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当前,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围绕政务数据的多维度创新和场景应用迎来全新发展。我省在今年1月份就“建设数字政府”提出了深植“数字基因”,加速辽宁“数字蝶变”的新要求。目前来看,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基本具备了良好基础和巨大潜能。为统筹抓好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沈阳市信息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起草了《沈阳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了上级有关部署。《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数字中国”战略部署及《数字辽宁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总体要求、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建设标准、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6个部分。
二是全面融合了三项示范工作。《方案》在明确推进数字政府底座、中枢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将“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码通城”相关工作的信息化需求,统一纳入数字政府建设范畴,一体组织实施,同步推动建设。
三是充分论证了《方案》内容。《方案》先后两次征求了43家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13个区、县(市)政府的意见,组织开展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内部集体讨论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建设标准、主要任务、保障措施6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探索和建立业务与行权结合、治理与监督交互的数字政府建设新模式,努力将沈阳建设成为全省“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示范城市。
第二部分为建设目标。提出2021年建成东北数字第一城,2022年步入全国数字政府建设先进城市行列,2023年成为全国数字政府建设领先城市。
第三部分为建设原则。提出“人本原则、统一原则、法治原则、安全原则”四个原则。
第四部分为建设标准。提出“五联”标准、“六化”标准、“七全”标准。
第五部分为主要任务。分别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的15个专项行动任务。
一是筑牢基础底座,实施设施建设保障工程。提出要开展政务云保障行动、政务网保障行动、物联汇聚保障行动、应急灾备保障行动、安全防护保障行动等5个保障行动。
二是强化中枢支撑,实施中台建设优化工程。提出要开展业务中台优化行动、应用中台优化行动、数据中台优化行动、治理(监督)中台优化行动等4个优化行动。
三是提升平台功能,实施系统建设示范工程。提出要开展“一网通办”示范行动、“一网统管”示范行动、“一码通城”示范行动等3个示范行动。
四是打造服务门户,实施终端建设整合工程。提出要开展网站群门户整合行动、移动端门户整合行动、指挥端门户整合行动等3个整合行动。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强化督查考核、提供资金支持、做好舆论宣传等5个方面,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区、县(市)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加大资金投入额度,并将《方案》实施纳入全市督查考核,确保实现数字政府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