“四张清单一张网”,显著提升了政府行政效率,提高
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上海市致力于打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超大城市“数治”新范式,以“云网边端安”一体化数据资源服务平台为载体,形成全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互为表里、相辅相成、融合创新的发展格局。江苏省推行“不见面审批”,作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创新性举措,探索形成“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的办事模式,走出一条从“瘦身”到“强身”的简政之道。
从省内看,我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持续在全国保持领先,广州、深圳等地数字政府建设一直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但我省人口总量大,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突出,各地面临的政务服务需求、治理矛盾和监管问题不一,政务信息化基础参差不齐,数字政府的创新成果向纵深和基层释放不足,仍需更大力度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新技术、新模式提升全省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交叉融合,应用创新空前活跃,5G、人工智能(AI)、区块链等新一代技术正持续向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渗透,新基建、新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和新服务层出不穷,对政府的服务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国内外经济社会深度变革的客观现实,必须顺应新技术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的作用,以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部署,坚持数字政府改革方向不动摇,坚持“政企合作、管运分离”模式不动摇,以激发数据活力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加快全面数字化发展,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立根固本。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凝聚全省力量,持续增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为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人民关心关注的政务、经济、民生等重要领域,充分发挥“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用户量大、覆盖面广、使用粘性强的优势,让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惠及全社会。
——坚持统筹规划,均衡发展。坚持“全省一盘棋”,以系统观念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布局,构建条块结合、省市一体的数字政府总体架构。按照上接国家、覆盖全省、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要求,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府”,在全省实现业务联动、管理联动、数据联动,促进各地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良性互动、协调共进、均衡发展。
——坚持协同共享,智慧高效。建设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平台系统,破除信息孤岛,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实现数据按需有序共享,提升部门间业务协同效率。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三网融合”,形成服务管理、决策指挥一体化格局。
——坚持创新引领,开放融合。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打造标准、开放、可扩展的数字政府技术架构。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强化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互联网企业共建共用共享,让最新的技术成果在数字政府平台架构上快速部署、融合、应用,带动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坚持绿色集约,安全高效。推进政务云、政务网、政务大数据中心等政务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可持续的发展基础。建设全要素、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打造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数字政府技术路线。

第三节发展目标
到2025 年,全面建成“智领粤政、善治为民”的“广东数字政府2.0”,构建“数据+服务+治理+协同+决策”的政府运行新范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履职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持续提升群众、企业、公职人员获得感,有效解决数字鸿沟问题,加快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全国数字政府建设标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广东模式”趋于成熟,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发展的带动和促进效果进一步彰显。我省全面数字化发展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努力成为数字中国创新发展高地。
具体包括“五个全国领先”:
——政务服务水平全国领先。各类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服务能力、服务资源深度融合,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和“一网通办”能力显著提升。“粤省事”“粤商通”日均活跃用户量分别达到150 万名、80 万名,政务服务一体机全省镇(街)全覆盖,高频服务事项100%“零跑动”、100%“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湾区通办”。区域、城乡、社会群体间的数字鸿沟不断缩小,企业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水平迈向国际一流。
——省域治理能力全国领先。在全国率先构建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联动的省域治理体系,以“全周期管理”理念,打破条块分割界限,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治理,推动实现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建成“一网统管”基础平台“粤治慧”,实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行业应用100%全覆盖,推动政府决策更加科学、精准,城市管理更加精细、智能。
——政府运行效能全国领先。基于整体政府视角,推动政府内部跨部门、跨层级的办文、办会、办事等提质增效,整体运行管理成本进一步降低。全面构建“指尖政府”,实现“粤政易”与内部系统100%连通,日均活跃用户数达到120 万名,各级政府部门视频会议系统全覆盖,政府内部“一网协同”水平持续提升。
——数据要素市场全国领先。以应用为导向,推动全省公共数据资源汇聚、整合、共享,政府内部应共享数据需求满足率达到99%以上,向社会开放不少于10000 个公共数据资源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交易制度规则和平台机构体系基本建立,在全国打造“理念先进、制度完备、模式创新、高质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和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区。
——基础支撑能力全国领先。以满足应用创新需求为导向,推动全省政务云、政务外网按需提质增容,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技术架构进一步完善。政务云资源算力规模达到30 万核,政务外网接入率达到90%,电子证照用证率超过80%,政府部门电子印章覆盖率98%,“粤政图”平台支撑地图产品数超过500 个,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夯实。


2 本规划列举的是数字政府主要公共指标,行业指标分别在各行业相关专项规划中明确,指标计算方法见附件1。


第四节规划布局
贯彻国家部署要求。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遵循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融入全国一体化平台,为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服务重大战略。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将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提供相关机制和平台支撑。
——遵循国家要求。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将遵循国家有关工作要求和制度规范,积极争创改革任务试点,发挥“领头羊”角色,为数字中国建设贡献“广东经验”。
——融入全国平台。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等建设要求,积极与国家相关平台、系统对接,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数据通道,实现与国家层面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全省一盘棋”统筹布局,以珠三角地区为“头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他地区在省统一平台架构和标准规范下,因地制宜开展应用创新,共同打造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雁阵效应”,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广州市、深圳市。在全省数字政府统一架构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逐步推动相关平台系统整合,支持推动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充分发挥广州、深圳的带动作用,在体制机制、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城市管理、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交易流通等领域先行先试,放大辐射带动和示范效应,为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先进经验和发展思路,为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智慧城市群建设发挥牵引作用,打造全国乃至全球数字政府建设的城市级标杆。
——珠三角其他地市。在全省数字政府统一架构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依托省数字政府统一公共支撑平台,瞄准建成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智慧城市群的目标,结合本地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基础和需求,在跨域通办、优化营商环境、城市运行管理、基层服务和社区管理等领域积极探索创新,形成若干在全国具有领跑效应的标杆案例,并在全省范围内复
制推广。
——非珠三角地市。在“全省一盘棋”的总体要求下,推进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公共支撑平台和平台型应用的统一部署,逐步优化、整合现有应用系统、数据,结合本市智慧城市等建设需求,按需开展业务应用创新,实现地市数字政府建设跨越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均衡发展。
探索省际协同。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周边省市数字政府协同发展,实现省际基础平台互通、政务服务协同、营商环境共建。
——基础平台互通。探索省际间政务云、政务外网及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机制,在跨省数据融合、数据开放与交易方面加强合作。加强公共卫生和应急等领域的省际数据共享互信,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事件跨省联防联控和应对能力。
——政务服务协同。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事项,加快推动跨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共用、电子证照跨地区共享互认,推动“跨省通办”。从政务服务的事项标准、服务流程与服务获取方式等方面,促进省际服务融合,提高跨省政务服务水平,共享服务创新经验。
——营商环境共建。推动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等事项“跨省通办”,简化各类跨地区投资
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流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投资项目促进、营商服务便利化与营商环境评估等方面深化省际合作,探索建立跨地区营商环境问题反馈与解决机制,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第五节实施策略整体协同,分类推进。按照“整体政府、业务协同、持续改进”的要求,开展业务梳理和系统重构,搭建并完善数字政府业务协同体系,不断推动政务业务流程再造,驱动各地各部门开展数字化转型。其中:
——业务系统建设。在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根据部门自身履职需求,开展业务、数据、系统盘点和规划,逐步建设完善各部门业务系统,提高系统集约化程度,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水平投资。
——业务协同规划。根据跨部门业务协同需求(如并联审批、联合监管、指挥决策等),组织相关部门分批分专题开展协同业务梳理,明确各专题对应的业务流程、系统、数据等整合、重组计划,确定对应业务协同系统的架构、功能,完善支撑配套的数据共享协议、管理和操作机制。
——协同系统建设。在业务协同规划的基础上,逐步建设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大平台、大系统,提高政府数字化的综合服务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综合决策能力。省市一体,统分结合。在规划的总体布局下,按照“省市一体、以统为主、统分结合”的要求,省、市、县(市、区)各级数字政府建设,应遵循统一的标准规范,确保架构的完整性、一致性、互通性。其中:
——省级数字政府建设。由省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牵头,制定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规划,重点聚焦跨部门跨层级的一体化应用平台、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云网基础设施建设。省级各部门按照数字政府统一架构要求,加大重点行业应用的全省统建力度,整合应用系统和主题数据,提高本部门信息化系统的一体化程度,并实现与省级数字政府技术架构对接,确保省级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
——市级数字政府建设。由市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牵头,制定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规划,统筹市级各部门的建设需求,按照省统一标准规范要求组织建设和部署,以应用省级统一的系统平台为主,并将本级政务大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与省级数字政府技术架构对接,确保标准一致、信息共享、业务联动。市级应统筹考虑本地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的建设需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避免重复投资。
——县(市、区)级数字政府建设。由县(市、区)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牵头,按照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的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和依托省、市已有建设成果,开展应用推广和业务创新。有限目标,分步实施。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有限目标、持续推进,快速迭代、量化考核”的总体要求,逐年落实全省数字政府建设任务。其中
——2021 年。巩固提升全省政务信息基础设施支撑水平;继续提升“粤系列”平台型应用、深化“政银合作”、关注重点特殊人群应用需求,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体系泛在、普惠、均等;全面开展“一网统管”工作,建设“一网统管”基础平台(“粤治慧”),推动省域治理能力提升;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突破口,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
——2022—2023 年。实现基础设施、政务大数据中心、业务中台的一体集约化应用;通过深入推进“省统、市建、共推”的建设模式,有序推动各地各部门数字化转型,实现全省政务服务、省域治理、行政协同等领域数字化能力全面提升,有效促进全省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初步构建权责清晰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规则和组织体系,实现数据要素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2024—2025 年。政府履职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一体化数字政府业务应用体系全面建成,制度完备、模式创新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形成,数字政府有力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


第三章总体架构
第一节管理架构
按照“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总体原则,不断完善我省“统一领导、统筹管理、专业运营、智库支撑”的数字政
府改革建设管理模式。
统一领导。省、市、县(市、区)设立本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首席数据官(CDO),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宏观指导、统筹规划、跨部门协调和统一部署,领导本地区数据管理工作,对数字政府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统筹管理。省、市、县(市、区)各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作为本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和公共数据管理的行政主管机构,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建设运营公共类项目;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提高本级数字政府数据统筹、 集约、共享力度。在同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市、县(市、区)各级政府部门应设立首席数据官(CDO),作为本部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负责人,统筹信息化和数据管理工作。


专业运营。按照“政企合作、管运分离”要求,优化省级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继续采取购买服务模式开展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工作。市、县(市、区)可参照省级模式,设立本级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由同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导监督,在省市一体化要求下,开展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工作,打造繁荣、稳定的数字政府产业生态。
智库支撑。发挥省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作用,指导省级数字政府规划和项目建设,提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决策科学化水平。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设立本级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借助专家、研究院所和第三方咨询机构等智库力量,提高本级数字政府改革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
第二节业务架构
以群众、企业、公职人员等数字政府主要用户群体为中心,以提高政府数字化综合服务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综合决策能力为目标,构建“整体协同、平台驱动”的业务架构,推动全省各地各部门聚焦核心业务、加大协同力度。在数字政府的大平台、大系统之上,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强化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实现“三网融合”。同时将数据作为创新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服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推行“一件事”主题服务、推进“四免”优化、推动“跨域通办”、强化服务监督等措施,加快政务服务流程和方式的系统性重塑,推动全省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平台渠道。融合线上与线下、政府与社会各类办事渠道,对以“粤省事”、“粤商通”、“粤省心”、广东政务服务网等为核心平台的政务服务系统、便民热线、终端等进行优化,打造“一网、一地、一窗、一次、一机、一码、一号”的“泛在化”政务服务体系。
——民生服务。强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民政、文化旅游等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推进全省民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涉企服务。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优化相关部门业务流程、应用系统,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智能化、精准化的服务,推动营商环境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省域治理“一网统管”:
——平台渠道。建设省、市、县(市、区)三级“一网统管”基础平台,为各应用专题建设和接入提供标准、灵活、开放的支撑能力,构建以“粤治慧”为中枢的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联动的“一网统管”工作体系。
——经济调节。加强财政、审计、税务、科技、金融、国资、统计等领域的信息化支撑,多维度实时监控全省经济运行状态,为经济政策制定提供量化依据,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发展韧性。
——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不断提升市场综合监管和治理能力。
——社会管理。推动信息技术与社会管理深度融合,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治安防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司法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公共服务管理。加强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民政、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数字化管理,提高对相关行业治理的透明度,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数字化转型。
——生态环境保护。强化信息技术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气象等领域监测、预警、跟踪、处置中的应用,全面提升对各类生态风险的防范和治理能力,助力美丽广东建设取得新进展。

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平台渠道。进一步完善以“粤政易”为核心平台的政府协同办公系统,打通“粤政易”与“粤省事”“粤商通”“粤省心”等平台的互联渠道,持续丰富政务应用矩阵。
——行政效能。提高政府内部办文、办会、办事的数字化水平,倒逼政府内部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加速政府机关内部数字化进程,不断提升政府运行效能。
——全面赋能。基于数字政府平台能力,支持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开展信息化建设,提高省
内各级党政机关协同联动水平。

