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1-09-15

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发改局、大数据局(中心):
现将《宁波市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1 年6 月29 日

宁波市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要求等,制定《宁波市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形势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以来,宁波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围绕打造“掌上办
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目标,扎实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理念,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整合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服务、一城通办、一体审批、一网流转”。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已覆盖全市所有办事服务部门,实现2700 个事项市域通办,572 个事项省域通办,434 个事项跨省通办。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接入市本级67 家单位及区县(市)部门间非涉密事项约690 个,系统接入率达100%。着力推进政务服务2.0 建设,分阶段推进共2413 个办事服务事项接入2.0 平台。“浙里办”宁波站点注册数超638.8 万,已上线31800 个“掌上办”事项,提供351 个高频应用。“浙政钉”开发100 多个钉上微应用,注册用户数超过18 万。“一件事”改革系统上线58个公民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办理。创新打造“甬易办”惠企惠民政策兑付平台,上线政策565 项,惠及49.52 万户企业(个人),获得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发文在全国推广。在2019 年、2020 年国办电子政务办委托第三方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估中,宁波在全国32 个重点城市中均位列第三。
数字应用建设成效显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在各领域不断推进数字化创新应用,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智慧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智慧城管、智慧公安、智慧生态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基层社会治理管理系统成为浙江省基层治理的样板,在全国推广。“宁波移动微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移动电子诉讼试点”。持续推进医疗、教育、交通、旅游等领域应用系统建设,形成了功能完备、覆盖广泛的惠民服务体系。云医院荣获信息社会世界峰会“eHealth”Champion 大奖(最高奖),公证E 通服务平台被省《领跑者》栏目宣传等。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全面应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力推进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推广应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宁波以“一图一码一系统”为核心,打出精密智控组合拳,全市发放“甬行码”2000 余万个,为疫情有效防控提供了重要支撑。宁波获得中国领军智慧城市、中欧绿色和智慧城市“卓越奖”等荣誉。
公共数据体系不断健全。“十三五”期间,宁波深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不断提升数据治理质量和水平。
完善公共数据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累计编入全市公共数据目录资源数达13721 个。归集57 个部门97 亿条公共数据,完成17 个
部门的22 个信息系统接入“数据高铁”,大幅提升数据实时归集能力。积极推进公共数据共享交换,为全市数字化应用提供共享数据255 类7.2 亿条。通过宁波公共数据开放平台集中开放数据集877 个,累计开放数据项10869 项,推出数据开放创新应用
25 个,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对公共数据的需求。
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宁波加快推进政务云中心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全市一体化政务云服务基本建成,成为全市统一的信息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截止2020 年底,入驻政务云的单位有153 个,入驻系统389 个。统筹建设全市政务外网,拓展政务外网向基层延伸,拓宽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带宽,提升网络基础服务能力,政
务外网骨干网带宽达30G,实现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全覆盖。持续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升级,城乡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
别达1000Mbps、500Mbps。IPv6 网络改造覆盖市县政务外网骨干网、市级政务外网城域网,具备原生IPv6 应用部署能力。累
计建成5G 基站10852 座,基本实现重点乡镇及以上区域、重点园区、重点港区等区域连片覆盖。积极布局物联网网络建设,全
面推进“雪亮工程”规划建设,增强万物互联支撑能力。持续推进视联网建设,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数达到50 余万路,全面覆盖全市重点区域。
组织制度体系不断优化。围绕数字政府建设,建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大数据
发展管理机构,各地各部门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数字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创新建设运营模式,成立全
国资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城市大脑)。出台《宁波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构建了具有宁波特色的“四横四纵”政府数字化转型体系。出台《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宁波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宁波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为我市公共数据管理和政务信息化
项目建设提供制度性保障。
总体上,宁波数字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城市级大数据综合平台建设集成能力、数据治理和共享开放水平有待增强;多跨场景应用、“一件事”集成综合应用有待提升;新基建基础设施有待加强;数字赋能能力有待提高;大数据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有待健全等。
(二)发展形势
治理现代化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迫切需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进一步发挥数字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宁波要
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突破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
数字化改革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当前,全省上下开启数字化改革新征程,要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推动各领域各方面的数字化改革。数字政府建设被赋予了新的使命,要求打造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综合应用,构建整体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公平公正的执法监管体系、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推进政府
治理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
现代信息技术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引领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加快发展,新技术的应用深刻影响了数字政府建设和现代化治理。当下,数字化技术已渗透到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政府监管的每一个环节,改变着政府现有的工作方式、管理方式,成为数字政府建设的新工具。宁波要主动把握技术变革机遇,加快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构建即时感知、智慧决策、高效服务、精准治理、智能监管的数字政府提供坚实保障。
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的便捷化、普适化、智能化的需求作为数字政府建设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生活的堵点痛点,深化数字技术应用,重塑业务流程,扩大数据共享,创新服务机制,优化治理模式,提高服务效能,让群众成为改革的受益者、推动者、监督者。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
践行“八八战略”,按照“追赶超越、争先领跑”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深入推进治理理念、机制、工具、手段、方法的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创新应用数字化技术,建设“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争创市域现代治理先行示范区,奋力把数字政府打造成为“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标志性成果。
(二)基本原则
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对数字政府建设的牵引驱动作用,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各方面改革,创新理论体系、
制度体系,打造具有数据驱动特征的现代政府。

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坚持全市“一盘棋”,准确把握数字政府发展趋势,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注重统一架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形成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建设。
夯实基础,数据赋能。强化数据中心、政务云、智能感知系统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传统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改造。树立大数据理念,着力打破部门、行业信息壁垒,推动数据共享,切实发挥数据对政府治理、经济转型、社会服务的支撑和赋能作用。
需求导向,集成应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建设集成一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的多业务协同场景应用。坚持以应用赋能产业发展,培育、壮大、集聚大数据相
关产业,做大做强数字经济。
依法依规,保障安全。坚持依法依规,推进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应用及安全保障。坚持网络信息安全与数字政府建设并重,全方位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御能力,健全数据分类分级管控机制,切实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三)发展目标
到2025 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的规范化、模块化、数字化事件执行链,政府履职在“制度”“治理”“智慧”方面整体跃升,加快创建“三市二区”,基本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服务水平、政府效能、智治能力居全国前列,市域治理现代化先行示范作用显现,有效推动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创建机关效能领先市。开创机关整体智治新格局,形成综合集成、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机关运行效能及大数据智能化决策能力全国领先,“掌上办公之市”全面建成。
创建数智治理先行市。经济社会生态治理等领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以党建为统领、数智为特征的“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建成“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格局,“基层治理四平台”跨部门事件处置完成率达95%以上,生态平衡能力、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显著增强,“掌上治理之市”全面建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居全国前列。
创建智慧监管先进市。构建基于信用的新型监管体系,推动监管流程全掌握、主体信用信息全记录、重点监管领域全覆盖,实现各类执法监管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重点领域公共监管全流程100%可追溯,“互联网+监管”平台承载的监管事项比例达95%以上,联合监管常态化运行,掌上执法、掌上办案覆盖率大幅提升,“掌上监管之市”全面建成。
创建智慧公共服务示范区。智慧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浙里办”全面覆盖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全面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持续居全国前列。健康、养老、教育、文体、交通等惠民应用持续迭代升级,公共服务“一件事”多业务协同应用全面拓展,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典型应用场景,公共服务从掌上可办向“实用好用”提升,“掌上办事之市”全面建成,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创建数字化生态示范区。加快数据全面汇聚和高质量治理,创新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数据资源在决策、治理和服务中的要素价值不断显现,推进数据开放合作应用,激发数据活力,赋能产业发展。宁波城市大脑全面建成并不断优化升级,为数字化应用建设提供统一支撑服务。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和防护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保障网络数据安全。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打造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数字政府显著撬动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高质量发展,形成政事企社协调联动的数字化生态。
三、打造协同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
(一)推进机关整体智治建设
全面梳理党政机关核心业务,建设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着力打造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服务“一网通办”、监督“一览无余”等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构建综合集成、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在“制度”“治理”“智慧”三个维度纵深推进,开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新格局。全面推进“主要领域”核心业务数字化,丰富完善核心业务组,夯实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基础。构建“重大任务”贯彻落实的综合集成机制,聚焦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和紧急协同事项,明确任务清单、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协同执行、闭环管理和迭代完善。


