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两个目标:到2021年年底前,佛山在各区和市重点涉及数字化管理部门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到2022年6月底前,佛山全面总结推行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试点范围包括佛山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23个部门和佛山五区及有条件的镇(街道)和区级政府部门。
《方案》的主要任务有五点,分别是组建首席数据官队伍,试点市、区政府和部门分别设立本级政府首席数据官和本部门首席数据官;明确首席数据官职责;建立常态化工作沟通机制,由佛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半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同时还包括建立业务指导与培训机制及考核评价机制。
为保障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方案》将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纳入“数字政府”建设绩效考核内容。(记者 王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