数据要素“创新增值”:
——公共数据管理。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环境,建立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创新公共数据运营机制,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要素高效配置奠定基础。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公共数据依法有序开放,探索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围绕具体场景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试点。
——数据交易流通。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数据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交易制度规则和平台机构,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有序高效流通。
第三节技术架构
完善以“协同共享、高效服务”为特征、以“省市一体化”为导向的技术架构。架构分为“五横三纵”,充分利用最新的IT(信息技术)、CT(通信技术)、DT(数据技术)。
其中,“五横”分别是用户交互层、业务应用层、应用支撑层、数据资源层及基础设施层,“三纵”分别是网络安全、
标准规范和运行管理。
用户交互层。即服务平台,面向群众、企业、公职人员等用户对象,提供统一交互服务界面、提升用户体验、增强
用户获得感,包括“粤省事”、“粤商通”、“粤省心”、“粤政易”、广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一体机等。业务应用层。即应用平台,对应业务架构中“服务、治理、协同”能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数字政府应用体系,包含“一网通办”应用、“一网统管”应用、“一网协同”应用。

应用支撑层。即业务中台,为各类应用提供公共支撑能力。已有业务中台包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电子证照系统、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系统、非税支付平台、社会信用公共平台、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智能客服平台及物流平台。新建业务中台包括应用开放平台、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一网统管”基础平台。
数据资源层。即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包括数据资源和数据平台。数据资源包括公共数据资源、社会数据资源和其他数据资源,以及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等各类数据库;数据平台包括“开放广东”平台、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等对外窗口,以及数据目录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服务管理、共享交换管理、数据分析等系统。
基础设施层。即基础服务平台,包括感知端、政务云和政务网络。感知端包括视频感知终端、物联感知终端、卫星遥感等,为数字政府提供全面、及时的感知监测能力;政务云包括已有政务云和国产政务云,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满足多应用场景的算力服务;政务网络为政府部门提供高速泛在的智慧网络。
网络安全。即省市一体化的网络安全体系,在安全管理机制、保障策略、技术支撑等方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体化的数字政府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数字政府技术架构各个层次的可靠、平稳、安全运行。标准规范。即省市一体化的标准规范体系,包括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应用支撑标准、政务服务标准、数据管理标准、安全标准、运行管理标准等。
运行管理。即省市一体化的运行管理体系,包括对技术架构各个层次系统的运行维护、业务运营、质量管理等。
第四节数据架构
以“共建、共治、共用”为原则,以应用和需求为导向,构建上联国家、下通市县的全省一体化、服务化的数据架构,全面提升各级政府部门的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和全方位赋能,加速释放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充沛动能。

数据源。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资源,以及社会数据资源,按照不同业务属性形业务库,按需建设共享库。
数据资源库。依托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共享交换支撑能力,畅通国家、省、市三级数据通道,按需推动各级政府部门数据资源向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汇聚,按照一定规则整合形成基础库、主题库和专题库,构建“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
数据支撑平台。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省级节点和市级节点,分别为本级部门提供统一的数据支撑能力,包括数据目录管理、数据资源管理、视频共享管理、数据服务管理、大数据分析等。
数据服务。基于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对外提供基础信息资源、主题信息资源和专题信息资源,实现共享、核验、分析、开放授权等服务,全面支撑各地各部门的业务开展和应用创新。
第五节安全架构
统筹数字政府发展和安全,统一安全管理机制,以安全技术体系为支撑,以安全运营和安全监管为保障,打造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周期防护,构建“安全可信、合规可控”的安全立体纵深防御体系。

安全合规。根据国家、省网络安全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以具体安全需求为导向,以合规为基础考虑整体安全设计,规范做好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保障安全工作推进的统一性、一致性、有效性。
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组织机构,强化安全人员管理和培训,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流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监管。加强安全指导、安全监测、通报预警和监督考核,明确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保密局等监管单位责任,建立技术平台提升安全监管的效率与能力。安全运营。基于安全技术体系,提升安全识别、安全防护、事件响应与处置、安全分析与监测等安全服务水平,利用大数据分析、自动化编排等技术,开展集中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安全运营,提供覆盖安全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能力。
安全技术。完善安全基础资源、安全运营支撑和覆盖基础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新技术应用安全的技术手段和技术能力,全面强化数字政府安全的关键技术支撑。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加快发展安全可控的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增强网络安全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政务领域国产化应用工作。


第四章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和政务服务方式系统性重塑,强化服务全流程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以“粤省事”“粤商通”“粤省心”等“粤系列”平台为核心,促进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社会服务渠道深度融合,构建“一网、一地、一窗、一次、一机、一码、一号”的便捷泛在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网通办”升级版。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拓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文化旅游等数字化公共服务,重点关注老年人、农村地区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不断缩小数字鸿沟,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先导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加快破解各环节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构建“清上加亲”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健全规范高效的服务机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标准深度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统尽统”,在此基础之上支持各地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持续优化完善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有效支撑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优化。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实现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基本要素内容
保持统一,提升办事指南规范性和精准度。
深化“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持续梳理“一件事”事项清单,提升以办事人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事项汇聚水平,再造审批业务流程不断推出“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扩大“一件事”广度和深度。全面梳理分析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及时推送政策及服务信息,提升关联事项办理水平,提升政务服务智能、精准推送能力。
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梳理“四免”优化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和要素实现应免尽免。改造优化事项涉及的业务申办审批系统,推动各地自建政务审批系统全面接入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推广深圳“秒批”经验,充分利用人工智能(AI)技术,探索无人工干预自动智能审批,推出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高频“秒批智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提升审批效率。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推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深化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建立跨市协作机制,推动实现政务服务跨城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在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结合我省劳动力输入、东西部协作等实际情况,不断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等信息资源共享互认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同事同标”,推进粤港澳“湾区通办”。
强化政务服务全流程监管。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简化评价流程,提高群众评价积极性,加强对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主动识别、精确化解堵点和难点问题。建设完善全省政务服务监管平台,与效能监督系统、“好差评”系统、“粤省心”平台等深入融合,逐步接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全省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精细化监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政务服务经验复制推广,推动全省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专栏1 政务服务机制优化重点项目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根据事项标准化优化的需要,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完善事项要素管理、联办事项、场景导办、电子表单
等功能,提升办事指南可读性和易懂性。推动办理材料、业务表单的数据与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互通,形成互动机制,无障碍申请用数、用证,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四免”。
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不断丰富平台功能、优化评价流程,提高平台易用性。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对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
进行跟踪分析和综合挖掘,及时发现政务的堵点难点。利用科学量化指标进行考核评估和结果展现,实现以评促改。
政务服务监督平台。搭建统一的监督管理门户,接入各类政务服务系统和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完善任务管理、监测分析、预警纠
错、考核评估等功能,实现全省政务服务运行状态统一呈现、精细化监管,并通过大数据建模预测分析,为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管理提供支撑。

第二节拓展便捷泛在的服务渠道
提升“粤省事”指尖办服务水平。拓展“粤省事”服务事项覆盖范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服务,实现群众关心的医疗、教育、社保、就业等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指尖办”。推进市场主体公共服务进驻“粤省事”平台,支持鼓励各地特色服务创新。优化“粤省事”平台,提升功能设置和用户体验,鼓励各地开展区域特色服务创新,加强各级各部门服务专区建设,增强用户粘性和服务获得感,打造全省统一的移动民生服务平台。
增强“粤商通”一站式服务能力。推动“粤商通”涉企服务事项全覆盖,健全“一企一码”的“粤商码”体系,加强涉企数据的共享汇聚,打造企业电子名片,推行“码上办事”。围绕企业运作的“人、财、物”关键需求,在物流、资金流、人才流、供需对接等方面为中小企业赋能。吸引大型企业入驻“粤商通”提供市场服务,打造定制化服务专区。深化与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等群团组织的资源整合,提供劳动关系协调、商会圈、海外商机拓展等特色服务。加强“粤商通”平台运营推广力度,提升用户粘性和活跃度,打造全省统一的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推动政务服务网好办易办。提升广东政务服务网支撑能力,全面优化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充分联动,加快打通与部委、省级垂直系统数据通道。进一步推广应用统一物流、公共支付平台,推动全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办事“零跑动”。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功能,方便老年人等群体网上办事。优化政务服务网使用体验,增强重点使用场景的易用性和友好性,实现政务服务从“可办、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办事体验。深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管理规范、统一服务标准。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为目标,打造“全科无差别受理”“一站式”服务大厅,统一实施“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预约服务制,提供错峰、延迟办理及周末办理等弹性服务。保留高频服务事项的线下办理渠道并向基层延伸,为老年人、农村地区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便捷服务。
打造“粤省心”政务服务总客服。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动除紧急热线外的相关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部归并到12345 热线。整合省市12345 热线平台体系,建成“粤省心”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打造线上线下全渠道服务“总客服”。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完善知识库共享、专家支持、分中心联动等机制,提高热线接通率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各地12345 平台入口纳入“粤省事”“粤商通”,畅通互联网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智能应答能力。
拓展“泛在化”政务服务渠道。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一体机应用推广,推动各地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终端向综合一体机逐步转换,支持欠发达地市存量政务服务终端对接省政务服务一体机平台。推动各地级以上市与各大金融机构开展— 50 —“政银合作”,充分依托银行服务网络优势,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驻银行智能服务终端。打造24 小时不打烊的“政府服务小屋”,提供完备的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和互信可靠的“面对面”服务。探索推进政务服务与水、电、气服务网点以及互联网平台等社会渠道融合,打造泛在融合的服务渠道。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适老化改造,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便捷服务。

 

专栏2 政务服务渠道优化重点项目
“粤省事”。持续升级“粤省事”平台,优化服务专区建设,有序拓展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的应用,进一步提升平台功能设置和用户体验,实现实名注册用户数、服务事项覆盖面和服务功能持续提升。
“粤商通”。推动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站式”“免证办”,围绕市场主体迫切需要,上线人才服务等更贴身、更属地化的关联服务。基于“粤商通”做好“粤商码”赋能应用,一码集成企业关键信息,一码享受政策兑现、融资等多类服务。建设统一授权平台,简化登录认证流程,优化服务体验。建设企业标签和画像库,依托“粤商通”提供精准化的政策、服务和主题内容推送服务。
广东政务服务网。升级优化广东政务服务网门户和移动端,加强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优化“办成一件事”主题集成
服务,优化政务服务网服务检索、导引等能力,增强重点使用场景的易用性和友好性,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粤省心”。在原省咨询投诉平台基础上扩大受理范围,形成省级12345 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与各地级以上市12345 热线管
理平台衔接贯通,省市两级一号对外响应,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渠道对接,实现工单的全程电子化流转,构建统一“粤省心”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体系。引入智能化技术,提高政务服务的智能化运营水平。
政务服务一体机。深化“政银合作”,加快在欠发达地市和基层政务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投放政务服务一体机,提升各级政
务服务中心的自助服务能力,将部委、省垂政务服务延伸至市、县(市、区)、镇(街)及部分村(居),打通政务服务最后100 米。

第三节提供普惠均等的民生服务
推进“互联网+教育”。构建开放互联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以“粤教翔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构建以课程化资源为主体,多元共建、开放共享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有效供给和服务机制。建设智能泛在、安全可靠的教学、教研、培训和管理的支撑服务体系,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数字媒体赋能教与学,实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学习环境和学习空间,以网络学习空间为纽带贯通学校教学、管理、评价等核
心业务。
完善远程医疗服务。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加快5G+远程医疗场景落地推广,提升基层医院信息化水平及远程医疗水平。深化远程医疗服务应用,建设完善多学科整合型疑难病综合诊疗服务平台,丰富业务场景,提升平台服务能力。
深化“互联网+人社”。以“人”为主线打通人社全领域业务链条,推动人社相关信息系统无缝对接,支持人社服务“一链通办”“打包快办”“跨省通办”。推进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强化“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重点工程支撑能力。加强人社数据治理、共享交换及开发应用。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模式,支持各类民生卡整合,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各类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一卡通用”。加快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卡全省通办通用工作机制,支持大湾区及有条件地区率先实现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同城待遇”。推动医保服务创新。建设完善全省集中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全省医保业务办理标准化、公共服务便捷化、监督管理智能化、决策分析精准化提供能力支撑。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实现电子处方流转和线上移动支付。汇聚全省医保数据,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加强医保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全领域、全方位、全流程智能监控,为医保科学宏观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打造“粤安居”服务平台。打造“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围绕住房全生命周期进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实现市民和企业住房业务全程网办。推广和优化公租房系
统,推动建立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满足各地保障政策和群众办理需要。建立完善住房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公众服务网站,推进住房公积金在信息查询、缴存信息变更、异地购房或退休提取、提前还款等方面“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一网联办”,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提升养老和救助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民政”建设,构建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全面提升民政信息化应用和服务水平。积极行“互联网+智慧养老”,加强养老服务信息资源规划、管理和应用,完善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提高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救助”建设,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平台,搭建“大救助”系统,推进各类社会救助业务的双向联通、救助数据信息共享,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救助事项
“掌上办”“指尖办”。
提高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能力。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方志馆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网络化水平。建设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智能化平台,探索构建数字文化旅游生态体系。强化信息化对全省体育服务的支撑,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培育壮大4K/8K 影视、数字出版、动漫网游、电子竞技、数字文博、在线旅游、线上赛事、在线健身等新业态,丰富数字文旅服务供给。
加快“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发展。建设完善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综合管理平台,持续完善应急救助、就业创业、移交安置、双拥等业务应用,实现全省三级行政机构业务管理联动和五级服务保障机构业务共享。建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电子卡,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安置、优抚褒扬、权益维护等服务。完善退役军人数据库,推动退役军人档案电子化,提升退役军人数据治理水平。