专栏3-1 机关整体智治重点应用
智慧党建。整合形成“一芯四核”,破解业务“藩篱”;构建全景数据“视窗”,可视化分析展示全市党员、人才、公务员等人员信息;推进干部成长“一键比对”、人才关联“一键成像”;强化场景应用创新工作流程“再造”,推动
色灯预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等扎实落地;提升移动端“宁波红”平台建设,实现“指尖”云端便捷学习。(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智慧督查。升级智慧督查平台,完善问题清单、督查考核、动态跟踪、整改落实等业务模块,推进督查工作数字化转型,实现执行“一贯到底”、督查“一览无余”。(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档案数字化应用。统筹市县两级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完善电子文件预归档系统建设,推进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单套归档,健全电子文件处理系统归档功能,完善“最多跑一次”和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归档机制,积极开展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数字档案资源收集, 推进电子政务数据、社交媒体、公务电子邮件、新媒体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牵头单位:市档案局、市档案馆)
(二)深化政府运行管理数字化建设
加快政府履职方式系统性数字化重塑,形成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核心业务全覆盖、横向纵向全贯通的全方位数字化工作体系。构建数字政府综合应用,建设重大任务、重点领域跨部门跨系统、全业务协同应用模块,建立数字化的决策、执行、预警、监管、服务、督查、评价、反馈的闭环管理执行链,实现政府履职整体智治、高效协同。迭代深化“浙政钉”,强化政务协同支撑能力建设。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最多报一次”改革,聚焦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资产、后勤管理等重点领域,推动实现机关内部“一件事”联办。以数据共享开放推动基层减负应用,探索构建“还数于基层、服务于基层”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专栏3-2 政府运行类重点应用
“一件事”集成改革。持续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不断丰富“一件事”应用场景,优化“一件事”运行流程,推动“一件事”改革与机关效能提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层减负等一系列重大改革紧密结合。(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
浙政钉。推动党政机关基于“浙政钉”开发协同办公微应用,在移动端实现办文办会办事、公文交换、督查考评、后勤管理等功能,推进部门间非涉密办事事项“应上钉、尽上钉”。(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金审工程。根据审计署“统一规划、两级部署”的建设要求,在金审工程二期的基础上,建设国家审计大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通过审计数据分析网、云计算和审计数据中心实现覆盖宁波市县两级的审计数据归集和分析网络,并向上联通审计署和浙江省审计厅,为实现审计数据全覆盖提供强大的基础信息化环境保障。(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三)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数字化支撑
加强人大立法和监督的数字化支撑,扩大立法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拓宽代表履职交流、知情知政渠道,满足各级人大代表履职需要。加大政协参政议政的数字化支撑,打造数字政协管理服务平台,为委员履职提供一站式服务。拓展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深入推进司法权运行数字化转型,深化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建设大数据检察监督应用,提升法院智能办案应用,
加强智慧司法建设,加大政法部门数据融通和协同治理,不断提升数字法治发展水平。以执法办案、法律监督、综合行政执法、
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相关数字化转型应用为支撑,推进数字法治综合应用建设,加强综合集成与协同应用。


专栏3-3 民主法治类重点应用
数字人大。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对立法工作的支撑,打造立法工作全流程、网络化的闭环管理系统,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沟通反馈机制,以数字化赋能人大代表履职,提升立法工作数字化应用水平,推进智
能辅助科学立法。(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数字政协。以数字化改革赋能新时代政协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坚持综合集成,以数字技术贯通政协履职链条;坚持“双向发力”,以数字平台拓宽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渠道。(牵头单位:市政协办公厅)
智慧法院。迭代升级移动微法院,打造云上法庭,建设应用诚信诉讼码、建设完善在线立案、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开庭、执行等功能,为当事人和法官提供便捷、透明、智能化的诉讼服务,全面提升司法效率,节约司法成本。(牵头单位:市中级法院)
数字检察。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以数字化转型赋能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全业务办案指挥中心建设为契机,重点打造“市域治理数据融合智检平台”,实现检察机关与政法、行政机关等平台贯通、数据融通,积极对接宁波城市大脑,全面提升检察大数据应用和智慧共享水平,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牵头单位:市检察院)
智慧司法。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加强行政复议、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以及监狱等各类业务系统应用,实现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依托移动互联网,结合各类型终端设备,借助浙政钉、浙里办等方式,向市民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快捷的司法惠民服务,显著提升依法治市信息化、行政立法科学化、行政执法数字化、行政执法监督精准化、刑事执行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便捷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四、打造多元普惠的公共服务体系
(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迭代优化
持续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市通办”“自助办”。围绕群众需求,以场景化的多业务协同应用为切入口,持续迭代升级政务服务“一件事”。迭代升级“浙里办”宁波站点,深度谋划特色应用场景,加快整合各类APP、自助终端、公众号,实现各类政务服务应用“一端”集成,提供“菜单式”“网购式”服务体验。深化线上线下办事协同,加快整合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加强智慧大厅建设,持续探索大厅办事模式创新。推行“信用+政务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积极支持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建设,提升区域政务协同处理和互联网便民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政务综合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消减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数字鸿沟”。


