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13个单位拟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
来源:中山日报 更新时间:2021-08-16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中山13个单位拟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
 
为建立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提升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数字社会、数字政府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山市出台《中山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作为全省10个首席数据官试点地市之一,中山将在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和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10个部门,以及翠亨新区、东凤镇、板芙镇3个镇街,推动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

首席数据官职责包括哪些方面?

第一,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组织落实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部署任务。组织制订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实施计划。
第二,统筹数据管理和融合创新。组织制订数据治理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规范;统筹管理数据普查登记、规范采集、加工处理、标准规范执行、质量管理、安全管控、绩效评估等工作;统筹协调内外部数据需求,统筹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和应用场景创新,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应用场景落地实施。
第三,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协调解决本级政府或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信息化项目的立项、验收工作拥有“一票否决权”。对数据治理运营、信息化建设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试点镇街首席数据官负责推动本级数据运营机构建设,组织开展本级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工作。试点部门首席数据官负责推进本部门数据治理及运营团队建设,并组织开展本部门全员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
据了解,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启动后,全市将开展15个试点数据专题建设,具体内容如下图:
试点工作展开后,将设立首席数据官办公室,由市政务信息化联席会议单位成员组成,地点设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协助首席数据官开展日常工作。设立首席数据官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数据资源政策、规划、采集、治理、管理、分析、应用、安全、人才培养及数据要素市场化等重大问题。(记者付陈陈 通讯员姚泳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