专栏3 民生服务重点项目
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推进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功能模块。探索基础教育阶段开展在线教育模式,优化在线教
育资源与服务供给。推进教育大数据治理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大数据分析,实现教育教学精准化、个性化、智能化。
远程医疗平台。推动“5G+远程医疗服务”示范点建设,完善远程会诊、远程培训、影像、心电、病理等功能建设,拓宽各级医
疗机构接入覆盖面,建立完善远程医疗业务应用标准和规范,持续深化远程医疗服务。
人社“一卡通”。在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试点工作基础上,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进“一卡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对内连接人社大集中信息系统,对外输出社保卡服务能力,支持外单位系统对接,实现服务数据调用、数据统计分析、信息化决策能力输出等功能。
智慧医保。建设完善医疗保障信息化系统,推动信息化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
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进智慧医保创新,推动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处方流转和移动支付应用,加快构建完善全省医保宏观决策分析大数据能力体系。
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围绕民政五大工作体系,搭建、完善和整合涵盖养老、儿童福利、慈善、殡葬、城乡社区、资金监管、
社会救助、流浪救助、婚姻、社会组织等业务系统。构建“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民政数据体系,以业务需求驱动数据治理,运用“粤省事”等公共服务支持能力,进一步加强与民政部数据对接,助力提升全省民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退役军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退役军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完善退役军人一站式服务、双拥工作管理、优抚信息管理、
退役士兵安置等功能模块。基于“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推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电子卡应用。提高退役军人大数据应用水平,助力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精细化管理。

第四节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
推动“全链条”电子化商事登记。推广“一企一证”“一照通行”等创新举措,探索推广“区块链+AI”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优化部门间数据共享,推动企业开办全环节、全链条审批联动,提升商事登记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提升涉企经营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开展“一照通行”涉企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按企业办事场景,对相关联的许可事项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全流程一体化企业注销登记服务平
台,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压减审批事项和条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加强线上审批协同和线下综合窗口融合,实现国家、省、市三级系统数据实时对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拓展异地代收代办,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支持各地深化“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
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持续完善全省统一的“一个平台、四个入口”的“1+4”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推动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向银行网点、房地产开发企业、镇(街)、村(居)延伸。完善全省不动产登记相关数据共享机制,开展“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工作,强化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纳税、金融等领域的衔接协同,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不断延伸拓展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防范交易风险。
提升办税缴费便捷化水平。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简化办税流程和表证单书,提速发票业务办理效率,优化税后流程,丰富劳动力税费缴纳形式。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不断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推动房屋网签合同备案、个人户籍、医保登记缴费等信息实时共享,便利办税缴费。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建设口岸通关物流协同平台,推动通关作业环节物流单证、查验放行等信息电子化流转,简化通关作业流程,实现口岸“通关+物流”一体化联动。按照“一点接入”原则,推进海关、税务等部门数据互通,推动跨境贸易各项业务在统一平台办理,实现贸易监管“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创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办展模式,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多举措促进中小企业国际交流与合作。
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整合金融资源,为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多元融资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银行与保险公司沟通合作,做好系统对接和业务数据共享,推动保险公司提供灵活的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加大涉企征信数据、金融资源、惠企政策和涉企服务等资源整合力度,畅通企业征信信息查询机制,助力金融机构快速研判企业信用风险。
打造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加快构建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完善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打造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分类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推广公共资源交易多项业务合并“一表申请”,进一步减免办事材料,提高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深化中介构改革,提高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服务能力和水平。


 专栏4 涉企服务重点项目
智慧市场政务服务工程。加快市场监管行政许可审批管理系统整合,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规范化建设,统一服务和数据标准,
完善一体化服务平台,拓展实名认证、电子签章、电子证照应用等服务,进一步提升商事登记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
“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建设“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推动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金融等核心数据上链互通共享,
建设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服务、政务共享、业务管理和业务监管省级区块链可信应用,扩展不动产登记“秒批”业务情景,支撑全省不动产业务全域智能登记和全流程办理。
智慧电子税务局。建设新一代智慧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无缝衔接的办税体验,推动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推行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一键申报”,实现自主查询、扫码办税、网上更正、退税申请、退库办理等业务网上通办。
电子口岸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全面推广,持续深化地方特色应用服务,重点提供口岸物流协同、二手车出口等服务。强化粤港澳大湾区通关便利化应用综合服务,推进通关放行全流程智能化、便利化。提升口岸通关
大数据应用服务能力,加强口岸跨境贸易数据安全管理。
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围绕中小企业实体经营,打通政府、金融、产业、技术等多方信息,解决企业、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缓释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基于平台提供企业智能融资、智能供应链(贸融)、智能直融、智能监管、智能风控、智能运营等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以数字政府公共支撑平台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系统,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依法建设运营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联通各类电子交易系统和各行业监督系统,构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新格局。

 

第五章推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
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充分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基础底座,结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构建省、市、县(市、区)三级“一网统管”公共基础平台和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用户系,根据各层级治理需求建设各类特色应用专题,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模式,实现省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加强财政、审计、税务、科技、金融、国资、统计、交通运输、海关、电网、水务等相关部门(企业)的数据融合与分析应用,支撑经济工作决策。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提升市场监管综合能力。加强信息技术与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治安防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
运输、农业农村、司法等领域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预防中的运用,全面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民政、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数字化管理,提升公共服务主管部门履职能力。强化信息技术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气象等领域的监测、预警、跟踪、处置和服务闭环,提升对各类生态风险的防范处理能力。
第一节加强总体设计和基础平台建设
建立“一网统管”制度体系。强化总体设计,出台完善全省“一网统管”指导性文件,“全省一盘棋”推进工作落实。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框架内,成立“一网统管”工作专责小组,负责工作统筹协调,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协同。明确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级部门、地级以上市及区县的责任分工,制定完善运营管理、绩效评估等相关制度规范。研究发布包括总体标准、平台标准、服务标准和数据标准在内的省域“一网统管”技术标准规范,提高政府数字化治理的整体性、规范性。



建设“一网统管”基础平台。统筹建设省级“一网统管”基础平台(“粤治慧”),为省级应用专题建设和接入提供组件化、模块化的开发环境,增强标准、灵活、开放的支撑能力,实现对省域整体状态即时感知、全局分析和智能预警。依托“粤治慧”,建设“一网统管”市、县(市、区)两级基础平台标准版,支持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按照省统一标准,组织建设本地区市、县(市、区)两级“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对接“粤治慧”,逐步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支持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地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城市公共设施与5G 网络、物联网、传感技术融合建设,系统化部署城市数据采集智慧感知节点网络。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与工程建造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加快自主可控城市信息模型平台(CIM)发展。支持各地按需、有序、集约建设“城市大脑”“城市智能综合体”,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实现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实时模型,增强城市治理灵敏感知、快速分析、迅捷处置能力。

 

专栏5 “一网统管”重点项目
“粤治慧”。建设省级“一网统管”基础平台(“粤治慧”),打造综合态势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协同联动中心、监督管理中心和应用专题开发中心等,支撑省级部门应用专题建设。建设“一网统管”市、县(市、区)两级基础平台标准版,为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应用专题建设和接入提供组件化、模块化的开发环境。

第二节提高科学精准的经济调节能力
提升财政管理数字化水平。践行“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管理理念,制定全省统一的财政核心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整合现有财政业务系统,进一步优化财政业务流程,构建完善“数字财政”大平台,逐步实现全省财政核心业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和对财政资金的全流程动态监控。加强财政收支分析预测,积极推进财政大数据应用,全面提升财政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水平。
提高审计监督智能化水平。加快广东省“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促进各行业领域审计数据的汇聚和治理,加大审计大数据技术应用推广。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提升审计监督智能化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建立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审计机关互联互通新架构,提升审计管理数字化水平,形成智能互联、安全高效的审计管理体系。
强化税务分类精准管理。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健全税务管理体系。打造汇集内外部涉税数据、标准统一的数据资源中心,建立税收数据管理体系,增强税收数据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结合大数据分析、纳税信用体系、税收风险体系实现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纳税服务实时监控、信用动态监控、风险动态监控和信用风险联动监控,提升税收管理智能化水平。
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优化升级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善人才平台,提高科技业务“全方位、全业务、全流程、全留痕、全监管”管理服务能力。完善科技政务数据服务平台、省科技厅统一办公平台,加强与科技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省级部门、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提高科技数据应用水平,为科技政策制定和科技创新提供支撑。建立科研领域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和科技风险预警机制,构筑科技风险舆情通报和监管平台,增强科技风险防控能力。
创新金融智慧监管方式。构建智能化金融监控体系,通过多方信息采集和模型分析,强化对实体经济运行和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发展趋势预测,及时发现和防范金融风险、准确分析社会舆情并辅助处理,为守住地方金融安全底线提供有力支撑。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平台,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数据可共享、监管风险可预警。
加快国资监管数字化转型。制定国资监管数据标准规范,建立监管数据汇集共享机制,促进数据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建设完善“数字国资”平台,对国有资本布局、形态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实现出资人及时掌握国有企业经营动态,全面推动国资监管向“管资本”转变。
提高统计分析科学化能力。围绕国情国力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需求,完善人口动态监测台账、部门统计数据,建立健全统一完备的数据采集平台,提升统计数据动态采集能力。加强宏观经济分析等统计数据分析应用,充分整合财政、审计、税务、统计、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生态环境等领域数据,从产业、行业、区域、时间等多维度实时展现全省经济运行状态,加强对实体经济政策和重大决策落实效果的监测分析。开展面向新产业、新业态的数据分析应用,为优化产业结构和制定产业政策提供量化依据。

专栏6 经济调节重点项目
“数字财政”。建设“数字财政”平台,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核算和资金在线监管等业务功能全覆盖。推进信息系统归并整合,使用平台系统中的核心业务功能模块替代独立业务系统。升级完善财政资金监控平台,实现财政收支统计分析、准确预测。加强财政数据治理,深入挖掘财政数据资源价值。
“金审工程”三期。推动“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建设,部署审计大数据中心、审计综合作业平台、审计数字化管理平台、综合服务支撑系统等,强化数据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税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税务数据资源中心,打造数据服务和数据管控平台,提供统一的数据服务和全生命周期的数据管理,推进智慧风险防控、全景可视化展示等应用,提升管数、用数能力。
科技创新治理项目。推动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升级完善,优化人才平台,提高科技业务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广东省科技政务数据中心,完善科技政务数据服务平台、省科技厅统一办公平台,强化科技数据互联互通,提高科技数据应用水平。金融智慧监管。建设完善非现场监管系统,逐步增加分析研判、风险预警、AI 智能识别、机构画像等智能模块,实现风险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推进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建设,整合地方各风险监测平台,提高非法集资监管水平。
“数字国资”。构建统一的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加强数据汇聚,完善数据分析平台与业务处理平台,提高业务流程协同化、决策分析智能化水平。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对重大国有资产流动等关键环节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数字发改”。升级完善广东省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多源异构规划大数据采集、融合、共享、分析与应用,实现全省规划数据资源的汇聚、治理,支撑规划立项、编制、监测、实施、评估、预警、调整等规划管理全业务流程。建设完善人口大数据平台与辅助决策系统,加强人口数据分析和应用。
“数字工信”。围绕工信主要业务,通过数据整合、应用集成和服务融合,按照“服务对象为中心、业务协同为主线、数据共享交换为核心”的建设思路,有序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优化,全面打造阳光公开、智能高效、便民利民、绿色共享、安全可靠的“数字工信”。

第三节强化综合高效的市场监管能力
加强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加快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完善重要食品质量追溯体系,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强化食品小作坊监管。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三大监管业务应用平台,积极推动“两品一械”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形成严密的、全链条的监管体系。探索构建基于区块链、大数据的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模式。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规范产品类别及产品名称,推进产品质量智慧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分析,广泛采集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强化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检验检测数据分析,探索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理模式。建设完善“质量广东”信息系统。
强化网络和广告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网络商品质量抽检信息、网络案件线索和电子取证共享机制,完善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测平台,整合网络监管信息,构建电子商务统一监管体系。建设广告监管平台,完善广告市场监管数据库,实现对广播、电视、报刊、重点互联网平台广告的实时监测和智能监测。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分类实行相应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模式。加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数据资源建设,优化升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形成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评价、监管闭环体系。推进“信用+大数据”精准监管,探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支撑行业部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措施作为必要环节嵌入行政审批、财政资金申请、政府采购等业务流程,构建全省联合奖惩“一张网”。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推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完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完善知识产权数据管理和服务体系,扩展数据资源规模和渠道,强化数据管理和使用成效。建设粤港澳知识产权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效率。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综合维权援助解决方案,实现维权服务全省“一张网”。推进商标数据加工及应用中心建设,加强重点商标预警监测保护,深化广东商标品牌建设。构建市场多元监管格局。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实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
加强各领域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分析、应用,推进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完善行政执法“两平台”,为镇(街)综合执法提供指挥业务协同,完成省、市两级平台一体化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将先进信息化技术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提高监管精准化、智慧化水平。