专栏4-1 政务服务类重点应用
一体化智能化政务服务(“浙里办”宁波站点)。围绕“智能导服、收办分离、线上线下融合”目标,聚焦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和其他行政权力6 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和“好差评”闭环,引领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基于“浙里办”平台,建设完善“浙里办”宁波频道,加强频道自
主运营能力和效能。(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办)
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建设不动产登记多业务协同、三维地籍管理、一码管地+自然资源一体化办理、耕地保护动态监管等应用,推进多业务协同与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新批土地、标准地“零资料提交,码上直办(交地即办、交房即办)”和相关部门“一码协办”等场景应用,形成“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二)加快完善智慧民生服务体系
加快推动数字生活新服务新生态体系建设,持续迭代提升“婴育、教育、就业、居住、文化、体育、旅游、医疗、养老、救助、交通、家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数字化能力,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文有所化、体有所健、游有所乐、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行有所畅、事有所便”数字化服务。构建民生“甬”惠数字社会融合综合应用,加快推进现有数字化系统整合、提升、集成,着力构建跨系统、跨层级的多业务协同“一件事”集成应用场景。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对促进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推动优质公共服务向欠发达地区和领域延伸,有效促进公共服务公平普惠,助力实现共同富裕。探索建立居民出行、旅游、文化体验等领域“一卡通”,支持长三角地区在文化旅游、医疗卫生、交通出行等方面实现一卡出行、互联互通。


专栏4-2 民生服务类重点应用
智慧健康。加快建设智慧健康基础设施,整合建设信息平台,满足“数据高铁”大容量、高并发的数据传输需要。加快推进“惠民”、“惠医”、“惠卫”、“惠政”应用建设,助力数字卫健业务发展。(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智慧医保。构建“一个平台、两端服务、三套体系、四层支撑、五类资源、九大应用”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全省统一的方便可及“大服务”、规范高效“大经办”、智能精准“大治理”、融合共享“大协作”、在线可用“大数据”、安全可靠“大支撑”。以医保电子凭证应用为基础,推进参保登记、医保查询、支付管理、待遇保障、智能监管等医保各业务场景服务升级。对接全省统一的智慧
医保平台,实现医保业务一体化运作。(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智慧民政。充分挖掘民政服务对象需求,集成外部能力,设计丰富的服务场景和应用,从自身管理能力建设转变为对外服务能力提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同时构建统一密码应用保障技术体系和网络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全市民政系统信息化管理效能,为全市民政管理服务对象提供更安全优质的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智慧养老。搭建“公治、共治、互治、自治”四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居家养老服务接单、派单、订单跟踪、评价、回访绩效考核等全流程监管,为老年人和从业人员提供养老机构“一键入住”、养老培训及补贴“一键申请”、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一键巡检”、居家老人“一键点餐”、康复辅具“一键租赁”、高龄及特殊困难老人免费公共服务“一键扫码”等功能。(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智慧教育。结合宁波智慧教育现有基础,打造教育云网端一体化教学系统、教育大数据系统,构建一体化数字学习空间,实现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学习资源集成共享,推动教育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教育生态不断改善,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打造高标准育人方式,加快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智慧广电。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技术为支撑,积极推进5G+4K /8K+AI技术的广泛应用,着力拓展宁聚媒体云功能,实现广播电视智慧化生产、智慧化传播、智慧化服务,加快推进智慧广电社区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高质量的社区信息服务,逐步建成面向基层的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牵头单位: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数字文旅。从面向市场、惠企利民的角度出发,建设在线便捷的智慧文旅,推进文化旅游应用创新,提升文化领域公共服务应用,加快推进“甬游码”、“一馆一景区”示范落地,推动文旅数据归集和公共文化领域的服务汇通,整合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构建文旅服务管理“一张图”,加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智慧交通。推动跨部门交通数据的全面整合,搭建交通领域的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公众出行综合交通信息服务精准化水平。加快城市交通大数据分析项目建设,支撑城市治堵诊断、分析、评估,提升治理效能。推动5G 交通场景应用,开展梅山港区二期工程智慧港口试点,深入推进无人集卡规模化应用试研。(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智慧换电。充分结合5G 网络的建设、新能源电池的应用以及国家有关低速电动车充电安全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设二、三轮低速电动车使用的新能源智能换电柜网络,逐步引导并解决低速电动车充电乱象带来的安全隐患,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环保、高效的社会环境,打造低速新能源电动车智慧出行样板城市。(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铁塔公司)
数字人社。持续汇聚多方数据资源并进行深度治理,构建“鲜活、可靠”的人社数据资源仓,实现人社数据资源的跨部门、跨业务、跨层级共享。升级人社专题应用建设(退休“无忧”应用场景、就业动态监测应用场景)、人社“智服通”(数字柜员、精准推送)等内容的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建设。(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未来社区。围绕《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地,推进省市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进一步深化政策覆盖、落地路径等研究,力争尽早形成支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的“1+N”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浙里炼。通过打造“浙里炼”体育健身服务协同应用,有效打通线上、线下预订、销售、支付等多个环节, 实现体育场地一键预订支付、体育赛事培训统一报名入口、体育组织和体质监测站等相关信息一键查询、体育消费券领取、健身地图导航、云上体博会展览等功能,提升体育事业管理效能,增强体育人群运动便捷度和体验感。(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公证E 通。推动公证职能的转型升级,落实网上办理公证业务,探索和推动“掌上公证”,推进在线电子证据保管、电子公证书等公证信息化应用,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努力建设“智慧公证、数字公证”,为公证法律服务的甬舟一体化提供基础,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数字住房。推进房产交易、房产租赁数字化改革,推动供给主体、保障渠道透明化,动态保障租赁和购房两个市场供需主体的对接,加快建立住房租赁价格发布制度,做好房产交易“一件事”和房屋租赁“一件事”,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市场综合管理服务水平和房地产市场的分析调控能力。全面建成城镇住宅小区数字化监管应用,通过和“基层治理四平台”应用业务协同,进一步保障居住安全。推进物业服务数字化管理,办好物业服务“一件事”,提升居住品质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婴育服务“一件事”。依托应用省托育服务管理系统,升级完善宁波市妇幼健康一体化平台功能,全量归集孕产期保健、产时分娩等数据信息,提供孕期、产后、育儿等全周期健康指导服务。依托省“出生一件事”升级平台,推进预防接种、出生医学证明、落户和参保登记等跨部门多证联办,构建面向妇幼人群的全流程掌上医疗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甬管家”。面向公众建设“民生E 推荐”、“民生E 小秘”、“民生E场景”主题的民生服务版块,精准及时推送民众近期所需的政策服务。面向政府建设“民意舆情收集分析”、“服务指南发布管理”、“民生服务驾驶舱”等主题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依托省建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数字化工作平台,将“一件事”改革延伸到国防教育、入伍、服役、退役、就业、优抚优待及褒扬纪念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七个阶段,着力推进市域退役军人基础信息库、浙江“老兵码”和数字化支撑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创新并投入一批满足退役军人需求的场景化应用。(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助力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企业“一件事”集成改革优化,提升线上亲和力,打造一批优化市场服务的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10+N”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快推动“证照分离”,“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高频事项“智能秒办”等涉企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体制机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整合。优化惠企惠民政策兑付办事流程,拓展相关便民惠企应用场景,提高惠企惠民政策兑付便利度。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实现“通关+物流”服务国际贸易全链条。围绕自贸区宁波片区建设,推动数字自贸区发展,打造投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支撑服务体系。加快一站式数字化展会建设,有效应对疫情对线下展会的影响。完善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推进重大知识产权平台载体建设,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专栏4-3 营商环境类重点应用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标准版+地方特色应用”的建设模式,提升宁波“单一窗口”平台功能,把宁波“单一窗口”建设成为服务口岸企业的智能化服务中心。深入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实现浙江、上海、江苏等长三角主要“单窗口”的互联互通,企业通过长三角任意“单一窗口”均可查询货物通关状态,跟踪货物物流信息,营造公开透明优良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甬易办”。完善“甬易办”协同应用和企业综合服务应用系统,拓展便民惠企的应用场景,集成完善政府各部门涉企服务政策和事项,新建、完善易兑付、易查询、易申报等功能,实现各项政策在线精准推送兑现,提高惠企便民政策兑付便利度。建立与省、市、县三级企业服务的联动机制,建设政策服务、诉求办理、企服集市、活动中心、一企一档等功能模块,打通数据对接融合通道和服务协同断点,实现政策服务高效化、平台服务智慧化、市场服务规范化、诉求处理协同化、数据服务标准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政务办)
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深入推进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在互联网应用中嵌入征信功能,将商业信用转化为融资便利。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加强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整合各类信息进行数字画像。通过一站式金融超市,打造开放式信用管理和数字化普惠金融服务新模式。(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以接入全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 为核心,梳理整合各部门多个平台,关联分析多维数据,实现对投资项目前期谋划、储备、计划、立项、审批、招标、开工、事中事后监管、竣工及后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智慧公共资源交易。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数字化、智慧化改造,实施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迭代升级,逐步实现与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介超市系统、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横向对接以及与省级平台、区县(市)平台的纵向贯通,构建形成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门户”,实现“主体一网登记、交易一网入口、信息一网公开”,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和智能化监管水平,促进便捷交易、阳光交易。(牵头单位:市政务办)
宁波网上展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整合建设宁波网上展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平台,构建展会用户中心、业务中心、管理中心,落实数据归集,了解各方需求,提升展会服务能力。搭建网上中东欧博览会,建立网上展厅,打造“永不落幕”的国家级中国-中东欧博览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五、打造精准精细的现代治理体系
(一)加快推进经济治理智能调节
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加快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各领域数字化应用,优化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体系,探索构建全市宏观经济、区域经济、行业经济等领域数字化分析系统,开展适合区域经济特点的指标体系、评价模型和算法模型研究应用,加强全市经济动态监测、趋势研判。迭代升级宁波市制造强市大数据平台,深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产业大脑,打造未来工厂,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创新链融合,为产业经济运行提供精准决策支撑。创新数字港航建设机制,统筹推进智慧港口、智慧口岸、数字港航服务发展。加快推进商务治理数字化建设,强化跨行业数据资源深度融合,构建商贸经济运行预警预测模型,提升商务经济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宁波市数字经济综合应用,构建数字经济应用门户,加强数字经济各相关核心数字化应用的系统集成、全面融合和迭代升级。