 

专栏7 市场监管重点项目
智慧市场监管。建设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和重点食品品种风险现场采集识别系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平台、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广告监管平台、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等建设,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广告市场监管能力和水
。建设完善市场监管大数据分析应用信息系统和产品伤害监测数据分析系统,提升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能力。
药品智慧监管与风险管控平台。探索药品监管现代化、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追溯及全生命周期监
管、药品安全风险管控等系统建设,完善面向行政相对人服务体系、面向监管人员智慧监管体系、面向使用对象共治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信用广东”平台。推进“信用广东”平台升级改造,打造面向企业和公众的“一站式”掌上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基于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大力推进“信易游”“信易批”“信易租”等“信易+”系列项目,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
知识产权保护综合管理。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金融和运营综合服务平台、商标数据加工及应用中心
等建设,加快建立全省重点产业专利快速预审查体系、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和管理体系,有效提升广东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
“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
问题及时处置。健全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省市两级“两平台”一体化建设,为基层综合执法提供指挥业务协同。

第四节优化精细智能的社会管理能力
推进精细化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信息技术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进综合网格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实现政府部门间视频监控的联网共建、共享、共治。打造“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强平安建设大数据专题应用,构建平安指数、公共安全、综合执法、矛盾纠纷化解、社区服务智能分析单元,增强社会风险预警、研判分析、决策指挥等能力,实现平安建设“一图统揽”。做好民族宗教与社会治理融合,推动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发展,提升全省宗教工作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代信息技术在信访领域的应用,推进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构建信访大数据分析和科学决策协调指挥支撑平台、诉访有效衔接平台、同质化类案化解平台等智慧应用,提高各级信访机构和职能部门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信访事项的分析预警能力,推动解决信访难点和堵点,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警务机制深度融合,实现对人、地、事、物、组织的数字化管理,构筑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治安防控模式,建设具有大数据特征的警务应用新生态。创新指挥决策、反恐维稳、打击犯罪、治安防控、民生警务、队伍管理等警务机制,均衡全省各地区警务智能化水平,建成一整套可感知、可防控、敏捷高效的新警务机制体系,全面支撑平安广东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严
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颠覆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坚决守好国家政治安全“南大门”。
推进智慧应急管理。全面深化“智慧应急”建设,聚焦融合指挥、应急通信、短临预警、全域感知、数据智能五大方向持续攻关。打造应急指挥“一张网”,支撑融合应急指挥。推进全域应急感知和通信网络体系建设,实现各类应急通信网络在省内广域覆盖、随遇接入。基于自然灾害监测感知数据,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构建化工、矿山、钢铁、有色、石化、建材、民爆、建筑等重点行业企业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实现安全生产风险智慧监管。建设基于大数据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升级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粮食和物资储备精准决策提供支持。
打造智慧消防救援体系。围绕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政务服务、应急通信五大主题应用域,构建全业务覆盖的“智慧消防”新生态。以消防实战指挥系统为核心,围绕灾情预警、力量调配、作战指挥、战勤保障等战力关键要素,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智能辅助、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实战指挥体系。加强消防物联网设施、设备建设和应用,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新型消防监管模式。
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数字化管理。整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建设“数字住房”“数字建造”“数字城乡”等全省一体化运行的业务管理平台和数据资源中心,实现住房管理数字化、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城乡建设管理精细化。建设CIM 平台,加快推动自主可控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的应用,推进建设全省统一的基于BIM 技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管理系统。汇聚整合和分析企业、从业人员、项目和信用信息等相关数据,支撑市场监测分析,提高建筑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实现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质量、环境等在线智能监管。整合汇聚房地产管理相关数据,实现全省房地产市场实时统计分析、动态预警,为精准实施调控政策提供支撑。
推进“数字交通运输厅”建设。搭建数字交通运输厅一体化数字平台,深化交通业务系统整合和数据融合。构建统一入口及服务窗口,打造“粤交通”服务应用品牌,不断拓展“粤系列”应用建设。加快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推动“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等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提升基础设施安全和管控效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感知和传输网络建设,推进智能视频、重大基础设施资产与运行状态等数据采集,丰富数据采集和运行监测手段,提升交通运输各类相关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安全、数据分析和深度应用能力。
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机制,支持发展乡村“互联网+公共服务”。深化农业农村资源管理大数据应用,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能力。构建全省美丽乡村数据动态化、场景可视化、应用智能化的数字乡村管理模式,打造富有岭南风韵的精美农村。实施广东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岭南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完善“粤省事”、“粤商通”、广东政务服务网与电商平台连接通道,畅通农产品营销渠道。推进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供销合作社联农带农组织核心数据库,提高“三农”综合服务能力。
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推进法治广东信息化工程建设,为法治广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数字化支撑。深化行政执法“两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数据为核心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领域信息化建设。升级完善广东法律服务网,推进法律服务普及化、平台融合一体化。推进以智慧监狱、智慧戒毒、智慧矫正、智慧公共法律服务、智慧调解等为重要内容的“智慧司法”建设,持续完善司法行政相关业务领域信息系统,深入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大数据智能应用。

 

专栏8 社会管理重点项目
“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构建全省统一地址库,全面推广地址应用,与“粤政图”进行关联建立平安建设“块数据”库。针对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各层级平安建设业务,聚焦平安政法、平安政府、平安社会、平安舆情工程,建设和推广全省通用的基准应用,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
“智慧信访”。持续推进智慧信访建设,运用新技术对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构建信访大数据分析和科学
决策协调指挥支撑平台、群众访前服务平台,完善信访业务信息化标准体系,开发诉访有效衔接、重复访专项治理、同质化类案处理等智慧应用,提高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信访事项的分析预警能力。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系统。建设完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服务平台,深化民族事务应用、宗教事务应用、大数据综合分析、民族宗教舆情分析、互联网宗教管理平台、民族宗教服务平台六大应用。加强内外部数据资源的汇聚、治理和应用,积极运用新技术赋能民族宗教管理业务。
互联网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网络舆情监测和态势感知、网络执法监管、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等应用系统,打造具备信息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调控管控等能力的联合作战平台。智慧新警务。推进全警全域智能化应用,扩大感知网络建设,推动视频图像、公安云图、政务服务、公安人体生物特征与大数据平台全面融合。围绕基层实战需要,发挥智能化、移动化应用实战支撑作用,加强大数据预警、预测、预防和精准推送能力建设。不断开展公安科技创新应用,推进人工智能(AI)、生物特征识别、边缘计算、5G 等新技术应用。
智慧大应急。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感知网络、自然灾害感知网络、城市安全感知网络、应急处置现场感知网络和卫星遥感,提升全域感知覆盖面。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推进人工智能(AI)、大数据分析平台和融合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建设自然灾害智能监测预警系统,打造全省自然灾害智能监测预警“一张图”。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及风险管控系统,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风险预警能力。
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完善物资储备管理功能,建设物资储备数据库,为加强物资管理,开展物资调用、补充、更新提供支撑。与省应急管理厅、物资储备库等实现联动,提供线上物资调拨申请审核、调拨命令发布等服务。升级完善粮食储备管理功能,新增风险监测预警、智慧保障、安全监管等功能。“智慧消防”。完善消防新型信息化架构,建设省级消防数据中台,统一消防救援门户和“粤消通”移动平台。构建消防感知网络、应急通信网络、消防云平台三大信息化基础设施,打造社会安全管理、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指挥、社会公众服务、队伍内部管理五大消防救援主题应用,提供多样化的公众服务。“数字住建”。建设完善数字政务、数字住房、数字建造、数字城管、数字市政等行业业务管理系统,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智慧政务平台。建设数据资源中心、智能中台、综合管理平台等基础支撑平台,搭建、整合、对接相关基础支撑平台和业务系统,完善“数字住建”政务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数字交通运输厅。建设省交通运输厅一体化数字平台及八大业务协同平台,完善数据基础支撑工具,整合现有信息化业务系统,接入“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等基础动态感知数据,推动全省交通运输服务全链条提质升级。构建以数据治理为核心的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推进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字农业农村。实施广东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创建数字农业发展联盟和数字农业试验区,举办世界数字农业大会,加快推进数字农业产业园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云上云、科技示范创新团队、数字农业示范龙头企业、数字农民专业合作社、数字农业农村新农民、数字农业农村重大应用场景等项目建设。供销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数字供销云平台建设,打造数字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实现省市县镇村五级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建立供销合作社联农带农组织核心数据资源库,综合运用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数据,实现小农户需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精准对接。
法治广东信息化工程。建设法治广东和依法行政考评服务体系、行政立法工作辅助服务平台、行政复议服务体系、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体系、依法治省一体化工作平台,完善法治广东建设基础服务体系、守法普法服务体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体系、法治为民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归集各项法治建设成效数据,打造司法行政系统助力法治广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统一工作平台。
“智慧监狱”。升级完善监狱网络和安防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管理平台和完善监狱业务管理系统,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以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狱医疗和疫情防控工作,增强智能化、移动化实战应用,逐步建成“智慧监狱”信息化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狱整体管理水平。
“智慧戒毒”。推进“智慧戒毒”大数据平台、执法管理平台、移动执法系统等平台系统建设升级,实现戒毒执法管理平台“业务应用一体化”,推进“智慧戒毒”建设,为平安广东建设和广东戒毒工作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第五节完善规范透明的公共服务管理能力
推进教育管理数字化转型。持续推动教育行业数据治理与数据服务,建立以数据为核心的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决策管理、教育智能化支撑服务生态。规划建设全省一体化教育可信数字实名制身份体系、教育业务和数据融通体系、教育数据应用服务空间体系等,不断完善教育数据治理与服务制度和标准规范。推进教育考试公平考务建设,提升教育考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融合与分析应用,提升教育安全保障水平。
强化卫生健康智慧化监管。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医疗深度融合,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实现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推动实现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监管。加强医疗服务数据分析,通过与人社、公安、环保、药品监管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实现风险预警、趋势预测。完善公共卫生智能化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建设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监测系统,实现疾病及相关因素多维多点的预警预测及处置闭环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智能化监测预警处置水平。
提高人社综合管理能力。推动省集中式一体化信息平台迭代优化,支撑全省人社系统业务协同、风险防控、监管预警、决策分析等应用。建设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监管监控平台,实现对人社服务运行情况的监控、预警和处理。建设重大风险管理平台,对社保基金支付、入户审批、人事考试、培训管理资金等各类风险点实时监控。推动人社大数据决策分析应用,加强与公安、税务、卫生健康、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探索引入社会数据,支撑人社综合决策。
推动民政行业智慧化管理。深入推进民政行业数据治理和综合应用,构建完善民政数据资源池,提升民政数字化决策水平。建设完善养老机构市场监管共享平台,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慈善组织信用信息共享,推进建立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施“互联网+区划地名”,建立数据更新长效机制,确保区划地名信息完整、准确和有效。
提升文旅智慧化监管水平。持续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加强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和升级优化,提高综合执法信息化水平。构建文化旅游行业信用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旅行社、导游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效能。强化视频资源共享利用,实现非执法现场远程监控、远程指挥、远程勘验、远程调解的智能化管理。推进文旅大数据应用,强化行业动态、产业监测、游玩全流程的大数据分析,辅助旅游产业监测与应急指挥,提升文旅行业治理水平。

 