专栏5-1 经济治理类重点应用
产业大脑。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在产业领域深度应用,建设重点行业产业大脑,汇集并分析产业经济全要素、全流程、全产业链数据资源,展现经济发展及运行全貌,实现为政府、产业、企业提供应用服务,达到产业经济智能运行和决策目的。推进绿色石化、汽车、新材料等优势领域以及集成电路、光学电子、智能终端等数字经济核心领域产业大脑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产业发展应用。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综合运用统计、电力、税收、贸易等数据和产业政策,着重建设产业规划布局、经济监测、行业预警、要素保障等应用场景,形成“科学决策、高效执行、精准服务、综合评价”的工作闭环,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科技大脑。依托科技大市场平台、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应用,对接省科技大脑,整合集成科技项目、科技成果、载体、企业、人才等业务数据,完善创新资源汇聚融合、动态感知、预测分析、智能决策等功能,有效推进科技创新信息全面获取、科学决策和优化配置发展,实现覆盖创新服务的事前统筹规划、事中监测分析、事后监管评价的可视化、全局化、智能化管理,提升科技创新数字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服务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依托城市大脑,建立分区域、分行业、分企业的动态监测机制,实现数据在线校核、结果在线报送、业务在线流转的工作协同机制,清晰掌握区域、行业、企业底数,重点支撑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亩均效益对标提升等工作,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局)
金融综合服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引导各金融机构为企业量身打造个性化金融产品,提供“信息匹配、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差异化金融需求。依托城市大脑,构建宁波市金融管理专题数据库,整合各类金融类数据资源,打造普惠金融的“新基建”工程。(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数字商务。完善涵盖贸易、投资、消费等领域的商务大数据库,构建数字零售分析、社区商业便利化综合服务、贸易服务、投资管理、商务政策精准服务等功能,形成以“一中心、多平台”为主的宁波市商务经济数字化调节体系,实现对商务运行情况动态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提高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便捷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深化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融合发展试点。结合跨境电商行业发展需求,建设通关服务、综合服务、创新孵化等功能模块,打造技术先进、服务范围广泛的跨境电商数字枢纽中心,提升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多维化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依托时空信息云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相关应用,完善市域空间治理数据资源仓,构建涵盖各类自然、经济、社会数据的市域空间治理一张图,形成空间治理“工具箱”,建设一码管地、土地市场监管服务、土地储备统筹管理、自然资源资产评估、生态修复与整治、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地质灾害防治、审批一体化等应用场景,实现空间治理可感知和智能化。(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
土地储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以项目化管理为核心的自然资源整治储备全时空闭环管理链条,实现项目库、空间库、资金库“三库合一”,支撑全类土地资源的资产流和资金流的精准配置,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策划、协同管理、协同监督机制,为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支援合作数字化。依托城市大脑,打造符合支援合作业务需要的数字化应用体系,构建全大市统一的支援合作业务数据仓库,统筹市本级及各区市县的对口支援及区域合作工作,建设支援合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扶贫资金、帮扶项目、产业协作、消费协作、劳务协作和人才管理等功能,实现部门职能数字化应用全覆盖、全流程贯通,全面提升部门办事效率和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市支援合作局)
(二)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协同处置
依托城市大脑,深度整合汇聚政法、综治、城管、公安、农业农村等各部门相关数据,强化各渠道治理信息的统一归集、分流、处置,有序推进全市社会治理数据的跨部门跨层级整合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基层社会治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领域的应用,掌握全市社会运行状况,为社会治理工作提供分析、研判和决策的支撑。健全党建统领“四
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优化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数字化应用,加强社会矛盾风险预测预警预防,实现社会风险闭环管控。深化“雪亮工程”,推广“智安小区”“智安单位”建设,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融合互联网数据资源,打造网信智治平台,提升网络治理能力和水平。整合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协同应用系统,形成市、区县(市)、乡镇(街道)、网格(社区)四级贯通、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内外协同的城市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建设未来村庄、乡村未来社区,积极推广应用“甬农码”,完善数字乡村数据资源目录,构建乡村数据资源库,建设数字“三农”应用平台,推进数字乡村产业发展服务、数字乡村治理服务、数字乡村民生服务,集成打造乡村服务特色应用,以数字化助推乡村振兴。优化完善各领域社会治理应用建设,加强各系统间的互联互通,谋划治理领域多业务协同应用场景,构建“协同式”“联动式”智慧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专栏5-2 社会治理类重点应用
基层治理。以城市大脑为支撑,基于政务“一朵云”,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结合各类实际应用场景规划,完善提升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搭建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治理平台,应用全链条管理理念,强化对社会治理全领域的数据支撑和应用支撑,为整体市域社会治理实现数字赋能。(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数字化应用。探索建设“全量社会矛盾纠纷数据库”,以标准地址、身份证、社会信用代码等为索引,开展矛调事项、视频数据、地理信息等关联应用,支撑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整体效能。(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
智慧12345 服务热线。构建智慧服务热线全流程、全业务、全市域的闭环式、联动式智慧体系。全面升级优化智能语音、智能知识库辅助、智能派单、智能回访系统。对接城市大脑,建立宁波12345 服务热线本地数据舱,实现各职能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为党委政府在舆情研判、风险评估、危机管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有效的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城市精细化管理协同应用。整合分散在各行业的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公用事业等数据,建立全市统一、标准规范的城市管理数据中心,支撑数据归集共享及数据挖掘分析开展;通过构建城市综合监管、综合养护监管等功能,实现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动态感知、行业业务管理跨部门协同,行业养护全市统筹管理。(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数字化新警务。深化“云上公安、智慧警务”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积极对接“城市大脑”,升级优化宁波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平台,推进“雪亮工程”智能应用,加快推进精密智控中心、大数据实战中心、情指行一体化中心、执法办案和督察中心、公共服务和惠企便民中心、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六大中心”建设,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数字新警务。(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数字乡村。全面推进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建设,以数字化手段推进政府治理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编制数字乡村数据资源目录,推动涉农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强化数据归集、集成和治理管控机制,建设一批数字田园、数字牧场、数字渔场、智能农机等数字农业工厂,打造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乡村振兴集成应用和数字乡村治理、服务等特色应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快推进生态治理智慧联动
建立及时感知、全面互联、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体系。依托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覆盖全大市的水、大气、土壤、辐射、噪声等环境状况的感知网络,构建空天地一体、全面协同、智能开放的生态环境数字化监测体系。推动跨部门跨地区各类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公用,建立一体化生态治理协同体系。构建完善的气象灾害防御数字化预警系统,
提高气象智能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完善一站式综合研判服务,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精准化和科学化。推广海洋污染数字化防治应用,实现对近岸及海上严重污染海域、环境质量退化海域、环境敏感海域等监控、风险预警和防控管理。构建高效能智慧水利网,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涉水事务监管、水政务协同与水利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专栏5-3 生态治理类重点应用
智慧水利。聚焦水资源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河湖库保护、水生态环境改善、水事务监管、水政务协同等重点领域,构建水利行业智慧大脑,深化水利业务应用,迭代优化六大水利核心业务应用体系,实现“可看、可算、可调、可查”目标,打造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宁波数字水网”。(牵头单位:市水利局)智慧气象。加快气象监测预报与服务能力提升系统建设,完善智能综合监测网,提升智能网络预报业务能力,加强气象装备运维与管理,增强气象信息大数据分析能力,优化决策气象服务系统和提高重大经济社会活动气象保障能力,提升气象服务港航、农业、生态环境、雷电防御等领域的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信息化管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数字化风险预警与管理。(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生态环境综合监管与协同应用。汇聚整合环境质量监测监管数据,聚焦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水环境综合管控、海洋环境综合管控、环境质量预测预警、大气污染溯源分析、生态环境质量热点问题分析、环境问题闭环管理、污染攻坚战等方面,形成“一张感知网络”、“两个支撑平台”、“三大保障体系”、“四大业务应用”,实现“环境质量全面掌握、环境业务统一支撑、环境监管智慧应用”的建设目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加快推进应急治理精密智控
构建完善应急防控网络,灵活运用数字化业务协同模型,加快建设“数据共享、应用协同、场景可视、精准管控、指挥高效”的现代应急管理体系。搭建城乡安全运行监测物联网,全面整合自然资源、住建、水利、气象、交通、海事、消防等部门现有监
测数据,建设海陆空天一体化基础感知网络。构建集应急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于一体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充
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智能分析全市各领域应急数据以及自然灾害、重大事件等历史数据,建立应急决策系统,支撑应急决策指挥。深化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等领域数字化应用,提升风险精密智控水平。运用重点人员、发热门诊运行、冷链监测溯源等大数据分析,构建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有效处置、科学评价等跨部门、跨业务、跨地区的疫情防控闭环管理执行链,推动“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持续改革完善。