专栏9 公共服务管理重点项目
教育考试公平考务项目。推进教育考试公平考务建设,提高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推动公共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完善数据标准和数据库建设,加快考试招生信息管理、考试考务综合管理等平台建设,提升我省教育考试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监测系统。完善建模、预警、预测、应急处置、辅助决策、态势感知等功能,实现疾病及相关因素多维多点预警预测及处置闭环管理。建设智慧化疾病防控实验室网络和应急作业中心(EOC)信息系统,强化疾控业务系统能力,不断提升公共卫生管理水平。
“智慧人社”。构建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失业预警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体系。强化社保基金智能监管,持续推进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建设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大监管”平台,提高监管监控的针对性和精确性,加强劳动用工动态监测。强化人社风
险防控、人社舆情监控、人社行风治理、人社信用监管等管理,促进人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文化旅游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整合升级现有监控平台功能,提升综合监管服务能力,构建统一数据可视化平台,实现对全省文化旅游资源的实时监控、数据统计分析、风险预警、行政执法、应急指挥,构建监管数据共享体系,推动实现文化旅游精细化监管。
第六节增强系统科学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推动智慧自然资源建设。优化完善自然资源数据体系,推进全域全要素自然资源数据融合治理,构建一体化自然资源三维时空数据库,实现自然资源“一套数”“一张图”,支持“粤政图”应用和政务数据共享。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监管分析应用体系,提供自然资源态势感知、形势分析预判和宏观决策服务,实现自然资源全要素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多效益综合评价。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海洋综合管理服务,提升海洋领域数字治理水平。完善林业综合管理平台和林业监测数据管理平台,拓展林业业务应用,提升林业管理精细化、一体化水平。
强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立体化、全天候、多层次的生态环境监测,推广无人机、无人船、卫星遥感和生态传感器等监测技术在生态环境要素调查领域的应用,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整合全省各类环境数据资源,建设完善生态环境数据库,推进数据资源全面整合共享,强化数据综合应用,发展污染源全景展示技术,提升生态环境精准监管、科学决策能力。逐步拓展、完善生态环境主要业务领域全景式综合式应用场景,试点建设数据驱动的“无废城市”,不断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水平。
提高水利智能化治理能力。强化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推进广东智慧水利工程建设,打造数字江河。健全水要素智能感知网络体系,扩大江河湖泊水系、水利工程设施、水利管理活动的监测感知范围,实现全域感知、智慧应用和自动控制。全面开展水利数据治理,加强涉水信息资源的汇聚存储、统筹管理、优化配置和共享共用。建设水安全、水资源、水工程、水生态、水监管、水服务等智慧水利应用,促进业务流程优化和工作模式创新,提升水利业务的精细管理、分析研判、决策支持与协同联动能力。依托“粤系列”平台,为水利行业参与者和群众提供综合信息服务,不断优化水利政务服务体验。
提升智慧气象保障能力。推进“平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和“互联网+气象服务”工程建设,打造涵盖海陆的立体观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灾害评估全链条气象业务服务体系。推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AI)等新技术与气象服务融合创新,搭建气象灾害分析研判“一张图”。深化气象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逐步推出分众化、场景式的智慧气象服务,提升公众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能力和水平。
健全能源大数据管理体系。建设能源服务与监管业务系统,搭建能源信息平台,构建省级能源政务大数据服务与监管体系,实现能源监管数字化、能源服务标准化。建立覆盖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的现代能源服务与监管体系,推动能源信息共享和能源产业发展。建设能源统计分析与预测预警平台,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基于能源大数据、精确需求导向的能源规划新模式,提升能源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专栏10 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
智慧自然资源工程。推动建立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一张底图”和国土、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一套数”,构建全域全要素一体化自然资源三维时空数据库。加快业务系统整合升级,实现业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联动监管。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动态调查监测评价、实时预测预警分析,持续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监管分析应用体系建设。
“数字林业”。与智慧自然资源建设相衔接,持续开展林业数据治理和数据实时更新,建设林业一体化数据库、林业综合管理平台和林业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全面整合优化林地管理、自然保护地管理、生态公益林管理、湿地管理、病虫害管理、林木种苗管理等业务管理系统和林业生态监测、林业资源监管等物联网管理系统。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优化生态环境立体感知网络,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整合各类生态环境数据,统一业务系统数据标准,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充分利用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构建系统集成、数据融通的生态云平台,提升跨部门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能力,助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
“智慧水利”工程。构建智能融合的涉水要素全域感知网络体系,扩大江河湖库、水利工程、涉水管理活动等监测范围。加强信息资源的统筹管理、优化配置、集约利用,实现水利数据共建共享共用。建设完善水利智能应用,构建多级联动的智能调度指挥体系。“智慧气象”工程。推动“互联网+气象服务”工程建设,建设公众大数据交互式服务系统、高影响行业定制式服务系统、智能
应用社会孵化系统、国民气象意识普及系统、大数据混合云支撑系统等,利用新技术发展智慧气象服务。推进平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建设,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水平。

 

第六章强化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全面推进政府机关内部数字化进程,加强“粤政易”平台功能建设和深度推广应用,推动更多优质应用接入“粤政易”,打造全省统一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移动政务门户。推进“粤系列”融合互通,构建数字政府统一平台,推动政府内部运行和管理数字化、移动化、整体化。以“粤政易”为政府办公总平台和总枢纽,加强政务流程优化再造,实行政务内部办事清单化管理,全省推行在线数据报送,提高“指尖”办文、办会、办事水平,扎实推进基层减负。通过数字政府赋能,提高省内各级党政机关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协同联动能力。


 
第一节打造统一集约的协同门户

提升“粤政易”平台能力。完善“粤政易”平台标准版,围绕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办公需求,开发和建设更多政务应用,打造内容丰富、随需而变的移动工作门户。加强“粤政易”平台OCR 文字识别、语音识别、文字转译、在线文档、手写签批等通用服务能力供给,提升灵活定制和组件库能力,推动“粤政易”更加好用易用。强化“粤政易”平台开放集成能力,实现与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系统和数字化应用对接互通,打通行政协同数据流和业务流。加大“粤政易”平台宣传推广力度,实现全省政务工作人员全覆盖,支撑纵向横向全方位政务办公协同。
推进“粤系列”融合互通。打通“粤政易”与“粤省事”“粤商通”“粤省心”的互联渠道,发挥“粤政易”平台作为政府办公总门户、行政协同总枢纽的作用,实现与公众侧入口、企业侧入口的有机衔接,逐步构建数字政府统一平台。加强业务场景研究,围绕面向群众、企业的服务全链条,通过“粤省事”“粤商通”实现服务精准推送、诉求精准把握,通过“粤政易”做到事务快速处理,形成服务送达、综合办理、数据监测、监督反馈的业务闭环。将“粤政易”打造为“粤治慧”的移动“驾驶舱”,完善“粤政易·看数”“粤政
易·指挥”等移动应用功能,实现“随时看数、随行指挥”,逐步构建全省多层次、多维度的移动化决策指挥新方式。
催化政务应用创新。建立全省政务应用开放体系,推动更多优质应用接入“粤政易”,促进政务应用多元创新。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打造地方特色专版,持续丰富“粤政易”政务应用能力矩阵。探索建设填表报数“一张表”创新应用,推进各级各类报表简化合并,形成本级要求下级上报数据“一张表”,持续为基层减负增效。升级完善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创新大数据驱动的政务公开模式,探索全面覆盖、主动推送、精准投放的政务公开方法,结合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专栏11 协同门户建设重点项目
“粤政易”。完善平台应用功能,加强平台推广应用,为全省各级公职人员移动化处理非涉密公文、审批文件、督查督办、决策分析等提供支持。构建“粤政易”开放平台,发掘推广省内优质政务应用。
“粤视会”。完善多方会议、上传下达、移动入会、指挥调度、远程培训、应急巡查等视频互动协作需求,强化多层级、大规模多
端支持能力,提升安全稳定能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根据政策及使用需求对平台进行迭代升级,加强平台日常技术运维、业务运营及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服务便捷高效的水平。

第二节创新高效的在线办公模式
促进“指尖”办文“零时延”。完善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非涉密公文交换体系,实现镇(街)、村(居)100%接入,推动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接入。强化移动端公文流转和追溯能力,实现公文在各终端直接交换和精准到人的实时跟踪显示。推动部门内部非涉密公文全程电子化流转,加强电子印章管理和使用,除涉密涉敏公文外,推进各级各部门收文、拟文、审定、签发、盖章、发文全面电子化,实现公文办结实时归档及电子档案在线移交,逐步减少纸质公文流转,形成线上闭环,不断提高公文处理效率。
实现远程办会“零距离”。提高“粤视会”系统稳定性、安全性、兼容性和扩展性,满足移动入会、指挥调度、应急巡查等协作要求。加大“粤视会”系统推广应用,加强与各地各部门视频会议系统兼容对接,实现纵向五级全覆盖、横向全联通,提高政府内部办会效率。推动“粤视会”向融合移动视讯方向拓展,探索基于卫星通信的视频会议,完善指挥调度、远程培训、应急巡查等多终端视频互动协作应用,强化多元立体的会议协作能力,提高政府应对紧急事件的响应速度。
推动内部办事“零跑动”。以“粤政易”升级倒逼内部业务协同流程再造,面向部门间办事事项,不断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全面梳理、逐步推出和动态管理本部门机关内部办事“零跑动”清单,推动机关内部非涉密“零跑动”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加强财务、人事等机关内部办事系统整合共享,接入“粤政易”平台,实现高频办事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围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遴选、调任、转任、辞职、退休等职业生涯事项,探索“内部一件事”集成应用。
第三节赋能其他党政机关数字化发展
赋能“数字党建”建设。建设完善集党员管理、党员教育及党员服务于一体的党建云平台,支撑党建工作全周期管理、全过程联动,结合“粤省事”探索党建创新,丰富党员和群众生活新体验。
赋能“数字人大”建设。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和省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推进“数字人大”基础设施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支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应用系统,加强立法、监督、代表履职等一体化应用建设。升级完善人大机关办公门户和综合保障平台,以“粤政易”平台为枢纽,推进办公协同和联通交互。依托“粤省事”平台,优化人大互动渠道,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依法参政议政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服务。
赋能“数字政协”建设。围绕政协委员履职服务、委员与社会公众互动和政协机关综合保障需求,打造集建言资政、社会互动、新闻发布、工作交流和办公自动化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政协”平台。依托“粤系列”等平台,增强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实效,拓展政协协商参与面和界别群众工作覆盖面。加强政协数据汇聚和共享,提升数据服务委员履职和辅助领导决策的能力。支持“数字政协”平台应用推广,提高市、县(市、区)政协信息化水平。
赋能“数字政法”建设。推动政法基础通信网络与政务外网整体融合、政法各单位业务系统逐步迁移上云、政法系统脱敏数据与其他单位共享,构建全省政法领域安全能力体系和云网数融合支撑体系。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加强对案件办理质效的整体把控和常态管理。推动大数据在分析研判、风险管控、精准打击、规范执法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赋能“数字编办”建设。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加强数据和业务支撑平台建设,提供资源和系统集成的技术支撑。拓展建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填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监督检查等系统,实现机构编制业务全流程信息化应用。构建集数据汇集、存储、分析、应用于一体的机构编制数据系统,为体制改革、机构编制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评估等提供数据分析应用。
赋能“智慧法院”建设。以线上线下融合、集约智能为目标,推动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转型升级。强化智能辅助办案和业务协同,提升智慧审判成效。推进电子卷宗在执行全流程中的深度应用,实现智慧执行高效智能。围绕司法政务、司法人事和审判管理,建设完善智慧管理系统。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数据安全、信息可信、操作合规、流程再造等方面的落地应用,实现司法办案全程留痕。强化法院与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持法院数据一体化建设,促进法院执行工作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良性互动。
赋能“智慧检务”建设。探索创新各类智能辅助办案应用,提升检察官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领域的办案移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远程提讯、远程开庭、远程指挥等视频应用,探索建设检务音视频云平台。创新检务管理模式,建设智慧检察院,提升检察工作人员办文、办事便捷化水平。
深化12309 检察网、司法文书远程送达、中国检察听证网等应用,优化检民、检律关系,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利的阳光检务。基于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包含能力中心、分析中心、知识中心以及检察大数据基础平台的广东检察大数据中心。
赋能民主党派及群团数字化建设。推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社会服务、自身建设等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入融合,不断提高组织建设水平和履职能力。推进群团机关数字化建设,强化群团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能力,打造线上线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群团工作新形式。

 

专栏12 其他党政机关数字化重点项目“数字人大”。健全“数字人大”基础设施,推进标准体系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建设立法、监督、代表履职等一体化应用,完善文件和会议电子化、备案审查、预算联网、决策支持库等系统。加强与“粤政易”“粤省事”平台对接,优化人大互动渠道。
“数字政协”。建设远程协商、社情民意、数字档案、融媒体宣传矩阵和机关事务保障等业务系统,不断优化完善“数字政协”平台功能。建设多功能的远程协商中心,为开展远程协商、远程调研、远程学习培训等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加强政协大数据中心建
设,推进信息资源融合共享,驱动数据高价值应用。
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省级平台。建立健全电子卷宗制作、电子证据互认、涉案财物信息随案移送等系列标准规范,打通政法部门间办案数据流转壁垒,推动政法跨部门视频协同应用建设,优化智能辅助系统建设,加快证据审查辅助、法律法规辅助、量刑量罚辅助等智能化软件研发应用和推广,开展执法数据量化分析研判,实现对案件办理质效的整体把控和常态管理。
“数字编办”。围绕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评估等业务应用,建立技术支撑、业务支撑、数据支撑等平台,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相关系统建设,实现业务全流程信息化应用。
“智慧法院”。推进智能协同应用体系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体系、审判办案体系、智慧执行体系和智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辖区法院诉讼服务网和移动微法院,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流程、智能化的电子诉讼服务。建设智慧法院大脑,构建司法数据中台、智能中台、业务中台和技术中台。
“智慧检务”。面向办案、管理、公开、服务、支撑等领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智慧检务综合应用系统、广东检察大数据中心、智慧支撑平台,以及智慧检务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运维管理体系为主体框架,推动广东省智慧检务工程建设。

 