专栏5-4 应急治理类重点应用
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基于实现应急准备、企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业务需求,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应用支撑体系、数据支撑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及系统安全等内容,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两大领域以及应急救援协同场景,构建“数据共享、应用协同、场景可视、精准管控、指挥高效”的宁波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精密智控应用。依托雪亮工程、全息感知网络系统等相关应用,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升级物联接入网络,拓展泛在感知能力,构建视图解析中心,深化视图数据治理,融合物信数据资源,打造业务支撑中台,完善精密智控应用,
现数据信息一体标注、基础要素一网智控、城市态势一图展示,推进防控信息快速传导、风险精准识别、问题高效处置,加快精密智控水平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统一应急物资管理调度。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建设上下贯通、横向互联的应急物资管理调度平台,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实现应急物资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及管理数据的实时归集和应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公共卫生数字化管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传染病防控知识、临床诊疗信息,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围绕“信息共享、全景覆盖、智能应用”理念,推进一套多源综合执法信息库系统建设、四套执法应用服务系统建设、一套决策分析可视化系统的平台建设,实现智能个性的执法研判,协同高效的执法指挥,精细可视的执法监督,便利公益的企业执法服务,全面提升执法指挥能力、执法工作效率、执法监督管理和执法公信力。(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智慧消防。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探索在消防工作全领域、全方面、全过程进行技术融合、深度应用,不断服务灭火救援、火灾防控、基础建设等现实工作需求;持续深化“1+2+N”(一中心、两平台、N 个系统)体系建设,重点推动智能指挥、智慧防控、智慧训练等项目建设,实现消防工作智能化转型,提高灭火救援打赢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火灾风险。(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海洋渔船智控。构建海上信息高速公路,从源头上解决海陆信息通道问题,实现渔船互联网接入,寓渔业管理于为渔民提供网络服务之中。整体性解决数据整合问题,融合渔船检验、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渔业互保和柴油补贴等数据,实现渔船全生命周期画像。通过图像识别、行为识别、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实现渔船安全自主预警。(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六、打造联动贯通的执法监管体系
(一)全面深化联合执法监管
深化“互联网+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以数字化改革撬动监管方式变革,全面推进监管业务综合集成,强化监管合力,推进“监管一件事”。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实现多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深化“大综合、一体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突出执法信息化流转、联动式协同、智慧化分析,强化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综合执法领域工作的有效衔接,落实“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提高全方位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监管平台贯通应用
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在宁波贯通应用,建立健全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基于各部门行政监督检查和执法行为的共性特征,统一梳理编制行政执法监管清单、裁量基准,建立标准化的执法检查和办案流程,实现全市执法监管行为的数字化留痕管理,形成对市场主体行为活动全生命周期的监管链条。优化执法监管功能,通过平台工具共用、监管信息共享、违法失信共管,
创新和完善协同监管方式,实现监管闭环处置,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专栏6-1 互联网+监管类重点应用
“互联网+监管”。全面梳理监管事项清单实现动态管理;对信用风险信息以“通用+专业”模式应用于双随机监管、重点监管和风险事件处置,实现精准监管;统一应用省建处罚办案系统开展执法;运用各项技术手段,支撑开展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智慧化程度。全面应用省平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政府治理的监测和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涉企信息的统一归集、共享和应用,构建覆盖所有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体系,依据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实行差异化对待。规范认定市场主体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信用监管全覆盖。打造长三角区域金融风险防控的一体化战略性基础设施,助力建设长三角区域金融风险联防联控体系。


专栏6-2 信用监管类重点应用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坚持“统一架构、统一归集、统一服务”的建设原则,按照“两网两库”的总体架构,深入推进信用“531X”工程,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与政府履职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四)提升智慧监管应用效能
构建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体系,创新数据采集整合方式,整合市场监管部门、业务部门、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数据,提升多元化采集和主题化汇聚能力。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接触式管,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探索多场景机器换人应用。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或者公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监管的数字化赋能,进一步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四个安全底线”,建立健全以产品编码管理为手段的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探索网络市场、平台经济智慧监管的方法和手段,纵深推进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预警研判模型和“沙盒”管理机制,强化信息诈骗、虚假违法、恶意竞争等风险的跟踪预警、分析研判、评估处置。


专栏6-3 市场监管类重点应用
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按照“事前规范、事中提醒、事后考核”的监管原则,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多维度动态监管和服务,实现医疗卫生监管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管理,保障监管客观、公正,为深化医疗卫生监管体制改革提供数据支撑,提高监管效率、分析决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金融风险防控一体化。深化“天罗地网”金融风险防控系统建设,推进长三角区域金融风险一体化防控。全面对接国家级数据平台、省市金融监管平台和服务平台,按照“省市一体、政府搭台、多部门共建、多群体共享”的模式,联动省市监管部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服务供需双方,打造政金企联动的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跨业务的宁波数字金融生态圈和金融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全力汇聚多方数据资源,深化拓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业务创新应用,实现对全市危险货物在港区及其业务协同的领域实现全方位精确分析、精准管控、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形成行业协同监管可视化与智能化、风险智能分析与预警、应急救援物资准确调配、主动提供社会民众及服务对象所需的港航信息等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肥药两制”改革精准管控。构建“肥药两制”数据中心,建设“肥药两制”改革监管一张图,围绕肥药“进-销-用-回”开发七大业务应用,有效解决肥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以及涉农数据统一接入、归集、关键数据沉淀问题。(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工程建设全过程协同监管。集成优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一件事”流程,深化拓展工程建设数据在政府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应用。针对政府、企业两端工程管理需求和咨询、金融、保险等专业服务需求,打造全市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综合应用。创新和完善多部门分阶段协同监管预警机制,实现数字化改革全面赋能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整体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七、打造融合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一)完善数据归集治理
全面开展在用信息系统普查,完善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进一步扩大数据资源目录范围,实现数据资源目录全域性、动态化管理。加强公共数据采集归集,制定完善公共数据采集标准、流程和方法,加快党政机关基础数据、业务数据、行业数据广泛汇聚
至城市大脑,实现数据资源的集中存储、管理和应用,建成医疗健康、生态环境、交通出行、教育文化等一批主题数据库。加快归集供水、供电、燃气、道路客运等公共服务单位产生或获取的公共数据资源,推动社会化数据与公共数据的融合打通,实现数据“按需归集,应归尽归”。加强对公共数据的质量保障和更新维护,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数源单位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制,建立重点数据7×24 保障机制。健全数据的比对、清洗、校核、更新机制,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减少数据项空缺和记录缺失,及时整改问题数据,提高对数据全生命周期协同治理能力。
(二)加强数据共享调用
加强公共数据共享,完善数据共享流程、数据共享供需对接和异议协调评判机制,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进一步提高数据需求满足率。加快推进“数据高铁”建设,提升数据实时共享能力。构建完善市及区县(市)一体的协同高效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应共享尽共享”。加快建立完善数据闭环流转机制,加强省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促进市县数据分域治理。加强长三角区域数据共享,推进长三角区域各项标准、应用框架统一、互认,加强数据互联互通顶层设计。
(三)加快数据开放应用
完善市公共数据平台开放域管理系统,提升监测监控、数据脱敏、出口校验等模块功能,确保数据开放和应用安全合规。建立健全多租户管理、多层级开放的数据开放机制,完善受限开放类数据的申请审批机制。加快梳理各类可开放数据,制定完善数据开放制度、数据分类标准及管理规范,分年度实施数据开放计划,落实数据开放和维护责任。扩大数据开放领域,优先推动普惠金融、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市场监管、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等领域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迫切需要、经济效益明显的数据向社会开放。鼓励大数据创业创新,采用举办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等多种形式,建立创业创新培育、孵化机制,变数据资源为数据产业,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发挥城市大脑赋能作用,通过对数据的集中融合治理和存储计算能力支撑,推进数据开放合作应用,引导企业利用数据资源进行挖掘分析,赋能企业发展。探索数据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瞄准数据开放、资产化和交易流通,加快激发数据活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公共数据市场化开发利用机制,开展公共数据运营主体与市场主体合作开发,加快国家、省、市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开发利用。推动设立数据要素交易中心,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法治要求的数据服务交易规则,重点围绕制造业数据、服务业数据、民营经济数据、港航物流数据等一批具有宁波特色的数据,规模化开展数据预处理、数据建模、金融衍生品等数据交易服务。加大对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培育壮大数据经纪商、数据服务商等市场中介,以及大数据应用本土综合运营商和专业运营商。