第七章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坚持“全省一盘棋”统筹数据要素配置,完善政策法规,优化制度供给,保障市场的统一开放。构建两级数据要素市场结构,激发供需主体活力,促进市场有序竞争。推动数据新型基础设施、数据运营机构、数据交易场所等数据要素市场核心枢纽建设,打通供需渠道,保障数据要素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环节循环畅通。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以及全域场景数据要素赋能,释放数据生产力潜能。构建“统一、开放、法治、安全、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和“理念先进、制度完备、模式创新、高质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区,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
第一节夯实公共数据管理基础
创新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创新公共数据管理领导协调机制,在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设立省、市公共数据管理专项小组,统筹指导省、市公共数据管理工作。健全公共数据管理职能体系,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采集、汇聚、共享、使用、管理等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产确权登记和评估制度。构建公共数据资源体系。面向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化能力和公共数据资源普查,摸清公共数据资源家底,形成全省统一的系统清单、数据清单、需求清单。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为数据共享汇聚、分类分级开放、开发利用和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打好基础。



 建立公共数据运营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运营规则、模式及其成果转移扩散机制,强化授权场景、授权范围和运营安全的监督管理。推进省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建设,搭建公共数据可信计算环境和数据流通监管平台,开展全省数据资产登记与评估,探索推出数据资产权益证明服务。强化省级公共数据运营与调度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社会数据行为。
第二节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在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框架下,构建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开放和动态更新机制,推动公共数据依法有序开放。完善数据开放标准规范,提升公共数据开放质量和应用水平。健全公共数据定向开放、授权开放管理制度,有序释放公共数据进入市场化流通。升级完善“开放广东”平台,优化平台功能,加强平台运营管理。

探索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创新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服务模式,建立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对市场主体的数据服务规则和流程,满足市场主体对公共数据资源的应用需求。引导市场主体探索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掌握数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政府开展合作,提高社会数据开发利用水平。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市场主体开展公共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技术研究。
推进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根据市场主体对公共数据的应用需求,选取典型业务场景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试点。探索数据融合可行模式,分阶段、分领域推进数据要素标准化试点,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丰富数据产品。指导各地级以上市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应用,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逐步扩大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领域。支持工业企业建设数据汇聚平台,实现多源异构数据的融合和汇聚,提升数据分级管理能力,促进数据充分使用、全局流动和有序共享。

专栏13 数据开发利用重点项目
“开放广东”平台。升级完善“开放广东”平台,丰富公共数据开放格式,提供原始数据集、API 接口、APP 等开放方式,创新数据加工、处理和AI 工具集等多种开放模式,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水平。

第三节推进数据规范有序流通
健全数据要素交易流通体系。完善数据权益、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性制度规范,明确数据主体、数据控制方、数据使用方权利义务,保护数据主体权益。健全市场化的数据定价机制,激发数据流转活力。加快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建立安全可信、管理可控、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建立健全首席数据官(CDO)及数据经纪人制度,为数据要素流通提供优质服务。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有序流通。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支持广州南沙(粤港澳)数据要素合作试验区、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探索建立“数据海关”,开展跨境数据流通的审查、评估、监管等工作。支持医疗等科研合作项目数据资源有序跨境流通,为粤港澳联合设立的高校、科研机构向国家争取建立专用科研网络,逐步实现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推动粤东西北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要素有序高效流通共享,在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数据应用典型案例。
推动深圳先行示范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支持深圳数据立法,推进数据权益资产化与监管试点,规范数据采集、处理、应用、质量管理等环节。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建立数据资产统计调查制度,明确数据资产统计范围、分类标准。
建立数据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健全数据交易监管机制,明确数据交易监管主体,研究制定数据交易各环节的监管制度、互通规则和违规惩罚措施。建立数据交易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开展数据要素市场监管执法,打击数据垄断、数据欺诈和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推动数据产业创新集聚发展。培育壮大数据产业集群,加强重点领域数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数据创新生态。培育数据服务产业,支持优秀数据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数据产业发展聚集,为数字政府建设注入活力。围绕我省数字经济发展重点和布局,推动数字政府大数据示范应用建设,以示范引领带动全省数据产业发展。

 

专栏14 数据交易流通重点项目
数据交易场所。推动省数据交易场所建设,打造支撑数据交易和产业发展的实体化平台,促进不涉密、不涉隐私、权属清晰的数据服务在平台交易,推动数据要素在省域、粤港澳大湾区域、全国范围有序流动。
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支持深圳携手港澳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汇聚粤港澳三地和国家、省和其他湾区城市地区的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服务湾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各领域。

 

第八章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完善全省“一片云”“一张网”架构,提升政务云、政务网络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国产政务云,提升政务外网无线服务能力,拓展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应用。以数据资源资产化、共享能力服务化为切入点,完善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盘活公共数据资源,提升数据服务能力,持续开展全省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全面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核心资源供给能力。提炼各业务领域和应用场景共性需求,持续丰富业务中台共性应用支撑组件与服务,提高系统整合能力,简化应用开发架构,实现公共支撑能力集约化、安全化、智慧化。优化运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和产品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行“标准领航”策略,强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促进数字政府标准应用实施,以统一标准推动“全省一盘棋”协调发展。
第一节增强政务云服务能力
推动政务云升级扩容。持续增强政务云服务能力,推进计算、存储等资源扩容,加强省级政务云PaaS 服务能力,提供“按需分配、弹性伸缩”的基础软硬件云服务,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大对欠发达地市政务云节点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满足欠发达地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行需要。
完善全省政务云“1+N+M”总体架构,引入多云管控架构,推动全省政务云资源统一管理、灵活管控。持续推动全省政务应用迁移上云,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数据融合,完善规范可靠的政务云容灾备份体系,保障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面向大规模、低时延的计算要求,探索边缘计算,作为政务云平台的有效补充,实现边云协同,更好地满足更多业务场景的算力需求。
提高政务云集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务云精细化管理,从资源申请、使用、撤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管控,提升资源利用率和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撑全省政务信息化应用。
加快对省、市云节点的纳管,整合发达地级以上市已有云节点,持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市的政务云节点共建工作,提升欠发达地政务云服务能力,为欠发达地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提供基础支撑,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共用。优化政务云平台运营服务,完善全省统一政务云服务体系和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各方具体职责,优化服务目录、服务流程和服务资金结算办法,进一步提升政务云运营效能。
推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区块链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应用,落地“区块链+数字政府”场景。以政务数据、行业数据为基础,构建统一人工智能(AI)基础平台,提供人工智能(AI)算法中心、原子能力中心等支撑,为数字政府建设运行提供人工智能技术实验场。

 

专栏15 政务云强化重点项目
政务云。强化政务云IaaS、PaaS 服务能力,为省级各单位的政务信息系统提供计算、存储等IaaS 服务,增强数据库、中间件等PaaS 服务,提供灾备及政务云平台运营管理服务。加强精细化管理,整体提升全省政务云平台的资源利用率。人工智能基础平台。构建开放共享的人工智能(AI)基础平台,打造数字政府智能底座,为政府部门、相关企业和个人开发者提供人工智能(AI)公共服务。

第二节提升政务网络支撑能力
加快政务外网升级改造。研究制定《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升级,完成省级城域网及省市广域网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网络覆盖范围和带宽,原则上不低于千兆到县(市、区)、百兆到镇(街)、五十兆到村(居)。建立全省“一网多平面”政务网络架构,为视频应用、行业应用提供差分网络服务,满足不同单位不同业务个性化的网络服务需求。各市参考省级网络架构设计本地网络业务平面,实现与省级网络业务平面的无缝对接。
提升政务外网多业务承载能力,实现数据、视频等多业务流量统一承载。选择部分领域,探索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密算法加密能力的去IP 化新型视频传输网络。加快推进政务外网与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的整合对接。加快全省电子政务外网IPv6 改造,推进IPv6 互联网出口扩容。
推动新一代无线政务专网应用。聚焦移动政务、公共安全、应急通信、社会管理、重大活动保障等应用场景,在现有政务外网基础上,探索融合1.4GHz、700MHz、370MHz专用通讯、5G 切片以及卫星通信技术,补充增强现有政务网络资源,提升政务外无线服务能力。推进政务外网无线服务试点建设,按照业务场景和网络覆盖情形,分级分类提供合适、安全、标准的政务数据传输通道,实现典型应用场景精准覆盖,为不同业务应用需求提供灵活网络接入手段。
构建双“1+N”网络运作模式。构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管理、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1+N”管理架构,构建以政务外网运行管理单位为核心技术支撑、多个服务提供商共同提供服务的“1+N”服务架构。充分发挥服务提供商的网络资源能力,构建按需服务的政务外网服务,完善网络服务目录、网络接入标准、网络服务结算管理办法等制度,实现向服务型网络转变。不断完善服务管理体系,推动网络基础设施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技术应用,综合提升网络管理水平,为用户提供动态的、细粒度的服务能力供给,实现政务网络精细化管理。

 

专栏16 政务网络强化重点项目
政务外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重构省级骨干服务(含核心网络服务、汇聚网络服务、政务云互联网出口服务)、网络运营服务、城域网络接入服务以及广域线路接入服务,提升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服务能力。建立全省统一的网络监测体系,实现对网络服务质量的监测,提升政务外网安全访问控制能力。
政务外网无线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发挥广州、深圳“双核”辐射联动优势,探索无线政务网络应用。引入5G、窄带无线专网等无线通信技术,制定无线网络接入标准,适时向涉及城市生命线和国计民生的重大垂直行业外溢应用,推动更高安全性、更强韧性、更广应用面的政务外网服务能力延伸。

第三节完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
提升政务大数据中心支撑能力。完善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支撑能力,加强数据共享、数据治理、数据管理、数据分析等公共支撑能力建设,为各地各部门数据应用提供产品化、标准化的统一能力支撑。提升政务大数据中心用户体验,为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开发者提供专业、易用、可信赖的平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欠发达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节点建设的支持力度,实现省大数据中心能力完整复制下沉、省市两级数据跨域高效流转。
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库。持续完善自然人信息基础库、法人单位信息基础库、空间地理信息基础库、社会信用库和电子证照库等基础库的建设。在完善基础库的基础上,各部门围绕本部门业务主线,汇聚整合关联数据,构建完善本部门或者牵头业务主题库,为本行业及跨行业业务的开展和创新提供数据支撑。基于基础库、主题库等,加强统筹规划,各地各部门根据行业业务应用需要,建设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指挥、消防救援等应用专题数据库。

持续提高数据质量。明确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等各环节数据质量和职责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政务数据治理管理架构,全面提升全省政务数据管理、运营、监管能力。以业务应用为导向,组织各地各部门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完善数据分类分级、质量管理、脱密脱敏和安全管理等数据治理相关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规范全省政务数据治理工作。支持各单位结合业务需求开展数据应用,通过数据应用检验治理成效,推动数据质量提升。
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建立省级层面政务数据共享议事协调机制,强化全省政务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服务管理水平,推进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有序共享。根据部门职责梳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运行管理、及时更新。省内各地各部门通过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开展省内的数据需求对接和共享;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国家部委、兄弟省市之间开展跨区域数据供需对接。推动建立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政务数据共享沟通机制,推进国家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向基层部门开放共享。逐步扩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覆盖范围,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协调推进公共服务机构、相关企业及第三方平台数据等社会数据共享。分类分级推进共享数据应用,开展数据应用效能综合评价,促进共享数据应用能力提升。

提升视频和感知数据管理能力。加大对视频资源和感知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建立健全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目录,打通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通道,支撑各部门快速构建不同场景应用。建设集接入、汇聚、共享、应用于一体的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接入省级各部门已建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支撑公安、应急管理、水利、住房建设等不同感知终端之间的数据汇聚和交互,实现全省视频和感知资源共享共用。

 

专栏17 政务大数据中心重点项目
政务大数据中心。持续完善各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建设,建成大数据中心门户、数据服务平台、数据管理系统、数据治理工具、共享交换平台等平台系统,提升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的数据汇聚、
加工处理和开发利用能力。
数据资源库。分别由公安、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牵头,持续完善自然人、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信息和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建设,并提供数据共享服务。推动牵头业务部门围绕“一网统管”专题应用建设完善各类应用专题数据库,将多源数据整合成标准、稳定、高效、高质量的数据资源。
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依托现有视频资源和感知资源管理平台,建设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汇聚多类
视频和感知资源,向各部门提供多元化视频和感知大数据资源服务平台,实现视频和感知资源的统一管理。构建视频智能化应用平台,为各部门的视频智能化、实战化应用提供支撑平台,充分挖掘视频资源价值。

第四节提升业务中台能力
建立业务中台服务“一张清单”。建立全省业务中台服务“一张清单”,通过技术工具、功能组件快速调用、灵活配置的方式为各部门应用提供可供挑选的统一公共支撑能力。强化业务中台服务的可复用性,持续丰富业务中台服务能力,最大化实现技术与业务相解耦,支撑各部门业务流程和逻辑优化,开展业务应用创新。构建政务应用开放平台,为共性支撑应用提供快速简易的上架流程和服务支持,吸纳更多更好的公共支撑应用,做活数字政府建设生态。