专栏7-1 数据资源建设重点工程
智慧宁波时空信息服务。升级标准规范、数据库升级、政务服务体系对接、三维地图服务能力,优化基于人工智能的地理编码引擎和时空大数据挖掘分析,实时汇集城市各种时空信息,建设完善具备业务空间数据深度融合,空间应用数据深入挖掘,主题空间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服务能力的地理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八、打造可信可控的网络安全体系
(一)健全网络安全保障机制
完善信息安全顶层设计,健全信息安全机制,构建信息安全监管和评价体系,推动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工作规范,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厘清网络所有者、运营管理者和服务外包单位的职责。健全网络安全考核体系,建立检查考核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检查、专项督查。健全政府、行业和企业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网络安全信息通报预警、网络安全应急和演练等制度,提升信息汇聚、研判、通报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完善网络安全认证测评体系,加强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
(二)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审查,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同步”原则,在关键数字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立项、评审、验收和经费保障等环节,全面实施网络信息安全设施和运维保障审核监管,开展核心运维人员违法犯罪背景审查,强化源头防护。严格落实技术防护措施,推进党政机关互联网接入工程和电子政务整合迁移等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强化APT 攻击防御、DDoS 攻击溯源等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加强金融、能源、电力、通信、交通等关键信息基础
设施重点保护,切实维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升监测预警、事件分析、信息通报、应急指挥和跟踪溯源能力,强化网络对抗、威慑力量建设。加强供应链安全管理,对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进行网络安全审查,针对数字政务应用开展上线前代码审计和安全培训。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科技领域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新技术、新手段的广泛应用提供安全保障。
(三)提升重要数据保护能力
加强重要数据安全保护,建立数据资源分类管理和报备制度,加强数据监管手段和机制建设,探索建立数据资产权益保护机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强化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共享等环节的安全保护,严格规范运用个人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的行为,加强对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病人等特殊敏感人群的数据保护。建立隐私数据保护与合理使用机制,制定数据应用违规惩戒机制,加
强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力度。推进大数据应用场景下的信息安全保护,加强数据防篡改、防窃密、防
泄漏、数据脱敏、数据备份、加密认证等工作。


专栏8-1 网络安全类重点工程
政务网络和公共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建设覆盖一网、一云的市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系统,纵向级联省级安全监管平台,横向对接市网络安全协同指挥平台;建设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数据提供者、使用者和管理者的日志汇聚、监测分析、安全审计;形成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和预警处置机制,建立事前管审批、事中全留痕、事后可追溯的安全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九、打造集约泛在的数字新基建体系
(一)加快推进宁波城市大脑建设应用
加快推进“851”架构体系建设。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统一支撑”的原则,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接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有序推进“851”架构的宁波城市大脑建设,形成全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全市提供统一的计算能力、存储能力、数据共享开放、算法模型、工具组件、中枢中台、物联感知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实现“一网通办”“一脑通治”“一屏通览”“一码通服”,全面支撑全领域、全主体、全周期数字化建设与改革需求。
强化城市大脑统一平台支撑。构建以宁波城市大脑为统一支撑平台,市级统筹集成开发为主的市县一体数字化发展格局。区县(市)依托宁波城市大脑部署建设以应用为主的宁波城市大脑·区县(市)平台,对接省市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特色数据仓,按照统筹协调、分级部署原则,创新建设特色应用,不再单独建设区县(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新建业务应用系统统
一部署在城市大脑,存量系统应加快迁移。建立政务业务应用系统命名规则,确保命名规范统一。按照“统一管理、集约建设”的原则,持续推进与省对接融合的全市政务一朵云建设,加快政务云升级扩容,统筹推进政务云灾备体系建设,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强化集约化组件化应用支撑,着力完善用户中心、交互中心、业务中心、信用中心、空间中心、智能中心六大能力中心建设,为各部门、各区县(市)开发业务应用提供公共支撑。打造应用工厂,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源代码和知识产权管理。

加快城市大脑集成协同应用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一、规范高效的应用协同机制,开发集系统接入、系统融合、集成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应用集成环境,构建应用集成标准化流程,支持应用快速开发、高效协同,为数字化改革五大领域应用集成、多业务协同应用建设等提供统一支撑。依托城市大脑,推进应用系统建设和集成部署,先期实现基层治理、智慧交通、智慧健康、智慧城管、智慧教育等全部已有智慧应用集成与展示。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并重,围绕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为切入口,推动谋划建设一批多业务协同应用场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办事满意程度。加快推动“一件事”联办、“一件事”联管、“一件事”联服项目谋划和建设,提升全市应用的高效性与整体性。加强全市应用的运行监测和效能评估,促进应用体验优化、性能提升。积极支持长三角“城市大脑群”建设,打造丰富多样的应用场景,推进长三角区域治理服务一体化发展。


专栏9-1 宁波城市大脑建设重点工程
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宁波城市大脑)。分为二期建设。一期着力构建“一网、一云、一库、一中台,一图、一用、一屏、一码”8 大支撑体系,打造城市大数据中心、城市整体智治中心、城市数据共享开放与交易服务中心、城市网络数据安全中心、大数据新经济赋能中心5 大功能中心,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进与省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集成建设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跨层级、跨行业的数字化应用场景。二期强化服务器的基础支撑能力,提升存储计算能力,完善五大功能中心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设集高性能计算、运营展示、应急指挥、动态监测、决策支撑、数据交易、产业培育为一体的宁波数字智慧园,赋能大数据新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加快推进网络基础设施迭代升级
加快5G 精品网络建设。统筹各电信运营商的建设需求,扩大5G 建站规模,加大5G 基站选址、用电等支持力度,推进塔桅、机房资源及配套设施共建共享。优先布局城市建成区、县城城区、发达乡镇、港口、车站、机场、高铁、高速、地铁、商圈等人流
量密集区域的覆盖,推进5G 网络逐步向乡镇、农村地区延伸,实现5G 精品网络全覆盖,提升5G 网络基础设施水平。加大对5G 建设项目的政策引导和资源支持,促进5G 应用提质升级。

加快精品宽带网络建设。深化光纤宽带网络设施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光纤宽带扩容、网络覆盖,综合提升网络容量和多业务承载能力。加快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加速光纤网络扩容,优化骨干网络结构,进一步拓宽互联网城域网出口带宽和互联网国际专用通道带宽,持续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
加快推进IPv6 升级改造。持续完善IPv6 骨干网网间互联互通,形成IPv6 骨干网网间互联体系。加强互联网数据中心接入能力建设,为用户提供IPv6 访问通道。加快推动电信运营商改造升级固定、移动网络系统全面支持IPv6,提升移动终端和固定终端设备IPv6 支持能力。深入推进数字化服务平台IPv6 升级和应用部署,加快推进IPv6 在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应用创新与示范,实现下一代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应用。扩容IPv6 国际出入口带宽,在网络安全可控前提下,实现与全球下
一代互联网的高效互联互通。
加快空天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卫星时空信息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国家低轨通信卫星发展、地面信息港建设,谋划推进商用卫星发射基地,加快打造海天空地一体化的信息服务网络。加快新一代网络设施建设,积极配合国家开展天基互联网、量子通信、太赫兹通信等新一代网络技术的研发和部署。加快完善政务外网。统筹建设全市政务外网,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外网整体效能。优化和完善现有政务外网网络和互联网出口架构,升级改造政务外网骨干网络,拓展政务外网向基层延伸,实现市、区县(市)、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四级全覆盖。加强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满足业务等级安全需求。加强政务外网网络备份和容灾系统建设,完善政务外网应用和信息资源建设。


专栏9-2 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5G 网络建设。加快5G 基站规划有效落地,统筹考虑基站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设工程配建5G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标准》落地实施,推进5G 基站共建共享,实现中心城区、交通枢纽、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5G 网络优质覆盖。加快推进5G 网络从主要城市向重点乡镇延伸,实现对全市群众的普遍服务,到2025 年累计建成5G 基站40000 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通管局、中国移动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中国联通宁波分公司)
(三)加快推进绿色大数据中心建设
建设扩充满足全市政务内外网需求的绿色大数据中心,引导电信运营商企业建设大型公共数据中心,推动数据中心向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布局发展。加快推进宁波智能超算中心建设,提升智能计算能力,培育智算超算产业集群。加快海上丝路航运大数据中心建设,支持“海上丝路航运大数据中心”提升为国家级专业应用数据中心,为“海上丝路指数”提供强有
力的数据支撑。推进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浙江(宁波)数据中心、吉利数据中心等特色产业数据中心建设。


专栏9-3 大数据中心建设重点工程
宁波智能超算中心。建设融智能算力资源、海量数据资源、应用算法资源、设计工具资源为一体的智能化综合信息基础设施,提供智能计算、超级计算、云计算、海量数据采集、存储、价值挖据、网络安全、数据容灾备份等专业服务,促进发展智能产业,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海上丝路航运大数据中心。通过建设海上丝路指数分析应用平台、航运物流在线跟踪与可视化平台等应用系统,支撑海上丝路指数的研究和分析,推进国内外相关航运物流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促进物流上下游的供需信息对接,提升物流运输设施的在线化水平,实现国际贸易和国际航运等领域大数据的集聚和融合创新。(牵头单位:市口岸办、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局)
(四)加快推进城市设施智能化升级
大力推进“感知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物联网感知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设覆盖全域感知体系,探索全市公共感知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满足城市治理、应急管理、环境监测、公共安全等领域物联网感知监测需求。支持通信运营商建设NB-IoT 网络,推进路灯、停车位、井盖、电表、水表、燃气表等公共设施的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利用GPS、北斗导航、5G、边缘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快推进感知系统在车联网、工业互联网、视联网等领域的应用。
加快完善视联网建设。深化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共享平台建设,推进与国家、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完善视联网“雪亮工程”点位布局规划建设,以“源头可溯、去向可查”为目标,全力构建具有宁波特色的视频监控防控网络、应用体系和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高清智能感知摄像头等感知设备的部署应用,形成视联网在智慧督查、社会治理、应急指挥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进全市视联网感知设备规范化接入视联网平台,实现全市视联网数据的统一汇聚、共享、调用。
加快完善城市公共物联网平台建设。以产业发展、应用推动为目标,以系统互联、数据共享为主线,持续推动城市公共物联网平台感知数据的统一接入,实现物联网感知设施共用以及数据共享、挖掘和分析。加快推进城市公共物联网平台在交通、智能家居、智能停车、健康医疗等领域应用,逐步形成城市公共物联网应用体系,提升城市智能感知水平。


专栏9-4 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重点工程
城市公共物联网平台。推进射频识别、智能传感、物联网芯片、GPS/北斗定位等物联网技术应用,升级打造城市物联网平台,重点加强在交通、管廊、水利、能源、建筑、智能家居等场景的感知数据对接和示范应用,提升城市实时智能感知水平。(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十、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数字政府建设主要领导责任制,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相关部门、技术支撑企业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数字政府项目建设。在各部门和区县(市)探索建立“首席数据官”(CDO)制度,加强纵向工作指导和横向工作协调力度。开展督查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鼓励改革创新,建立容错和奖惩机制。强化清单式闭环管
理,形成谋划工作、实施举措、解决问题、反馈激励的工作闭环。加强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不断提升数字政府应用效能和满意度水平。成立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咨询指导。调整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现有信息化工作机构,强化统一技术支撑。积极对标先进地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优秀做法与经验借鉴,推动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跨越式提升。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完善差别化政策,提高政策激励精准度。加大各级财政对数字政府建设的支持力度,按照“项目统筹、资金统筹、集成共建、集约节约”的原则,整合财政有关政务信息化的专项资金,做好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大数据中心、智能超算中心等新基建项目在能源、土地等要素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鼓励开展宁波城市大脑、数字化应用、数字经济发展等领域品牌的系统策划、展示交流,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数字政府品牌。支持开展国内外数字政府项目合作交流,举办较有影响力的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相关会展、论坛和赛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国际知名度。
(三)完善政务项目管理
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项目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督、统一评价。建立市、区县(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联审机制和资金分摊机制,完善符合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律的预算和采购管理规程。积极开展数字政府应用示范建设,加大典型应用推广力度。鼓励各地各部门大力推进多业务协同应用场景谋划,积极发掘具有创新特色的应用项目,参与“观星台”优秀应用评选。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场景建设应用评价,加快形成便民服务场景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创新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谋划机制,充分发挥城市大脑统筹支撑作用,探索由城市大脑建设主管部门、业务部门共同谋划项目方式。制定科学的项目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专家、用户、专业测试评估机构的作用,开展项目建设绩效评估,实现项目经费与绩效评价挂钩。探索建立政务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的“开放期限”机制,创新管理方式,不设置项目截止完成日期,以便开发维护单位持续不断地进行系统改进,推动应用系统功能迭代与业务改革创新保持同步。
(四)探索建设运营模式
探索建立数字政府建设市场化投融资平台,完善多元投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打破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的财政单一投入模式。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数字政府建设,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务信息系统“管运分离”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政企联动的建设运营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数字政府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等金融支持。
(五)加强专业人才保障
强化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计划。扩充数字政府专业人才队伍,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提升数字政府专业人才的职务(称)数配比,对于特殊岗位
和急需人才,进一步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积极落实和完善人才引进等各项政策,在住房补贴、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加快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倡导校企联合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性、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
(六)强化标准法规建设
围绕数据采集、共享、开放、应用等全流程,研究推动大数据相关立法工作。加快制定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相关领域管理办法,探索性制定针对前瞻性、创新性领域问题的相关规定,持续健全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加快完善数据标准体系,梳理现行政务数据相关国家标准、省标准,制定补充缺失的数据标准。探索制定数据标准、政务服务标准、应用技术标准、基础设施标准、运行管理标准、数据安全标准等,加强标准服务、评测和监督。加快标准规范的推广应用,实施标准应用示范工程。强化实
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深入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理论问题研究,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数字政府建设理论研究机制,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参与理论创新探索,推动形成理论研究的强大合力和数字政府建设的理论体系。