加强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完善全省统一身份认证账户库,利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AI)、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多种身份核验方式和认证源,完善和创新认证服务方式,提升自然人、法人、公职人员身份安全认证能力,为政务服务在线办理提供统一的实名身份认证服务,进一步推动“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加强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电子印章平台的服务能力,为电子印章在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公文等业务中的应用提供支撑。探索建设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服务平台,为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提供支撑。积极探索电子签名社会化创新应用,推广电子签名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行政执法、电子证明等高频服务场景的应用,有效减少群众、企业跑动次数,切实为基层减负,实现政务服务全流程在线办理。
加强可信电子证照管理和应用平台建设。提供更简易、便捷、安全的电子证照发证、用证等服务。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结合区块链技术,加强电子证照信息互认共享能力,探索合约认证、信息加密、认证追踪等应用,支撑政务服务“四免”“零跑动”。
加强非税支付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网上缴费流程,打通各部门收费系统、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系统,实现全省政务服务缴费和非税收入缴费信息交换共享,构建服务多渠道、事项全覆盖的支付服务体系。
加强社会信用公共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跨企业互联互通,统一社会信用数据标准,提高数据整合、数据质量、数据服务等管理能力。持续推进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业务应用,结合区块链技术,构建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链,完善全省统一的自然人和法人信用信息库,确保信用信息安全可信。
加强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加强“粤政图”平台在社会治理、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应急指挥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多维度、时空关联等技术,打造全省统一的时空信息服务应用,充分发挥时空地理信息支撑决策作用。丰富地图产品应用,持续推动全省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完善智能客服等平台建设。完善全省统一预约平台建设,强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预约服务能力。加强智能客服建设,完善智能客服知识库,推进在线智能客服与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粤省心”的服务接入,提供全天候、智能化的精准服务。完善物流平台建设,强化省市物流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服务接入,实现地址一次录入,多点共享,订单统一调度,智能分派。
构建新型业务中台。围绕政府服务、监管模式创新,面向新应用场景,持续构建全省数字政府新型业务中台,探索建设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等公共支撑平台,不断丰富业务中台服务能力。加强新型业务中台统筹推广,制定试点推进方案,实现省业务中台在各市的能力复用与服务下沉,逐步在全省形成标准统一、开放共享的数字政府新公共组件,为各地各部门开发业务应用提供更加快捷、高效、可靠的公共支撑。

 

专栏18 业务中台能力提升重点项目
应用开放平台。构建全省统一政务应用“超市”,建立业务中台服务“一张清单”,为各地各部门开发业务应用提供有力的应用支撑工具。构建应用开放平台,强化对各类应用支撑和对接力度,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开放和资源共享能力。
业务中台。推进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非税支付平台、社会信用公共平台、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智能客服等已有业务中台系统升级改造,探索建设省市两级部署的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全省推广应用。

第五节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完善标准规范工作机制。制定数字政府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提高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优化标准审批流程,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加快标准更新速度。发挥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在标准制修订及实施中的作用,鼓励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企事业单位积极起草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应用实施的协调发展。
组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泛吸纳各级政府部门、高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业务、跨领域、综合性的数字政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库,强化智力支撑。积极开展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标准化科研工作,鼓励标准化科研项目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落地实施。加强数字政府标准化人才培养,开展标准化工作培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参与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工作能力。
建立健全总体标准。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我省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框架。建立健全我省数字政府总体标准,编制数字政府相关术语、标准化指南、参考模型等标准规范。
重点完善数据标准。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编制数据资源标准规范,完善采集汇聚、数据治理、共享开放、数据安全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行业数据元规范建设。完善数据交换信息、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证照数据与共享服务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善数据治理标准体系,编制数据分类分级、质量管理、脱密脱敏和安全管理等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优化政务服务标准。建立涵盖政务服务提供、保障、评价及改进于一体的标准体系。政务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包含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政务服务工作规范等子标准。政务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包含各级政务大厅建设管理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规范、政务信息平台管理规范等子标准。政务服务评价及改进标准体系包括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工作规范、“好差评”
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评价规范等子标准。
健全应用支撑标准。编制公共基础支撑、应用开发共性组件、应用系统平台接口、应用系统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编制数字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质量标准规范。
完善基础设施标准。编制一体化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统一电子政务网络等标准规范。完善国产软硬件产品集成、系统适配和系统迁移等国产政务云系列标准规范。
健全运营管理标准。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编制系统建设开发管理、项目管理、投资管理、专家管理、运维管理、评估审核、资产审计等标准规范。围绕数字政府运营要求,编制运营质量相关标准。
完善数据安全标准。贯彻实施网络安全领域国家标准,编制数据共享安全、数据治理安全、数据安全审查支撑性等标准规范。围绕国家商用密码标准规范,编制政务云密码标准规范,推动政务云环境下的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的可管可控。
建立“一网统管”标准。建立“一网统管”关键技术、共性平台及软件的标准规范。编制“一网统管”基础平台信息数据安全、关键系统安全等标准规范。完善“一网统管”日常需求响应、用户评价等运营管理标准规范。
加强标准实施。出台标准实施方案和释义,组织标准宣传推广工作。规范标准解释权限管理,健全标准解释机制。推进数字政府标准化试点示范,鼓励将数字政府标准规范转化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定期对已建及在建的项目开展标准符合性审查,对标准化建设不合格的项目开展重点监督。建立数字政府标准规范监督机制,畅通数字政府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
第六节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强化运行维护服务。优化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运维保障流程,构建技术支撑和制度规范体系,完善分级运维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标准。建设统一运维服务平台,提供统一运维响应和服务管理。建立面向新技术应用、全业务数字化场景下的“一站式”运维体系,提供解决方案、系统运维、技术支持、容灾备份等专业化技术支撑能力。
优化运营服务。优化运营服务流程,改善运营服务质量。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情况考核指标,为科学评价数字政府建设效果、运营情况等提供重要依据。建立以服务成果、服务质量为导向的结算模式,提升数字政府整体运营效能。加强质量管理控制。建立数字政府项目质量检测机制,执行标准规范性验证和产品质量的双向深入检测。组建信息化项目质量管理团队,分析项目管理、产品研发、运维管理、运营管理现状,优化质量管理流程,加强项目实施流程监督。

专栏19 运行管理重点项目
数字运维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运维服务平台,开发统一服务台、网络设备管理、服务器与应用管理、监控与告警管理、机房与布线管理、机房环境监控管理等功能,提高运维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数字政府项目全要素管理平台。以政务信息化项目为主要载体,逐步探索建立数字政府全要素管理体系,融合项目、系统、数
据、资金等服务要素,推进建立项目全生命链条各单元协同域,实现政务信息化项目全链条、全口径、全要素的高效协同管理。

第九章筑牢数字政府安全防线
遵循国家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要求,充分发挥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产业联盟作用,推进数字政府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安全技术体系。完善安全基础资源,积极推动安全统一平台搭建,为基础设施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以及新技术应用安全提供立体化的安全技术支撑,提升数字政府整体安全防护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安全运营服务水平,满足当前和长期的安全业务发展需求,全力保障数字政府安全运行。
第一节巩固安全技术体系
搭建国产化信息基础设施。基于我省政务云架构,按照集约建设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国产政务云平台,以国产化处理器、操作系统为底座,采用国产化服务器、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系统等软硬件,构建自主创新高可靠的国产政务云服务环境,为各部门应用系统开发部署提供可信国产政务云服务。面向大数据、人工智能(AI)、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场景,基于统一政务云架构,探索构建“x86+ARM+GPU+NPU”多种计算形态,满足多样化算力需求。
打造国产化应用系统生态。探索开展国产软件应用示范工程,分批次逐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适配开发、改造与迁移,调优适配国内主流的自主安全服务器、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和终端设备。强化国产应用系统的设计和适配能力,完善国产政务云服务能力,加强应用系统安全测评,确保系统稳定性、安全性、扩展性与实用性,保障数据安全。推动国产流式文档软件和版式文档软件在关键政务系统中的应用。依托应用开放平台,建立国产化政务应用生态,优选政务信息化解决方案和产品,提升应用系统的用户体验和使用效能,推动国产化政务应用持续创新。
强化国产化终端应用。推进台式终端、笔记本等终端设备、外设国产化。在确保安全性、稳定性的基础上加强设备选型及应用场景设计,强化与国产操作系统的兼容性,保障用户使用体验。推进核心安全技术和安全装备国产化,构建本质安全的网络安全技术能力。

 

专栏20 数字政府安全技术强化重点项目
国产政务云。采用可信可控的国产处理器、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系统等国产软硬件,搭建异构同步、一云多芯的一体化国产政务云服务环境,为各部门提供安全可靠的国产政务云服务,分批次逐步推进国产化应用迁移与改造。
第二节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提升基础设施安全防范水平。加快网络安全科技创新应用,构建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的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数字政府基础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够满足相应等级的安全要求。完善外部单位至云平台以及云平台不同业务之间的安全隔离,增强跨网跨域的安全隔离与实时数据交换能力,解决政务终端的跨网跨域访问安全接入与隔离问题。完善电子政务身份基础设施建设,基于零信任安全架构强化政务应用与数据的访问控制能力。探索构建安全支撑平台,对物联网、国产政务云、区块链基础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提供安全整体防护,持续提升我省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能力。
强化应用和数据安全保护。围绕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通信完整性、通信保密性、抗抵赖等方面,完善应用安全体系,保障应用全生命周期安全。加强政务信息系统的数据资产梳理,定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深入探查数据安全底数。对数据按照不同维度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防护框架,基于零信任体系对数据活动进行精细化动态访问保护。探索通过结合多方计算、同态加密等技术,解决数据共享中的隐私保护问题,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强化数据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公共数据及隐私安全。
提高新技术应用安全防护能力。面向5G、物联网、边缘计算等技术带来的网络安全新风险,强化可信接入、威胁监测、风险识别、安全防御、安全检测、安全恢复、安全模型认证等方面的安全防护能力。针对智能机器人、智能语音交互、视频图像身份识别、无人机等新技术应用场景,探索和构建应对人工智能(AI)技术的高级威胁预警、网络资产管理、网络行为溯源分析等安全防护能力。构建面向区块链基础设施、区块链平台、区块链服务等区块链技术全场景的安全监测、防护、测试验证的安全防护技术体系。
完善统一安全运营支撑平台。建设集安全大数据、攻防演练、流程闭环、态势感知于一体的安全运营支撑平台,打造数字政府安全体系管理中枢,整体性提升内外部风险感知能力、安全管理闭环能力、协同安全防护能力、攻击检测分析能力、违规行为发现能力、应急事件响应能力和态势感知预警能力。结合安全大数据和安全应用,打造安全攻防实验室,构建网络安全仿真靶场与实训环境,持续开展“粤盾”攻防演练,提升数字政府整体安全实战能力。
强化安全基础资源建设。基于零信任架构技术路线,以全面身份化、多源信任评估、动态访问控制为基石,完善新一代数字政府统一安全身份与访问管理体系。依照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数字政府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数字政府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机制。推进数字政府密码应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数字政府密码应用服务能力,推进应用系统密码改造工作,探索数字政府密码应用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AI)、量子通信、区块链等技术的融合创新,提升多中心、多因子、跨平台的密码应用水平。
加强容灾备份能力建设。强化容灾备份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本地、同城、异地备份服务能力,引入国产化备份系统,打造自主可控的备份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关键技术产品国产化。加强应用级容灾备份服务能力建设,保障政务信息系统业务连续性,降低系统故障和数据丢失风险。强化应急恢复能力,定期开展数据恢复和应急恢复演练,保障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灾备国密加密服务能力,运用国产商用密码实现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加密备份以及业务恢复,降低数据泄露风险,满足业务数据一致性、完整性、可恢复性及数据安全合规性等要求。

 

专栏21 数字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重点项目
安全对抗实验室。强化省市一体化的安全威胁对抗能力,集中专业化人力资源,统筹各类威胁监测、情报和欺骗工具,加强网空对抗大数据分析能力建设,以网络实战化对抗为目标,以安全线索调查分析、追踪溯源为手段,实现在网络安全实战化过程中的主动防御与积极防御。
密码资源应用。建设安全领先、整体合规的密码基础设施和密码服务体系,完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体系,推进已建网络和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改造,加强国产浏览器、国产阅读器等软件在社会公众中的推广应用,实现密码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政务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重要网络和系统中全面应用。
零信任安全体系。基于“零信任”、“应用为中心”的基本原则,提供强化的安全应用访问控制,将非法访问阻挡在应用服务和重要数据之外,加强对政务应用和数据的安全防护。

第三节加强安全管理运营
强化网络安全合规管控。根据国家、广东省有关网络安全政策文件规定,落实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等合规性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健全相关机制,增强网络安全管理统筹能力。强化合规性检查及指导,加强各级各部门重要系统安全建设和整改指导,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合规能力建设情况检查。
加强一体化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完善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责任机制,构建全省业务链条网络安全责任模型,将网络安全责任、监督、激励等工作融入数字政府业务体系,建立持续改进的更新机制,每年进行网络安全责任模型的优化和改进。优化网络安全管理流程与标准,强化网络安全通报管理、缺陷管理、系统入网管理、事件管理、应急管理、问责管理机制,落实网络安全工作常态化要求。加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团队管理,明确运营团队准入要求和职责权限,强化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保障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网络安全人员专业技能及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强化各相关人员网络安全意识,完善网络安全问责及审查机制。加强一体化安全运营。积极引导各地级以上市加快完善自评估为主、第三方检查评估为辅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开展、加强和规范网络安全风险识别评估。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网络安全检测标准,强化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推进安全检测、态势感知能力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的汇聚和研判,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信息共享、预警、联动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网络安全应急队伍、应急资源建设,组织开展实战型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省市整体网络安全运行监测预警、态势感知及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整体性安全监管。加强对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人员的背景调查和安全保密管理,建立行之有效和及时响应的合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提高网络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完善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评价机制,利用攻防实战演练检验各地各部门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促进各地各部门不断完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安全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制度,借助第三方安全机构的技术力量监督服务质量,强化评价和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章深化体制机制建设
坚持整体谋划,“全省一盘棋”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省市联动和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统筹协调水平。坚持“政企合作、管运分离”模式不动摇,进一步理顺建设运营机制,优化建设运营中心能力,打造合作共赢局面,繁荣我省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生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决策咨询制度,构建多元化智库咨询体系,为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提供智力支撑。适时出台或调整数字政府相关法规制度,建立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创新“试点推进、示范引领”的全省数字政府试点示范机制,集中整合优秀资源,培育创新亮点,促进全省均衡协调发展,推动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节优化统筹管理体系
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继续完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重点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数字政府业务协同、需求统筹、信息共享及沟通协调等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各项改革建设工作任务。建立首席数据官工作机制。分级设立政府及部门首席数据官(CDO),明确首席数据官(CDO)的组织体系、职责范围,完善考核机制,推动数据标准制定和执行,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优化数据资源配置,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健全省市联动的建设运行机制。按照“省统、市建、共推”的原则,强化省市统筹联动和试点示范带动,创新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协同机制。对能够全省统一的重点行业系统和跨行业协同应用,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规划建设。支持各地先行先试,形成一批标准化、可复制的示范应用,及时总结推广,整体提升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水平。
完善指导监督制度。建立关键评价指标,落实评估督查机制,保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有序推进。完善常态化审计制度,实现数字政府项目审计全覆盖,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对数字政府项目进行常态化监督。
第二节完善建设运营格局
提升建设运营中心能力。优化“政企合作、管运分离”模式和配套机制,充分发挥数字广东公司作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的主体作用,加强公司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建设运营中心技术支撑能力,加强核心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系统建设、数据治理、运维运营、容灾备份等技术能力,联合产业生态企业促进应用创新。增强对各行业的业务理解,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支撑。
建立数字政府创新产业联盟。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生态,广泛吸纳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企业,探索建立数字政府相关创新产业联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升数字政府各行业专业化建设水平。加强数字政府创新产业联盟管理,优化联盟结构和运作制度,形成合作共赢、能力互补的产业格局,带动全省信息化产业集群式发展。
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相关行业协会与各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科研院所、智库机构及关联企业的沟通联系,强化对企业、咨询机构参与数字政府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支持相关行业协会承办峰
会、论坛、培训等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和推广优秀成果,促进数字政府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三节加强咨询智库建设
强化专家决策支撑力度。进一步加强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建设,在专家委员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论证。推动专家决策支撑由项目前期向全过程深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加大专家委员会在理论研究、法规规章制定、标准建设、宣贯培训等领域的投入,加强对各地专家委员会的指导,提升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业能力。
建立多元化智库服务生态。建立包括非盈利第三方研究机构、科研院所、专业咨询企业等在内的数字政府专业智库咨询体系。充分发挥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作用,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前瞻理论、政策机制、评估监测等专业研究咨询。加大科研院所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支持力度,联合省内高校打造数字政府研究和实践人才的培养基地、数字政府研究成果创新基地,提升我省数字政府的人才供给和创新发展能力。
提升信息化咨询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数字政府项目建设决策咨询程序,建立规划在前、业务为先的信息化建设模式。加强系统性设计,保证各部门业务与信息化建设的匹配一致性。加强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咨询设计、建设管理及成果评价,以成果评价推动各地各部门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强化评价结果在数字政府项目申报立项决策中的运用,有效提高项目绩效。
第四节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完善数据领域法规制度。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数据权属、数据管理、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数据要素市场化等方面,研究制定广东省数据条例。研究制定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建立政府部门公共数据职能体系,明确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数据采集、汇聚、共享、使用、管理等权利义务。研究制定广东省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规范和促进全省公共数据开放和利用,释放公共数据价值,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健全政务服务领域法规制度。加快推动政务服务领域立法,在政务服务职责、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运行、线上线下融合、政务服务保障、政务服务监督等方面,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加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政务服务配套制度建设,出台完善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政务服务评价管理等制度规范,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水平。健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配套制度。加快完善“粤系列”平台管理规范,制定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可信身份认证、电子档案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为在线政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健全数字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中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清理不适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制度保障。
第五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开展应用创新示范。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试点示范机制,支持和鼓励各地各部门发挥特色优势,开展数字政府创新应用和重点项目的试点建设,分主题打造示范样板。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数字政府优质创新项目,在全省复制推广。
组织数字政府竞赛活动。举办开放数据应用创新大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数据开发利用,释放数据动能。举办“粤盾”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发布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促进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升级迭代。
举办数字政府建设峰会。高标准、高质量办好数字政府建设峰会,围绕政务服务、省域治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智慧城市、数据要素、信息安全、技术创新等领域举行分论坛,发布和展示数字政府最新成果和数字经济最新产品与服务。不断提升峰会品牌影响力,打造全国数字政府领域高层次的交流合作平台,增强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影响力和改革高地辐射作用。
第十一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宏观指导、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协调解决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全省一盘棋”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或本单位政务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节加强资金保障
统筹利用全省现有各类信息化建设资金,支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标准体系,健全服务预算价格调整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审核机制,不断完善各级财政资金购买服务的流程和机制,加强资金预算和资金使用的统筹管理。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国有资本代建等多元建设模式,推动数字政府项目运营式发展。
第三节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队伍能力建设,优化全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队伍配置。进一步畅通数字政府干部人才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分层次、分系统培养既精通业务、又能运用新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综合型人才。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列入各级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建立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全省干部数字化能力。建立健全数字政府领域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制度体系,完善数字政府领域的职称层级,科学设置数字政府领域专业门类,畅通人才发展通道。
第四节加强实施监督
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根据规划任务进展、技术发展新动向等情况,适时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利企惠民效果和企业群众评价结果检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效。
第五节加强宣传培训
对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规划宣贯培训,确保规划内容、要求的准确理解和落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创新案例的宣传推广,营造比学赶超的改革建设氛围。广泛宣传数字政府建设新理念、新做法、新成效,加强舆论引导,不断提升数字政府的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推行“数字无障碍”行动,加强数字技能普及培训,有效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为数字政府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群众基础。


附件:1. 指标计算方法

附件2
名词解释
1.“一件事”:通过多服务、多部门、多地区的系统、数据、人员相互协同,以申请人视角提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
2.“四免”: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原则上免提交,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
3.“零跑动”:由各级各部门提供的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或自助终端等方式,无需跑腿即可办理业务。
4.“秒批”:基于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批要素指标化的系统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批。
5.“跨域通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突破户籍地、学校所在地、企业注册地、不动产登记地等地域限制,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跨区域办理。
6.“一网、一地、一窗、一次、一机、一码、一号”:一网是指政务服务统一网上入口;一地是指全省通办,在任何一个地方办理全省的政务服务业务;一窗是指一个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综合窗口;一次是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即可办结;一机是指政务服务一体机;一码是指公民身份证号码和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一号是指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7.“一网通办”: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规范网上办事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搭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整合政府服务数据资源、完善配套制度等措施,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只登录一次即可全网通办。
8.“政银合作”:政府与银行开展合作,共同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办理,为企业开办提供银行网点“一站式”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理相关政务服务和审批业务。
9.政府服务小屋:结合5G 网络、人脸识别等技术,借鉴24 小时自助银行服务(ATM)理念,建设无人值守的自助政务服务终端及环境,为企业群众提供远程视频咨询导办、材料打印、事项申报等服务。
10.政务服务“好差评”: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好差评”,以“评”为手段推动政府进一步改善政务服务。
11. “证照分离”: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分离,实现“先照后证”,加强综合监管,降低准入成本。
12.“一网统管”:“一网”是指数字政府一体化的云、网、大数据中心、公共支撑平台和感知体系等,“统管”是指充份依托“一网”的基础能力,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五大职能,优化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模式,实现省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
13.“多规合一”: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
14.明厨亮灶: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透明玻璃、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的一种形式。
15.雪亮工程:以县、乡、村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
16.“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17.“一网协同”:依托统一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县镇村五级移动政务门户,实现政府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跨部门、跨层级、实时化业务协同联动。
18.“政企合作、管运分离”:创新政府管理、企业运营的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在政府统筹指导下,由企业主体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政府和企业共促数字政府建设发展。
19.“省统、市建、共推”:由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选择条件成熟的地级以上市结合业务实际进行建设,应用建成后向全省推广。
20.省市联建:加大省市数据共享,创新可复制推广经验,以汕尾市作为试点,建设数字政府改革纵深推进市级样板。
21.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即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群体之间所存在的数据差距。
22.“互联网+”: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业务的联合,以优化业务流程、更新业务体系、重构业务模式等途径来完成转型和升级。
23.政务数据: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字、数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各类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资源。
24.公共数据: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
25.数据普查: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需求,摸清政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底数,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公共数据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
26.“数据饥渴”:由于数据需求结构和供给结构不平衡导致的不断增长的数据需求与数据供给能力不足间的差距。
27.数据经纪人:开展数据交易行为,促成交易的相关组织人员。
28.网络韧性:网络具有安全性、生存性、可靠性、容错性,能够确保正常运行的应用系统在面对各种故障和威胁时仍能提供并保持可接受的服务水平,保障用户业务连续性,降低风险。
29.5G:5th generation wireless systems 的缩写,即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30.新基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5G 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AI)、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
31.“IT”“CT”“DT”:IT 是指Information Technology,即信息技术;CT 是指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即通信技术;DT 是指Data Technology,即数据处理技术。
32.边缘计算:在靠近物或数据源头的一侧,采用网络、计算、存储、应用核心能力为一体的开放平台,就近提供最近端服务。
33.建筑信息模型(BIM):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和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34.城市信息模型(CIM):以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物联网(IoT)等技术为基础,整合城
市地上地下、室内室外、历史现状未来多维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构建起三维数字空间的城市信息有机综合体。
35.数字孪生城市:与物理城市世界相互对应、相互映射、协同交互的网络虚拟城市。
36.安全多方计算、同态加密:在无可信第三方的情况下,基于密码学的多种技术纯软件实现的隐私计算,可通过同态加密直接构造安全多方计算协议。同态加密(HE ,Homomorphic Encryption)是指对密文计算后的结果再解密和直接对明文计算的结果一致的加密算法。
37.零信任体系:建立在不信任网络内部和外部的任何人、设备、系统的前提下,构建的基于身份的,先认证、再授权的安全防护体系。
38.流式文档:流式文档主要存储的是逻辑数据,文字内 容主要借助流式布局进行从上到下自然排版,受不同环境影
响,呈现不同排版效果。
39.版式文档:版式文档格式是版面呈现效果固定的电子文档格式,版式文档的呈现与设备无关,在各种设备上阅读、打印或印刷时,其版面的呈现结果都是一致的。
40.“IaaS”“PaaS”“SaaS”: IaaS 是Infrastructure as aService 的缩写,指基础设施即服务,是把IT 基础设施作为一种服务通过网络对外提供,并根据用户对资源的实际使用量或占用量进行计费的一种服务模式。PaaS 是Platform as aService 的缩写,指平台即服务,是将软件研发的平台作为一种服务,以SaaS 的模式提交给用户。SaaS 是Software as aService 的缩写,指软件即服务,是通过网络提供软件服务。
41.VR:是Virtual Reality 的缩写,指虚拟现实技术,是一种可以创建和体验虚拟世界的计算机仿真系统,它利用计算机生成一种模拟环境,使用户沉浸到该环境中。
42.API:是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 的缩写,指应用程序接口,是一些预先定义的接口,或指软件系统不同组成部分衔接的约定。用来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人员基于某软件或硬件得以访问的一组例程,而又无需访问源码,或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
43.IPv6:是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 的缩写,指互联网协议第6 版,是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设计的用于替代IPv4 的下一代IP 协议。
44.SDN:是Software Defined Network 的缩写,一种新型网络创新架构,可通过软件编程的形式定义和控制网络,具有控制平面和转发平面分离及开放性可编程的特点。
45.NFV:是Network Functions Virtualization 的缩写,一种对于网络架构的概念,利用虚拟化技术,将网络节点阶层的功能,分割成几个功能区块,分别以软件方式实现,不再局限于硬件架构。
46.“x86+ARM+GPU+NPU”:x86 一般指Intel x86,泛指一系列基于Intel 8086 且向后兼容的处理器(CPU)指令集架构,x86 架构通常指使用intel(英特尔)x86 指令集处理器的计算机集合;ARM 通常指基于英国ARM 公司设计32 位精简指令集(RISC)处理器架构的计算机集合;GPU是图形处理器,也即通常所说的显卡的核心,相比CPU,更适用于大规模并行计算领域;NPU 是嵌入式神经网络处理器,相比CPU,更擅长处理视频、图像类的海量多媒体数据,适用于人工智能(AI)计算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